最後,法院開庭了。
庭審那天,周海明也到了。
他瘦了很多,頭髮好像也白了幾根。
他的律師是他表弟給找的,一個年輕的男律師,看起來經驗不多。
我的律師是王律師,專業做婚姻財產糾紛十幾年了。
庭審過程很順利。
我提交了所有證據:聊天記錄原件、轉帳記錄、房產信息、車輛信息、他歷年的「出差」記錄、他和林欣欣的「婚禮」照片、婆婆的朋友圈評論截圖……
一樣一樣,全都擺在了法官面前。
周海明的律師試圖辯解:「這些轉帳是借款,不是贈與……」
王律師當場反駁:「有借條嗎?有利息約定嗎?有還款記錄嗎?」
對方律師說不出話。
周海明自己也上場辯解:「那套房子是她自己買的,跟我沒關係……」
王律師拿出證據:「購房款來自被告名下的銀行帳戶,有完整的轉帳流水。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夫妻共同財產為第三者購置房產,屬於惡意轉移財產。」
周海明的臉漲得通紅,說不出話。
最後,他的律師只能說:「我們申請調解。」
王律師看了我一眼。
我搖搖頭。
「原告不接受調解。」王律師說,「請法庭依法判決。」
庭審結束後,我走出法院大門。
陽光很刺眼。
周海明追了出來。
「林悅!」他喊我。
我停下腳步,回頭看他。
他站在台階上,看起來很狼狽。
「你非得這樣嗎?」他問。
「這樣怎樣?」
「逼死我?」
我笑了。
「周海明。」我說,「你在杭州養著另一個家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會逼死我?」
他不說話。
「你給她買870萬房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我住在出租屋裡?」
他低下頭。
「你每年給她過結婚紀念日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我連一束花都沒收到過?」
他攥緊了拳頭。
「這十年,我不要了。」我說,「但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是我的。」
我轉身,走了。
他在身後喊了什麼,我沒有回頭。
一個月後,判決書下來了。
法院認定周海明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重大過錯,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判決:離婚。
判決:周子軒的撫養權歸我。
判決:周海明需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直至周子軒成年。
判決: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林悅應分得財產份額約387萬元。
另外,法院還支持了我的另一項訴訟請求:確認周海明對林欣欣的房產贈與無效,該房產應返還至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內進行分割。
387萬。
不是全部,但已經夠了。
我拿到判決書的那天,王律師給我打電話。
「周太太,恭喜。」她說,「周海明那邊已經放棄上訴了。」
「為什麼?」
「他沒錢請律師了。」王律師笑了笑,「而且,林欣欣也起訴他了。」
「起訴什麼?」
「欺詐。」王律師說,「林欣欣也是受害者,她被他騙了八年,以為他是單身。現在她要告他。」
我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周海明。
你騙了我十年,也騙了她八年。
現在,兩個女人都在告你。
你說,你是不是活該?
10.
判決生效的第三個月,周海明把錢打到了我的帳戶上。
387萬。
到帳的那一刻,我盯著手機螢幕看了很久。
十年了。
我終於拿回了屬於我的東西。
那天晚上,我帶著兒子去吃了一頓大餐。
是一家很貴的日料店,人均800塊。
以前我從來不敢來這種地方。
因為「不划算」。
現在,我不在乎了。
「媽媽,這個好好吃!」兒子吃得很開心。
「喜歡就多吃點。」
「媽媽,爸爸為什麼不來?」
我愣了一下。
「爸爸……有事。」
「他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看著兒子的眼睛。
他今年8歲了,什麼都懂。
「媽媽和爸爸分開了。」我說,「但爸爸還是你的爸爸。他只是……不和我們住在一起了。」
兒子點點頭,好像理解了,又好像沒完全理解。
「媽媽。」他說,「你以後會找新的爸爸嗎?」
我被他問住了。
「……不知道。」我說,「但不管怎樣,媽媽會一直陪著你。」
兒子笑了:「那就好。」
吃完飯,我帶著兒子在街上散步。
路過一家服裝店,我看見櫥窗里有一條很漂亮的裙子。
碎花的,長款,很適合夏天穿。
標價1280元。
以前的我,會看一眼就走開。
現在,我走進去,試了試。
很合身。
「您穿這條裙子真好看。」店員說。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32歲,眼角有幾條細紋,但精神比以前好多了。
「我要了。」我說。
店員幫我包好,我付了款。
走出店門的時候,兒子說:「媽媽,你今天好漂亮。」
我笑了。
「以後會更漂亮。」
後來的事,很快就傳到了我耳朵里。
林欣欣起訴周海明,要求返還她這些年「付出」的東西。
可問題是,她沒什麼可要的。
房子是他買的,寫的是她的名字,現在被法院執行了一部分。
車是他買的,也是她的名字,但貸款沒還完。
她這些年花的都是他的錢,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沒有存款。
周海明被兩邊夾擊,焦頭爛額。
他的單位最終還是辭退了他,理由是「個人品德問題,嚴重影響單位形象」。
他爸媽也被氣病了,他媽住了一次院。
而他自己,據說一直在找工作,但沒人敢要他。
有一天,我接到了一個電話。
是一個女人的聲音。
「請問是林悅嗎?」
「我是。」
「我是林欣欣。」
我愣了一下。
她怎麼有我的電話?
