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背景,沒有靠山。
沒有從天而降的貴人。
我只是比別人更拼一點,更不要命一點。
別人一天帶兩組客戶。
我帶六組!
別人周末休息,我在店裡值班。
別人嫌遠不接的單,我騎車四十公里也去。
三年下來,這座城市東南西北的樓盤,我閉著眼睛都能畫出分布圖。
開店的啟動資金是我自己攢的。
那三年我幾乎沒有任何消費。
除了房租和吃飯。
所有錢都存著。
我不買衣服。
不買化妝品。
不跟同事聚餐。
不過任何節日。
店長有一次問我:「小周,你怎麼不過年?」
我說:「不過。年不年的有什麼好過的。」
其實我也不是不過年。
我只是沒過過好年。
既然沒過過好年,那不過也沒什麼損失。
14
第一家店開在城西,不大。
就四個經紀人,加上我五個人。
開業那天是九月。
沒有剪彩,沒有鞭炮。
我只是在門口貼了一張紅紙,寫著「開業大吉」,然後請員工吃了頓火鍋。
那頓火鍋我喝了三瓶啤酒。
沒有喝醉。
但也沒有更清醒。
我坐在那裡,看著窗外陌生的街景。
想:周曉梅,你現在是一家店的小老闆了。
你三十四歲,離過婚,沒有家,沒有親戚。
你的全部就是這間六十平米的店面和四個等著你發工資的人。
你想做什麼?
你能做什麼?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不能停下來。
15
第四年,開了第二家店。
第五年,開了第三家店。
第六年,把三家店整合成一家小公司,正式註冊,從個體戶變成企業法人。
第七年,買了第一套房。
16
買房子這件事,我籌劃了很久。
不是錢的問題。
第七年的時候我已經有足夠的首付,甚至可以全款買一套不錯的房子。
問題是我不知道該買什麼樣的房子,也不知道買了給誰住。
我是一個人。一個人需要多大的房子呢?
六十平夠了。
八十平也夠,一百二也可以。
但空蕩蕩的,像把自己裝進一個更大的盒子裡。
最後我買了一套九十二平的兩居室。
高層,朝南,視野開闊。
買房的那天我自己去的,沒有中介。
我就是干這個的。
沒人能賺我的中介費。
簽合同的時候開發商的小伙子問:「周姐,名字寫誰的?」
我說:「寫我自己的。」
他又問:「婚內還是單身?」
我說:「單身。」
他把表格填好,讓我在產權人那一欄簽字。
我簽得很慢,一筆一划。
像小學生第一次學寫自己的名字。
簽完忽然想笑。
十二年前離婚的時候,我從那個家裡,這個家裡,帶走的全部東西只有一個行李箱。
十二年後,我在這座城市有了自己的房子。
我終於有了一個家。
這件事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我沒有告訴我媽,沒有告訴我爸,沒有告訴我兩個弟弟。
他們不知道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被趕出家門的離婚女人了。
不知道我名下有三家門店、四十七個員工、一套一百二十萬的房產。
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不是故意瞞著,是我覺得沒必要。
當年他們覺得我離婚會讓他們丟臉,現在我去告訴他們我過好了,這算什麼?
炫耀?
報復?
證明他們當年錯了?
證明他們錯了又能怎麼樣呢?
