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老家有個規矩,離婚的女兒是不能在娘家過年的。
主娘家不好。
尤其要是家裡還有弟弟的,更不行。
主弟弟不好。
我離婚第一年,無處可去,想在娘家過年。
我爸媽說:「你不能在我們家過年,主敗,這樣對你弟弟不好,對我們也不好。」
因為這句話,我吃了十二年的麥當勞。
1
那天早上我爸媽說那話的時候,我正在幫他們擦窗戶。
臘月二十八,北風把玻璃吹得像河裡的冰塊,呼呼冒涼氣兒。
我哈著氣,手裡攥著舊報紙愣在了那裡。
忽然就覺得那些窗明几淨都跟我沒關係了。
我媽站在我身後,我爸坐在沙發上。
他們又說一遍:「你離婚了,過年不能在家裡過,這對你弟弟不好,對爹娘也不好。」
我媽又補充道:「鄰居會說的。」
我爸也補充道:「祖宗會怪罪的。」
我不吭聲,繼續擦窗戶。
那時候我還是有點傻。
我總覺得我立馬就走,有點太立竿見影。
我堅持把窗戶擦完,把報紙疊好,把抹布掛回衛生間,然後才說:「哦。」
那個「哦」是我這輩子說過的最聰明的話之一。
它既不承認他們的道理,也不否認他們的道理。
它只是一個語氣詞,像在路上碰見一個不怎麼熟的鄰居。
他問你吃了沒,你回一句吃了。
就這麼簡單。
但你們之間沒什麼可說的。
2
我就這樣把自己「哦」出了那個我出生、長大、嫁人又離了婚回來的家。
那一年我三十一歲。
十二年過去了,今年又要過年了。
又是馬年。
我一個人坐在自己買的房子裡。
窗外是這座城市最貴的地段。
夜景像開發商印在樓書上的效果圖一樣唯美。
茶几上擺著麥當勞。
不是買不起別的。
是我在還自己一個儀式感。
每年除夕我都吃麥當勞。
這是第十二年。
3
我媽大概永遠不會知道,她那個離了婚、被趕出家門、差點活不下去的女兒,後來有了房,有了車,有了自己的公司。
她也不會知道,每年過年麥當勞都會出一個「金桶」。
裡面塞滿炸雞,夠一個人吃三頓。
這些事她不知道,也永遠不會知道。
不是我狠心。
是有些門關上了就不要再打開。
有些話說出口了就別再想收回。
離婚這件事,說起來跟我也沒什麼關係。
不是我出軌。
也不是他家暴打人。
不是任何狗血劇情。
只是覺得我們不適合做夫妻。
他不喜歡女人。
或者說,不喜歡我這樣的女人。
我們婚後一直是床下君子,床上也君子。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
因為我下面還有兩個弟弟等著要結婚,我要趕緊嫁出去。
處了一年,結了一年半。
離了。
沒有孩子,沒有共同財產。
甚至沒有共同的朋友。
離婚那天我們從民政局出來,站在門口互相說了一句「保重」。
他往東我往西。
像兩個拼桌吃飯的人。
吃完站起來各走各路。
所以離婚本身對我來說,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離婚後的那個春節。
4
臘月二十八早上那番話之後,我開始找房子。
那時候還是 2012 年,中介還沒有現在這麼密集。
我騎著電動車滿城轉。
看見牆上貼的租房廣告就打電話。
年前租房子的人少,空房倒是多。
但沒人願意短租。
離過年就兩天了。
人家都想著過完年再說。
我很惶恐。
我已經做好了大年初一流落街頭的準備。
5
好在運氣好。
最後找到一個合租房。
一個單間,八平米,月租八百,押一付一。
隔壁住著一對打工的小夫妻,再隔壁住著一個送外賣的小哥。
公共衛生間,公共廚房,公共洗衣機。
我站在那個八平米的房間裡,窗戶正對著另一棟樓的牆。
一年四季見不到太陽。
臘月二十八那天進去,屋裡比外面還冷。
房東問我租不租?
我說:租。
房東是個五十多歲的阿姨,大概看我除夕前急著搬家,問了一句:「姑娘,過年不回家啊?」
我說:回。
6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撒謊。
大概是因為那個問題像一把鈍刀子。
割一下不疼,慢慢拉才疼。
臘月二十九搬家。
我的全部家當是一個行李箱,一個背包,一床被子。
離婚的時候房子是他的。
車是他爸媽買的。
家具家電都是婆家的。
我媽沒給我陪嫁。
所以我也走的瀟洒。
我嫁過去一年半,走的時候連結婚照都沒帶。
那張照片拍得非常不好,把我臉修成了錐子。
像個蛇精。
搬走的時候,我爸媽沒有挽留。
只是虛情假意的說:「過了年,你再回來。」
呵呵。
我回來個鳥。
我弟他們當時不在家,後來打電話才知道。
大年三十下午,我弟打電話問我回不回家吃年夜飯。
我說:「不回。」
他問:「你在哪兒?」
我說:「朋友家。」
他說:「那你好好過年。」
我說:「好。」
好好過年?
