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娘家不好。
尤其要是家裡還有弟弟的,更不行。
主弟弟不好。
我離婚第一年,無處可去,想在娘家過年。
我爸媽說:「你不能在我們家過年,主敗,這樣對你弟弟不好,對我們也不好。」
因為這句話,我吃了十二年的麥當勞。
1
那天早上我爸媽說那話的時候,我正在幫他們擦窗戶。
臘月二十八,北風把玻璃吹得像河裡的冰塊,呼呼冒涼氣兒。
我哈著氣,手裡攥著舊報紙愣在了那裡。
忽然就覺得那些窗明几淨都跟我沒關係了。
我媽站在我身後,我爸坐在沙發上。
他們又說一遍:「你離婚了,過年不能在家裡過,這對你弟弟不好,對爹娘也不好。」
我媽又補充道:「鄰居會說的。」
我爸也補充道:「祖宗會怪罪的。」
我不吭聲,繼續擦窗戶。
那時候我還是有點傻。
我總覺得我立馬就走,有點太立竿見影。
我堅持把窗戶擦完,把報紙疊好,把抹布掛回衛生間,然後才說:「哦。」
那個「哦」是我這輩子說過的最聰明的話之一。
它既不承認他們的道理,也不否認他們的道理。
它只是一個語氣詞,像在路上碰見一個不怎麼熟的鄰居。
他問你吃了沒,你回一句吃了。
就這麼簡單。
但你們之間沒什麼可說的。
2
我就這樣把自己「哦」出了那個我出生、長大、嫁人又離了婚回來的家。
那一年我三十一歲。
十二年過去了,今年又要過年了。
又是馬年。
我一個人坐在自己買的房子裡。
窗外是這座城市最貴的地段。
夜景像開發商印在樓書上的效果圖一樣唯美。
茶几上擺著麥當勞。
不是買不起別的。
是我在還自己一個儀式感。
每年除夕我都吃麥當勞。
這是第十二年。
3
我媽大概永遠不會知道,她那個離了婚、被趕出家門、差點活不下去的女兒,後來有了房,有了車,有了自己的公司。
她也不會知道,每年過年麥當勞都會出一個「金桶」。
裡面塞滿炸雞,夠一個人吃三頓。
這些事她不知道,也永遠不會知道。
不是我狠心。
是有些門關上了就不要再打開。
有些話說出口了就別再想收回。
離婚這件事,說起來跟我也沒什麼關係。
不是我出軌。
也不是他家暴打人。
不是任何狗血劇情。
只是覺得我們不適合做夫妻。
他不喜歡女人。
或者說,不喜歡我這樣的女人。
我們婚後一直是床下君子,床上也君子。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
因為我下面還有兩個弟弟等著要結婚,我要趕緊嫁出去。
處了一年,結了一年半。
離了。
沒有孩子,沒有共同財產。
甚至沒有共同的朋友。
離婚那天我們從民政局出來,站在門口互相說了一句「保重」。
他往東我往西。
像兩個拼桌吃飯的人。
吃完站起來各走各路。
所以離婚本身對我來說,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離婚後的那個春節。
4
臘月二十八早上那番話之後,我開始找房子。
那時候還是 2012 年,中介還沒有現在這麼密集。
我騎著電動車滿城轉。
看見牆上貼的租房廣告就打電話。
年前租房子的人少,空房倒是多。
但沒人願意短租。
離過年就兩天了。
人家都想著過完年再說。
我很惶恐。
我已經做好了大年初一流落街頭的準備。
5
好在運氣好。
最後找到一個合租房。
一個單間,八平米,月租八百,押一付一。
隔壁住著一對打工的小夫妻,再隔壁住著一個送外賣的小哥。
公共衛生間,公共廚房,公共洗衣機。
我站在那個八平米的房間裡,窗戶正對著另一棟樓的牆。
一年四季見不到太陽。
臘月二十八那天進去,屋裡比外面還冷。
房東問我租不租?
我說:租。
房東是個五十多歲的阿姨,大概看我除夕前急著搬家,問了一句:「姑娘,過年不回家啊?」
我說:回。
6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撒謊。
大概是因為那個問題像一把鈍刀子。
割一下不疼,慢慢拉才疼。
臘月二十九搬家。
我的全部家當是一個行李箱,一個背包,一床被子。
離婚的時候房子是他的。
車是他爸媽買的。
家具家電都是婆家的。
我媽沒給我陪嫁。
所以我也走的瀟洒。
我嫁過去一年半,走的時候連結婚照都沒帶。
那張照片拍得非常不好,把我臉修成了錐子。
像個蛇精。
搬走的時候,我爸媽沒有挽留。
只是虛情假意的說:「過了年,你再回來。」
呵呵。
我回來個鳥。
我弟他們當時不在家,後來打電話才知道。
大年三十下午,我弟打電話問我回不回家吃年夜飯。
我說:「不回。」
他問:「你在哪兒?」
我說:「朋友家。」
他說:「那你好好過年。」
我說:「好。」
好好過年?
