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形雕塑破案始末完整後續

2026-03-02     游啊游     反饋

然而這次的走訪調查,卻讓我疑慮更深了。

這十幾個人家境相似,都有點小錢,屬於同一階層。

因此哪怕高中畢業許久,也經常聯繫,聚在一起玩樂。

但他們與林姝早就沒了交集。

怎麼會突然邀請她參加所謂的同學聚會呢?

我這麼想著,便問出口。

其中一男人敷衍回答:

「突然想起老同學,就邀請一下咯,誰知道她不給面子呢。」

說完,還哼笑兩聲。

一旁打扮精緻的女人聳了聳肩,表示確實如此。

這女人我在網上刷到過,據說是知名美妝博主。

前段時間因為明星仿妝火了一把,連我這種不上網的中年人都略有耳聞。

她今天穿了一身酒紅色裙裝,脖子上圍著類似顏色的布料,似乎叫 choker,是年輕人搭配的一種。

我不懂穿搭,也知道這一身很適配。

對話進行得艱難。

問不出什麼東西,只能草草結束。

我能感覺到,他們對林姝的態度十分傲慢,隱隱帶著厭惡。

總之,絕不是會想邀請她參加聚會的關係。

既然他們不願意說,就換個人問。

我回去再次提審了林姝。

她倒是一股腦講述了自己和這群人的糾葛。

從林姝的敘述中,我理清了他們的關係。

簡單來說是霸凌團體和被選中的受害者。

這樣一來,他們那種輕蔑的態度就合理了。

翻閱著桌面上關於此案所有的資料,我目光停留在證人照片上,一個猜想在腦海中成形。

為了驗證這個猜測,我請那十幾人中的四位男士來警局一趟,在單向玻璃後帶上統一的黑色口罩。

這次,林姝的反應很大。

她瞳孔猛縮,手指著其中一人結結巴巴:

「他,他好像那個貓舍主人!」

「髮型和穿衣風格都換過,但真的很像!」

看向林姝指認的那個男人,他穿著灰色衛衣,雙手插兜,姿態散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我捏了捏手裡的筆。

沒有證據。

只要他咬死不認,我拿他毫無辦法。

就算能查出他買過同樣型號的監控,也無法證明就是裝在林姝家裡的那一個。

送四人離開時,那男人甚至回過頭,似笑非笑地看著我:

「人民的好警察,該結案了吧。」

語氣里的嘲諷意味明顯。

我按了按隱隱作痛的太陽穴。

這個案子的破局點,究竟在哪裡?

總不能真的讓林姝平白替罪吧。

11

【林姝】

我知道張警官信我。

可信任不能斷案,法律只相信證據。

事情再一次陷入僵局。

更可怕的是,我只能待在看守所里等結果,什麼也做不了。

絕望之際,一個意想不到的人要求見我。

我的房東。

他說有關鍵線索,但必須見到我本人才肯說。

張警官安排了這次會面。

然而坐下後,房東卻開始眼神飄忽。

他搓著手,好半晌才支支吾吾道:

「你這個月房租還沒給呢。」

我被這一句話哽住,無語地苦笑:

「我都成殺人兇手了,您還惦記著房租呢。」

他還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直到張警官敲桌催促,他才像下了決心,說出自己前來的真實目的:

「我能證明你不是兇手,但你得先答應我,不能追究我的責任。」

他說完這話,緊張地盯著我看。

我怔了一瞬後,恍然大悟:

「你就是我家那個人形雕塑!」

震驚過後,我頓時激動起來。

房東是個變態固然可怕,但眼下,洗清殺人罪名顯然更重要。

比起背上殺人犯的名頭,被偷窺一段時間,似乎也變得可以忍受了。

我忙不迭答應,表示絕對不會追究他私自進我家的事。

得到我的保證後,房東鬆了口氣,開始講述他所知道的事情真相。

「嘿嘿,我就是有點小癖好,喜歡鑽進租客的玄關柜子里,偷窺她進出家門。」

他說著老臉一紅:

「我知道有點變態,但人都得有點愛好才活得有勁兒。」

我咂舌。

想起那個異常寬大的玄關柜子。

當初還覺得設計不合理,原來真正的用途在這兒。

想到他曾無數次躲在那個柜子里,無聲窺視著我,多少有些不自在。

房東並不在意我的反應,倒豆子一樣滔滔不絕:

「在柜子里待多了,我開始覺得沒意思,那天就想玩點新鮮刺激的。」

「我定製了一個仿石膏雕塑頭套,賊逼真,然後脫光衣服,把自己渾身塗成白色,就像真雕塑那樣,站在門口,讓人一打開就能看見。」

張警官皺起眉,問出了我的疑惑:

「你這樣,不怕林姝當場報警嗎?」

畢竟之前,他藏在柜子里,是在暗處。

可這麼一大尊人形雕塑莫名其妙出現在自家,正常人都會嚇得不輕。

房東又是嘿嘿一笑,竟有些得意:

「我知道林姝要回家過年,會請人上門喂貓,日期我都打聽好了,外人哪知道她家裡本來沒有石膏雕塑。」

「要的就是這種光明正大看著別人,對方卻不知道我在看的滋味。」

說到這裡,他話鋒一轉,有些懊惱:

「可我千算萬算,沒想到會撞上那種事,真是倒霉!」

張警官追問:

「為什麼選擇坦白這件事?」

現在出來自曝,風險極大。

難不成變態也有良心,看到自己偷窺的租客身陷囹圄,豁出自己去也要相助?

房東一聽,頓時急了:

「再不出來澄清,我那房子要成凶宅了,房價跌到水底去!」

這麼樸實無華的理由,我倒是沒想到。

可是,也不對啊。

我疑惑:

「可命案發生在那裡,你說不說,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沒成想,他激動地一拍大腿,聲調都高了幾分:

「根本就沒有死人,那兩人在演戲呢!我當時以為遇到了真的殺人現場,魂都嚇飛了,腿軟得差點站不住。」

「結果你們猜怎麼著?那女的把『屍體』拖到陽台之後,地上的那個就自己站起來了,兩個人還有商有量的。」

這話如同驚雷,在現場所有人耳邊炸開。

不只是我,在場的警察都震驚了。

這個我們深信不疑的「案發現場」,竟然是演戲?!

房東繼續說:

「後面那個被勒的女人順著你家陽台爬下去了,雖然是演戲,那可是真勒啊!那脖子嘖嘖,好深一條痕跡,看著怪瘮人的!」

「另一個女人是從大門走的,走之前還看了我好幾眼。」

「我也搞不懂她們這是鬧哪出,但我房子真不是案發現場,不是凶宅啊!警官,你可得還我房子一個清白!」

12

房東的供詞讓此案的走向徹底扭轉。

案發現場是演的,監控視頻是故意拍攝留存的。

所有證據,都是精心編排的戲碼。

可鄭巧嫣是真的死了,屍體不會作假。

她並非在上門喂養寵物時於我家被害,那她究竟死在哪裡?

思緒急轉,我忽然感到一陣惡寒。

耗費整整三個月,精心為我布下這場天羅地網。

有沒有可能,不是單純的嫁禍。

而是他們需要一個背鍋的人。

一個合情合理的「殺人兇手」。

說白了,我在這群人眼裡,只是一顆早該被遺忘的老鼠屎。

犯不著費這麼大力氣,甚至於犯下真案來構陷。

但倘若,是這群人在某種情況下,失手殺害了鄭巧嫣,急需一個跟她有社會關係的人來頂鍋。

就合理了。

理順情況後,我給房東出具了不予追究的書面諒解。

他離開前還在囑咐:

「你們可要快點查清,現在鄰居都開始說我的房子晦氣了。」

我哭笑不得,又有些感慨。

誰能想到,最後是變態偷窺的房東證明了我的清白。

若非他那離奇的癖好,我恐怕真要含冤,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很快,法醫對屍體進行了二次勘驗。

好在如今距離發現屍體不久。

家屬雖已認領屍體,但按照規定,結案之前被害者屍體都會由警方保存。

這次的勘驗很細緻,幾乎用上了所有手段。

通過冰晶損傷痕跡得知,鄭巧嫣的屍體曾經歷了冷凍後復又解凍入水的過程。

謎底終於揭開最關鍵的一角。

怪不得他們不直接把屍體留在我家。

原來是因為屍體本身有問題,需要藉助水流掩蓋痕跡。

拋屍者相當嚴謹,特意選擇在解凍後將屍體拋進水中浸泡,利用水流進一步模糊時間線索。

正因如此,導致第一次屍檢對死亡時間的判斷出現了嚴重偏差。

也就是說,鄭巧嫣早就死了。

他們將屍體冷凍封存,計劃好這一切。

直到三個月後,用一場「殺人現場」的戲碼把事情嫁禍於我。

13

李小圓一行人再次踏入警局的大門。

不過這次,不是協助調查,而是正式傳喚。

十幾人被帶走分開審訊。

或許是過於自負,認定計劃天衣無縫,根本沒想過東窗事發這種情形。

供詞前言不搭後語,漏洞百出。

真實的碎片拼湊在一起後,終於還原了案件的真相。

與鄭巧嫣的重逢,是命運的巧合。

鄭巧嫣在其中一人家族企業旗下的酒店當經理。

這熟悉的名字勾起了他們某種陰暗的玩味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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