廢話。
7
掛完電話我躺在床上,聽著隔壁小夫妻做飯的聲音。
聽著他們出來進去,關門的聲音。
聽著窗外偶爾響起的鞭炮聲。
五點多的時候,麥當勞的廣告在腦子裡冒出來。
我爬起來,裹上羽絨服,走了二十分鐘到最近的那家店。
點了一個板燒雞腿堡套餐。
那是我這輩子吃過的最難吃的麥當勞。
也是最好吃的麥當勞。
難吃是因為我邊吃邊哭,漢堡都被眼淚泡咸了。
好吃是因為那是我自己給自己買的。
在自己租的八平米的房間。
坐在自己花十五塊錢買的小馬紮上。
趴在自己花三十塊錢買的摺疊餐桌上。
那個年夜飯,我一共花了三十一塊五毛。
大年三十晚上,兩個弟弟輪番打電話。
先是大的打,說:「姐你回來吧,媽說的那些話你別往心裡去,她就是那個年代的人,思想老舊。」
我說:「我知道,我沒往心裡去,你們好好過年。」
然後是小的打,說:「姐你在哪兒?我去接你,大過年的你一個人在外面像什麼話。」
我說:「我在朋友家,挺好的,不用接。」
他們不信。
但也沒有堅持。
我那時候忽然明白一件事:他們知道我在哪兒,知道我為什麼不回去,知道我媽說得不對,也知道我無處可去。
但他們只是打個電話。
電話是很好的東西,隔著幾公里,隔著信號,隔著冷的熱的真的假的情義。
把該說的話說完,掛掉。
就可以回去繼續心安理得吃年夜飯了。
甚至可以在一家老小熱熱鬧鬧吃年夜飯的時候,仁至義盡的感慨一句:「該說的我們都說了,她不回來我們有什麼辦法。」
8
我不能怪他們。
他們也沒辦法。
房子是父母的。
規矩是祖宗的。
一個離了婚的姐姐在這個家裡的位置,大概就像一件過季的衣服。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只好塞進柜子深處假裝看不見。
好了。
現在我自己走了,櫃門也不用開了。
那頓麥當勞吃完,我把包裝紙疊成一個小方塊,放在桌上。
那個小方塊陪了我很久,後來搬家幾次都帶著。
再後來,不知放哪兒去了。
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就是那個除夕夜的一個證據。
對我來說,就是每年過年的一個感嘆號。
9
過完年我開始找工作。
離婚前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行政,一個月三千出頭,夠自己花。
離婚後我就離職了。
因為同事們都說我被一個假男人騙婚了。
他們在我背後指指點點,悲天憫人。
於是我在逃離婚姻的同時,也逃離了是非。
離婚後那點積蓄交了房租押金就不剩什麼了。
本來想在娘家過渡一下,療愈一下,先喘口氣再說。
起碼房子不要付錢。
但我想錯了。
我必須儘快上班。
但年後工作不好找,投出去的簡歷像往河裡扔石子兒。
掉進去就沒了聲音。
或者說,我本就沒有什麼過人之處,學歷也很平常。
年過而立,碌碌無為。
很是慚愧。
所以,也不怪娘家刻薄。
沒出息的人到哪兒都不討喜。
我要是錦衣華服,高頭大馬,哪怕我離八次婚,也不會被逐出家門的吧?
我試過很多辦法。
去超市應聘收銀員,人家嫌我三十一了,說想要年輕一點的。
三十一,就不年輕了?
去服裝店賣衣服,乾了兩天,站不住。
不是身體站不住,是那種站法讓我覺得自己像一個待售的貨架,等著被人挑選。
去飯店端盤子,端了三天,摔了一個碗,賠了十五塊,。
老闆說我笨手笨腳不適合做餐飲。
說來說去,是我當時的心情亂七八糟。
導致我的狀態也亂七八糟。
什麼都干不好
我大概是廢了。
後來我去了一家房產中介。
那時候房地產剛火起來。
中介門店像雨後春筍,開得到處都是。
我面試的那家店長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短頭髮,說話利索。
看了我一眼說:「以前干過銷售嗎?」
我說:「沒有。」
「那你為什麼覺得自己能幹?」
我想了一下,直截了當:「因為,我沒別的選擇了。」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行,那就試試。」
10
那就試試。
那是 2013 年的春天。
我進入房產中介行業。
從此再也沒有出來。
11
干中介的前半年是最難熬的。
底薪一千五,業績提成看天吃飯。
我騎著電動車滿城跑。
帶人看房,發傳單,貼廣告,做網絡埠。
每天早上六點起床。

晚上十一點回家。
中午買個包子在電動車上啃。
八平米的合租房只是一個睡覺的地方。
門一關,外面的事明天再說。
我學會了很多東西。
學會看戶型圖的朝向。
學會估算房子的年限和貸款額度。
學會在買家賣家之間周旋。
學會把一套有各種毛病的房子說成潛力股。
也學會了察言觀色。
知道哪些客戶是真的想買,哪些只是隨便看看。
第一個月,我沒有開單。
第二個月,開了一單租單,提成三百塊。
第三個月,開了第一單買賣單。
那是一套老破小。
五十八平米,六樓沒電梯。
房主急著賣。
買家是剛來這座城市的小兩口。
我陪他們看了四遍。
甚至可以從早上十點看到晚上七點。
我不厭其煩。
但熱情萬丈。
最後簽合同的時候已經過了晚飯時間。
小兩口在店裡簽完字,女的忽然哭了,說:「姐,我們終於有自己的房子了。」
12
我也哭了。
哭我第一單不菲的提成。
那單提成四千八。
我拿到錢的第一件事是換了一個好一點的枕頭。
八平米的房間。
十幾塊的枕頭睡了大半年,頸椎已經很不舒服了。
這次我咬咬牙,給自己買了一個 168 的枕頭。
也許是這個 168 塊的枕頭給我帶來了好遠。
我在中介界開了掛。
13
做中介的第三年,我開了自己的第一家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