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次的走訪調查,卻讓我疑慮更深了。
這十幾個人家境相似,都有點小錢,屬於同一階層。
因此哪怕高中畢業許久,也經常聯繫,聚在一起玩樂。
但他們與林姝早就沒了交集。
怎麼會突然邀請她參加所謂的同學聚會呢?
我這麼想著,便問出口。
其中一男人敷衍回答:
「突然想起老同學,就邀請一下咯,誰知道她不給面子呢。」
說完,還哼笑兩聲。
一旁打扮精緻的女人聳了聳肩,表示確實如此。
這女人我在網上刷到過,據說是知名美妝博主。
前段時間因為明星仿妝火了一把,連我這種不上網的中年人都略有耳聞。
她今天穿了一身酒紅色裙裝,脖子上圍著類似顏色的布料,似乎叫 choker,是年輕人搭配的一種。
我不懂穿搭,也知道這一身很適配。
對話進行得艱難。
問不出什麼東西,只能草草結束。
我能感覺到,他們對林姝的態度十分傲慢,隱隱帶著厭惡。
總之,絕不是會想邀請她參加聚會的關係。
既然他們不願意說,就換個人問。
我回去再次提審了林姝。
她倒是一股腦講述了自己和這群人的糾葛。
從林姝的敘述中,我理清了他們的關係。
簡單來說是霸凌團體和被選中的受害者。
這樣一來,他們那種輕蔑的態度就合理了。
翻閱著桌面上關於此案所有的資料,我目光停留在證人照片上,一個猜想在腦海中成形。
為了驗證這個猜測,我請那十幾人中的四位男士來警局一趟,在單向玻璃後帶上統一的黑色口罩。
這次,林姝的反應很大。
她瞳孔猛縮,手指著其中一人結結巴巴:
「他,他好像那個貓舍主人!」
「髮型和穿衣風格都換過,但真的很像!」
看向林姝指認的那個男人,他穿著灰色衛衣,雙手插兜,姿態散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我捏了捏手裡的筆。
沒有證據。
只要他咬死不認,我拿他毫無辦法。

就算能查出他買過同樣型號的監控,也無法證明就是裝在林姝家裡的那一個。
送四人離開時,那男人甚至回過頭,似笑非笑地看著我:
「人民的好警察,該結案了吧。」
語氣里的嘲諷意味明顯。
我按了按隱隱作痛的太陽穴。
這個案子的破局點,究竟在哪裡?
總不能真的讓林姝平白替罪吧。
11
【林姝】
我知道張警官信我。
可信任不能斷案,法律只相信證據。
事情再一次陷入僵局。
更可怕的是,我只能待在看守所里等結果,什麼也做不了。
絕望之際,一個意想不到的人要求見我。
我的房東。
他說有關鍵線索,但必須見到我本人才肯說。
張警官安排了這次會面。
然而坐下後,房東卻開始眼神飄忽。
他搓著手,好半晌才支支吾吾道:
「你這個月房租還沒給呢。」
我被這一句話哽住,無語地苦笑:
「我都成殺人兇手了,您還惦記著房租呢。」
他還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直到張警官敲桌催促,他才像下了決心,說出自己前來的真實目的:
「我能證明你不是兇手,但你得先答應我,不能追究我的責任。」
他說完這話,緊張地盯著我看。
我怔了一瞬後,恍然大悟:
「你就是我家那個人形雕塑!」
震驚過後,我頓時激動起來。
房東是個變態固然可怕,但眼下,洗清殺人罪名顯然更重要。
比起背上殺人犯的名頭,被偷窺一段時間,似乎也變得可以忍受了。
我忙不迭答應,表示絕對不會追究他私自進我家的事。
得到我的保證後,房東鬆了口氣,開始講述他所知道的事情真相。
「嘿嘿,我就是有點小癖好,喜歡鑽進租客的玄關柜子里,偷窺她進出家門。」
他說著老臉一紅:
「我知道有點變態,但人都得有點愛好才活得有勁兒。」
我咂舌。
想起那個異常寬大的玄關柜子。
當初還覺得設計不合理,原來真正的用途在這兒。
想到他曾無數次躲在那個柜子里,無聲窺視著我,多少有些不自在。
房東並不在意我的反應,倒豆子一樣滔滔不絕:
「在柜子里待多了,我開始覺得沒意思,那天就想玩點新鮮刺激的。」
「我定製了一個仿石膏雕塑頭套,賊逼真,然後脫光衣服,把自己渾身塗成白色,就像真雕塑那樣,站在門口,讓人一打開就能看見。」
張警官皺起眉,問出了我的疑惑:
「你這樣,不怕林姝當場報警嗎?」
畢竟之前,他藏在柜子里,是在暗處。
可這麼一大尊人形雕塑莫名其妙出現在自家,正常人都會嚇得不輕。
房東又是嘿嘿一笑,竟有些得意:
「我知道林姝要回家過年,會請人上門喂貓,日期我都打聽好了,外人哪知道她家裡本來沒有石膏雕塑。」
「要的就是這種光明正大看著別人,對方卻不知道我在看的滋味。」
說到這裡,他話鋒一轉,有些懊惱:
「可我千算萬算,沒想到會撞上那種事,真是倒霉!」
張警官追問:
「為什麼選擇坦白這件事?」
現在出來自曝,風險極大。
難不成變態也有良心,看到自己偷窺的租客身陷囹圄,豁出自己去也要相助?
