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放棄討好後,全家悔瘋了完整後續

2026-02-02     游啊游     反饋

但現在,我只覺得解脫。

我沒有回頭,繼續往前走。

「姐!姐你別走!」林濤從地上爬起來,衝過來想拉住我。

我側身躲開了。

他的手抓了個空,臉上滿是驚慌和不敢置信。

他大概從沒想過,那個對他百依百順、予取予求的姐姐,有一天會用這麼冷漠的眼神看著他。

就在這時,張主任拿著一個牛皮紙袋,出現在了病房門口。

他看到裡面的情景,愣了一下,然後把文件袋遞給了我。

「林小姐,這是你要的東西。」

我接過文件袋,看都沒看,直接轉身,塞到了林濤懷裡。

「你拿好。」

然後,我越過他,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身後,是文件袋掉落在地上的聲音,是我媽撕心裂肺的哭喊聲,是林濤絕望的叫聲,還有我爸無力的嘆息聲。

這一切,都和我無關了。

我走出醫院,陽光刺得我眼睛發酸。

我攔了一輛計程車,對司機說:「師傅,去火車站。」

這個我奮鬥了將近十年,卻從未真正融入的城市,我一秒鐘都不想再待下去了。

在車上,我把手機卡拔了出來,掰成兩半,扔出了窗外。

林盼楠,從今天起,為自己活吧。

你誰也不欠。

5

我買了一張去南方的火車票,隨便選了一個地圖上看起來很安逸的沿海小城。

火車開動的時候,我靠在窗邊,看著外面飛速後退的城市剪影,心裡空落落的,但也有一種前所未有的輕鬆。

再見了,我的前半生。

小城的生活節奏很慢。

我在離海不遠的地方租了一間帶小院子的平房,房東是個和藹的老太太。

我用身上剩下的一點錢,置辦了一些簡單的家具,又去二手市場淘了一個畫架和一些顏料。

大學的時候,我最喜歡畫畫,還拿過獎。

工作之後,忙得腳不沾地,這個愛好就被徹底放下了。

現在,我終於可以把它重新撿起來了。

我沒有急著找工作,每天就是睡到自然醒,然後去海邊散步、撿貝殼,或者在院子裡畫畫。

有時候,房東老太太會端來一碗自己做的海鮮面,笑呵呵地跟我聊家常。她問我從哪裡來,為什麼一個人在這裡。

我只是笑著說,想換個地方生活。

她也不多問,只是叮囑我一個女孩子在外面要注意安全。

這種簡單而純粹的善意,是我在那個家裡從未感受過的。

我不知道我媽的手術怎麼樣了,也不知道我爸和林濤是怎麼湊齊那筆費用的。

我也不想知道。

我已經盡了我所有的力,償還了所謂的「養育之恩」。

從今往後,我們兩不相欠。

……

與此同時,遠在千里之外的醫院裡,正上演著一出雞飛狗跳的鬧劇。

我走後,林濤在我媽的逼問下,終於承認了那筆拆遷款早就被他花得差不多了。

他所謂的「投資」,其實就是跟著一群狐朋狗友吃喝玩樂,買了一輛二手跑車撐門面,剩下的錢也揮霍得所剩無幾。

我媽當場就氣得差點暈過去。

她怎麼也不相信,自己那個「大大咧咧、不懂心計」的好兒子,竟然從頭到尾都在騙她。

手術費迫在眉睫,我爸沒辦法,只能拿出自己的養老存摺,又四處跟親戚朋友借錢,才勉強湊夠。

手術很成功,但我媽的身體和精神都垮了。

沒有了我這個二十四小時的免費保姆,所有的照顧工作都落在了我爸和林濤身上。

我爸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熬了幾天夜就撐不住了。

林濤更是怨聲載道。

他從來沒幹過這些伺候人的活兒。

給他媽喂飯,不是燙著了就是涼了。

熬的粥,不是糊了就是稀得像水。

給他媽擦身,不是弄疼了傷口就是忘了換水。

「你怎麼什麼都做不好?連你姐一根手指頭都比不上!」

我媽躺在床上,開始挑剔和抱怨。

她忘了,不久之前,她還說我。

「笨手笨腳,什麼都干不好」。

「媽!我已經盡力了!我又不是林盼楠,我哪有她那麼會演戲,那麼會伺候人!」

林濤不耐煩地頂嘴。

「你什麼態度!我是你媽!你現在是嫌棄我了是不是?」

「我沒有!我就是覺得累!我白天還得跑我那生意呢,晚上回來還得伺候你,我鐵打的也受不了啊!」

林濤大聲嚷嚷。

「生意?你還有臉提你的生意?把家底都敗光了,你還有什麼生意!」我媽氣得發抖。