廢話。
7
掛完電話我躺在床上,聽著隔壁小夫妻做飯的聲音。
聽著他們出來進去,關門的聲音。
聽著窗外偶爾響起的鞭炮聲。
五點多的時候,麥當勞的廣告在腦子裡冒出來。
我爬起來,裹上羽絨服,走了二十分鐘到最近的那家店。
點了一個板燒雞腿堡套餐。
那是我這輩子吃過的最難吃的麥當勞。
也是最好吃的麥當勞。
難吃是因為我邊吃邊哭,漢堡都被眼淚泡咸了。
好吃是因為那是我自己給自己買的。
在自己租的八平米的房間。
坐在自己花十五塊錢買的小馬紮上。
趴在自己花三十塊錢買的摺疊餐桌上。
那個年夜飯,我一共花了三十一塊五毛。
大年三十晚上,兩個弟弟輪番打電話。
先是大的打,說:「姐你回來吧,媽說的那些話你別往心裡去,她就是那個年代的人,思想老舊。」
我說:「我知道,我沒往心裡去,你們好好過年。」
然後是小的打,說:「姐你在哪兒?我去接你,大過年的你一個人在外面像什麼話。」
我說:「我在朋友家,挺好的,不用接。」
他們不信。
但也沒有堅持。
我那時候忽然明白一件事:他們知道我在哪兒,知道我為什麼不回去,知道我媽說得不對,也知道我無處可去。
但他們只是打個電話。
電話是很好的東西,隔著幾公里,隔著信號,隔著冷的熱的真的假的情義。
把該說的話說完,掛掉。
就可以回去繼續心安理得吃年夜飯了。
甚至可以在一家老小熱熱鬧鬧吃年夜飯的時候,仁至義盡的感慨一句:「該說的我們都說了,她不回來我們有什麼辦法。」
8
我不能怪他們。
他們也沒辦法。
房子是父母的。
規矩是祖宗的。
一個離了婚的姐姐在這個家裡的位置,大概就像一件過季的衣服。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只好塞進柜子深處假裝看不見。
好了。
現在我自己走了,櫃門也不用開了。
那頓麥當勞吃完,我把包裝紙疊成一個小方塊,放在桌上。
那個小方塊陪了我很久,後來搬家幾次都帶著。
再後來,不知放哪兒去了。
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就是那個除夕夜的一個證據。
對我來說,就是每年過年的一個感嘆號。
9
過完年我開始找工作。
離婚前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行政,一個月三千出頭,夠自己花。
離婚後我就離職了。
因為同事們都說我被一個假男人騙婚了。
他們在我背後指指點點,悲天憫人。
於是我在逃離婚姻的同時,也逃離了是非。
離婚後那點積蓄交了房租押金就不剩什麼了。
本來想在娘家過渡一下,療愈一下,先喘口氣再說。
起碼房子不要付錢。
但我想錯了。
我必須儘快上班。
但年後工作不好找,投出去的簡歷像往河裡扔石子兒。
掉進去就沒了聲音。
或者說,我本就沒有什麼過人之處,學歷也很平常。
年過而立,碌碌無為。
很是慚愧。
所以,也不怪娘家刻薄。
沒出息的人到哪兒都不討喜。
我要是錦衣華服,高頭大馬,哪怕我離八次婚,也不會被逐出家門的吧?
我試過很多辦法。
去超市應聘收銀員,人家嫌我三十一了,說想要年輕一點的。
三十一,就不年輕了?
去服裝店賣衣服,乾了兩天,站不住。
不是身體站不住,是那種站法讓我覺得自己像一個待售的貨架,等著被人挑選。
去飯店端盤子,端了三天,摔了一個碗,賠了十五塊,。
老闆說我笨手笨腳不適合做餐飲。
說來說去,是我當時的心情亂七八糟。
導致我的狀態也亂七八糟。
什麼都干不好
我大概是廢了。
後來我去了一家房產中介。
那時候房地產剛火起來。
中介門店像雨後春筍,開得到處都是。
我面試的那家店長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短頭髮,說話利索。
看了我一眼說:「以前干過銷售嗎?」
我說:「沒有。」
「那你為什麼覺得自己能幹?」
我想了一下,直截了當:「因為,我沒別的選擇了。」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行,那就試試。」
10
那就試試。
那是 2013 年的春天。
我進入房產中介行業。
從此再也沒有出來。
11
干中介的前半年是最難熬的。
底薪一千五,業績提成看天吃飯。
我騎著電動車滿城跑。
帶人看房,發傳單,貼廣告,做網絡埠。
每天早上六點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