房東一聽,頓時急了:
「再不出來澄清,我那房子要成凶宅了,房價跌到水底去!」
這麼樸實無華的理由,我倒是沒想到。
可是,也不對啊。
我疑惑:
「可命案發生在那裡,你說不說,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沒成想,他激動地一拍大腿,聲調都高了幾分:
「根本就沒有死人,那兩人在演戲呢!我當時以為遇到了真的殺人現場,魂都嚇飛了,腿軟得差點站不住。」
「結果你們猜怎麼著?那女的把『屍體』拖到陽台之後,地上的那個就自己站起來了,兩個人還有商有量的。」
這話如同驚雷,在現場所有人耳邊炸開。
不只是我,在場的警察都震驚了。
這個我們深信不疑的「案發現場」,竟然是演戲?!
房東繼續說:
「後面那個被勒的女人順著你家陽台爬下去了,雖然是演戲,那可是真勒啊!那脖子嘖嘖,好深一條痕跡,看著怪瘮人的!」
「另一個女人是從大門走的,走之前還看了我好幾眼。」
「我也搞不懂她們這是鬧哪出,但我房子真不是案發現場,不是凶宅啊!警官,你可得還我房子一個清白!」
12
房東的供詞讓此案的走向徹底扭轉。
案發現場是演的,監控視頻是故意拍攝留存的。
所有證據,都是精心編排的戲碼。
可鄭巧嫣是真的死了,屍體不會作假。
她並非在上門喂養寵物時於我家被害,那她究竟死在哪裡?
思緒急轉,我忽然感到一陣惡寒。
耗費整整三個月,精心為我布下這場天羅地網。
有沒有可能,不是單純的嫁禍。
而是他們需要一個背鍋的人。
一個合情合理的「殺人兇手」。
說白了,我在這群人眼裡,只是一顆早該被遺忘的老鼠屎。
犯不著費這麼大力氣,甚至於犯下真案來構陷。
但倘若,是這群人在某種情況下,失手殺害了鄭巧嫣,急需一個跟她有社會關係的人來頂鍋。
就合理了。
理順情況後,我給房東出具了不予追究的書面諒解。
他離開前還在囑咐:
「你們可要快點查清,現在鄰居都開始說我的房子晦氣了。」
我哭笑不得,又有些感慨。
誰能想到,最後是變態偷窺的房東證明了我的清白。
若非他那離奇的癖好,我恐怕真要含冤,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很快,法醫對屍體進行了二次勘驗。
好在如今距離發現屍體不久。
家屬雖已認領屍體,但按照規定,結案之前被害者屍體都會由警方保存。
這次的勘驗很細緻,幾乎用上了所有手段。
通過冰晶損傷痕跡得知,鄭巧嫣的屍體曾經歷了冷凍後復又解凍入水的過程。
謎底終於揭開最關鍵的一角。
怪不得他們不直接把屍體留在我家。
原來是因為屍體本身有問題,需要藉助水流掩蓋痕跡。
拋屍者相當嚴謹,特意選擇在解凍後將屍體拋進水中浸泡,利用水流進一步模糊時間線索。
正因如此,導致第一次屍檢對死亡時間的判斷出現了嚴重偏差。
也就是說,鄭巧嫣早就死了。
他們將屍體冷凍封存,計劃好這一切。
直到三個月後,用一場「殺人現場」的戲碼把事情嫁禍於我。
13
李小圓一行人再次踏入警局的大門。
不過這次,不是協助調查,而是正式傳喚。
十幾人被帶走分開審訊。
或許是過於自負,認定計劃天衣無縫,根本沒想過東窗事發這種情形。
供詞前言不搭後語,漏洞百出。
真實的碎片拼湊在一起後,終於還原了案件的真相。
與鄭巧嫣的重逢,是命運的巧合。
鄭巧嫣在其中一人家族企業旗下的酒店當經理。
這熟悉的名字勾起了他們某種陰暗的玩味心理。
有人開玩笑似的提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