錯就是錯了。
對不對的,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17
搬家那天我一個人過的。
沒有請朋友。
其實也沒什麼朋友。
做中介這行認識的人多,但都是客戶和同行。
談不上深交。
我把原來合租屋裡的東西收拾好,叫了一輛貨拉拉。
師傅幫我把幾個紙箱搬上車,開到新家,再搬上去。
全程不到兩小時。
好喜歡這種生活模式,全程極簡。
新家很空。
家具還沒買齊。
客廳里只有一張沙發、一個茶几、一台電視。
我把紙箱拆開,把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放好。
衣服掛進衣櫃。
書擺在書架,杯子放進廚房。
那個摺疊桌和小馬扎我沒有扔。
收在儲物間角落裡,像收藏一個時代的遺物。
晚上我坐在沙發上,電視開著,聲音調到很小。
窗外是這個城市的夜景,萬家燈火。
無數個窗口亮著暖黃色的光。
我第一次知道,從這個角度看,別人的家原來是這樣的。
我坐了很久,久到電視里播起了深夜購物廣告。
然後我站起來,去廚房給自己下了一碗面,加了一個荷包蛋。
那是我在新家吃的第一頓飯。
18
買房之後是買車。
其實我對車沒什麼執念。
干中介那些年騎電動車騎習慣了。
大街小巷鑽來鑽去,比汽車方便。
但公司做大了,有時候需要接送客戶,見合作夥伴。
總不能一直騎電動車。
員工都開車,老闆騎電動車,說不過去。
買車那天我去了 4S 店。
沒有預定,沒有試駕。
銷售小姑娘問我看哪款,我在展廳里走了一圈,指著一輛白色的奧迪說:「這個。」
小姑娘愣了一下,說:「姐,這是 A4L,頂配落地三十七萬。」
我說:「好,那就這個。」
簽合同的時候她問我:「姐您是做什麼行業的?」
我說:「做房產的。」
她說:「怪不得,姐一看就是事業型女強人。」
我沒說話。
我只是在想,三十七萬,夠當年我在那個八平米的合租房裡住三十八年。
車提回來的那天晚上,我開車在城裡轉了一圈。
沒有目的地,只是開。
從城西到城東,從城南到城北。
經過當年租的第一個合租房,那棟樓還在。
外牆重新粉刷過,樓下的小賣部換成了奶茶店。
經過當年供職的第一家中介門店,招牌換了,店長不知道還在不在。
經過後來開的三家店,燈都亮著,員工還在加班。
我在一個紅綠燈前停下來。
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大年三十那個晚上,我走在街上找麥當勞。
那時候這條路還沒有這麼寬,兩邊還是老房子,霓虹燈也沒有現在這麼多。
現在什麼都變了。
城市變了。
我也變了。
但有些事沒變。
我還是一個人。
還是不過年。
還是每年除夕去麥當勞。
今年也不例外。
19
公司做到第八年,我出了一次事。
不是什麼大事,但也不算小。
一個客戶交了定金之後忽然反悔,硬說是我們隱瞞了房屋瑕疵,要退錢還要賠償。
這種事在房產中介行業很常見。
總有幾個想占便宜的人。
但這個人有點背景,找了律師,說要告我。
那段時間我壓力很大。
不是怕被告,是覺得累。
八年了,從一個人到四十七個人。
從八平米的合租房到九十二平米的商品房。
從不到兩千塊到身家八位數。
我以為我什麼都不怕了。
但有人要找茬,我還是會睡不著。
因為我身後空無一人。
好在,後來官司贏了。
我沒有隱瞞任何東西。
那套房子的一切瑕疵都在合同里寫得清清楚楚。
他自己簽字畫押,想反悔也晚了。
判決下來的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辦公室里,看著窗外發獃。
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媽說的那句話:你離婚了不能在娘家過年,這樣對你父母對你兩個弟弟都不好。
那時候我以為她是怕我影響弟弟的前途,怕鄰居說閒話,怕祖宗怪罪。
現在我想,她可能只是不知道怎麼面對一個離了婚的女兒。
她那一代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那離了婚的水就是既潑出去了又沒潑乾淨,是件丟人的事。
她不是不愛我,只是她的愛需要排個順序。
先兒子後女兒,先臉面後親情。
我不是第一名,甚至連第二名都不是。
我只是那個不小心弄濕了地板的髒水,需要被擦掉。
理解歸理解,原諒歸原諒。
我理解她,但我不會原諒她。
也沒有打算原諒她。
原諒是需要勇氣的。

不原諒也是。
20
第十二年。
又是一年萬馬奔騰。
公司已經在這座城市站穩了腳跟。
四十七個員工變成五十六個。
三家店變成五家。
中介業務之外還開了裝修公司,一條龍服務。
我不用再每天騎電動車帶客戶看房了。
現在主要是做管理,開會,談合作,見一些推不掉的人。
生活規律得像鐘錶。
早上七點起床,八點出門,八點半到公司,晚上七點下班,七點半到家。
偶爾加班,偶爾出差。
周末去超市買菜,回來自己做兩頓飯。
吃完看一會兒書,十一點睡覺。
我還是一個人。
一場虛假的婚姻讓我對婚姻徹底免疫。
一個人過得瀟瀟洒灑,風生水起,何必再去弄一人來製造噪音?
沒有應酬,沒有社交,沒有新認識的朋友。
更沒有七姑八大姨。
公司的員工叫我周總,合作夥伴叫我周姐。
沒人知道我住在哪裡、家裡幾口人、過不過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