「你好。」我說。
「我想跟你見一面。」她說,「可以嗎?」
我想了想。
「好。」
我們約在一家咖啡館。
她來的時候,穿著一件素色的連衣裙,素麵朝天,看起來比照片上憔悴多了。
「我不是來吵架的。」她坐下後,第一句話就是這個。
「我知道。」我說。
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我也是被騙的。」
「我知道。」
「他告訴我,他前妻早就離婚了。」她的聲音有點哽咽,「他說他愛我,他說他會給我一個家……」
我看著她,沒有說話。
「我不知道你的存在。」她說,「我真的不知道。」
「我相信。」
她抬起頭,看著我,眼眶紅了。
「對不起。」她說。
我看著她,忽然覺得她很可悲。
八年。
她把八年的青春給了一個騙子。
現在她30歲了,有一個孩子,沒有工作,沒有存款,連房子都保不住。
她以為自己是「正房」,結果發現自己連個名分都沒有。
「你不用跟我道歉。」我說,「我們都是受害者。」
她愣了一下,然後眼淚掉了下來。
「謝謝你。」她哭著說,「謝謝你沒有怪我。」
我沒有說話。
我怪過她嗎?
一開始是怪的。
但後來我想通了。
她和我一樣,都是被周海明騙了。
我們都以為自己是他的唯一。
結果我們都不是。
「林悅。」她擦了擦眼淚,「你以後有什麼打算?」
我說:「好好生活。」
「我呢?」她問,好像在問自己,「我以後怎麼辦?」
我看著她,想了想,說:
「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
「然後呢?」
「然後,等你兒子長大了,告訴他一個道理。」
「什麼道理?」
「不要像他爸一樣。」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笑著笑著,又哭了。
我們在那家咖啡館坐了兩個小時。
最後,我們加了微信。
我不知道我們以後會不會成為朋友。
但至少,我們不再是敵人了。
周海明。
你費盡心機,兩頭騙。
結果呢?
兩頭都空了。
活該。
11.
離婚後的生活,比我想像中順利。
我用那387萬做了幾件事。
第一件,買了一套房子。
不大,89平,兩室一廳,夠我和兒子住了。
首付120萬,貸款30年,每個月月供4800塊。
搬進新家那天,兒子在房間裡跑來跑去,開心得不行。
「媽媽!這是我的房間嗎?」
「是的,你的。」
「真的嗎?以後都住這兒嗎?」
「對,以後都住這兒。」
他高興得在床上打滾。
我看著他,笑了。
十年了。
我終於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第二件事,我辭掉了原來的工作。
那份行政的工作,月薪5000,做了七年,沒有升職希望。
我去學了一個課程,考了一個人力資源管理師的證。
三個月後,我跳槽到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做人事主管,月薪一萬二。
不算多,但夠用了。
第三件事,我開始學著打扮自己。
我買了新衣服,做了新髮型,學會了化妝。
我不再用29.9的護膚品,雖然也沒有用太貴的,但至少是正經牌子。
有一天,我照鏡子,忽然發現自己好像變了一個人。
不是變年輕了。
是精氣神不一樣了。
以前的我,總是低著頭,縮著肩膀,好像害怕被人看見。
現在的我,抬頭挺胸,走路帶風。
我媽說:「悅悅,你現在可比以前漂亮多了。」
我說:「因為我不用再看人臉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