「那還不是你們逼的!要不是你們非要讓我交手術費,我的錢能花完嗎?這錢本來就該林盼楠出!她倒好,拍拍屁股走人了,把爛攤子都扔給我們!」

林濤開始口不擇言,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我身上。

父子倆輪流照顧了不到一個星期,就都身心俱疲。

我媽的病房裡,再也沒有了乾淨整潔的環境和精心準備的飯菜。

取而代之的是吃剩的外賣盒子、隨處亂扔的垃圾和無休止的爭吵。

我媽開始頻繁地想起我。

想起我熬的魚湯有多鮮美,想起我給她按摩的力道有多合適,想起我總是能提前猜到她想要什麼。

那些她曾經嗤之以鼻的「演戲」和「算計」,現在都成了求之不得的溫暖。

她開始後悔了。

她讓我爸給我打電話,想讓我回來。

但我爸打不通我的電話。我去意已決,舊的號碼早就廢棄了。

他們找不到我了。

我媽在病房裡大發脾氣,把床頭的東西全掃到了地上。

「這個白眼狼!我白養她這麼大了!翅膀硬了,連家都不要了!」

她一邊罵,一邊哭。

可她不知道,那個她口中的「家」,對我來說,從來都只是一個冰冷的旅館。

而我,只是一個不受歡迎的房客。

現在,房客走了。

我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家。

一個雖然簡陋,但充滿陽光和溫暖的家。

6

在小城待了三個月,我身上的錢也花得差不多了。

我開始認真考慮找一份工作。我不想再回寫字樓,過那種朝九晚五、勾心鬥角的生活。我想做點自己喜歡的事。

城西有家小書店,叫「蒲公英」,正在招店員。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去了。

老闆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叫陳默,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看起來很斯文。

他問了我幾個關於文學的問題,我都很流利地答了上來。

他很滿意,當場就錄用了我。

書店的工作很清閒,每天就是整理書籍,招待一下零星的客人。

沒有 KPI,沒有業績壓力。

空閒的時候,我就坐在窗邊看書,或者畫畫。陽光透過玻璃窗灑進來,落在書頁上,也落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陳默話不多,但人很好。

他看我喜歡畫畫,就專門在書店裡給我隔出了一個小角落,讓我可以安心創作。

他還經常從家裡帶一些好吃的,說是他太太做的,讓我嘗嘗。

有時候,店裡一整天都來不了一個客人。

我和陳默就一人捧著一本書,安安靜靜地坐著,誰也不打擾誰。

這種寧靜,讓我覺得無比安心。

我的畫越畫越多,畫海,畫天,畫小院裡的花,畫書店裡打瞌睡的貓。

有一天,陳默看著我的一幅畫,說:「林盼楠,你的畫畫得真好,很有靈氣。有沒有想過,辦個小畫展?」

我愣住了。畫展?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我……我行嗎?」我有些不自信。

「為什麼不行?你的畫值得被更多人看到。」

陳默的眼神很真誠。

「書店的地方雖然不大,但布置一下,也足夠了。就當是……給咱們書店增加點人氣。」

在他的鼓勵下,我著手準備我的第一個個人畫展。

我把我最滿意的二十幅畫都挑了出來,陳默幫我配了畫框,還親手寫了畫展的前言。

畫展那天,來了很多人。

有附近的鄰居,有來小城旅遊的遊客,還有一些陳默的朋友。

他們站在我的畫前,認真地欣賞,小聲地討論。

有一個頭髮花白的老奶奶,在我一幅畫著海邊日出的畫前站了很久。她轉過頭對我說:「小姑娘,你的畫里有光。」

那一刻,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濕了。

原來,被人肯定是這種感覺。

原來,我的價值不需要通過討好和付出來證明。

畫展很成功,當場就有好幾個人表示想買我的畫。

這讓我受寵若驚。

陳默笑著對我說:「你看,我沒說錯吧。」

我看著他,由衷地說了一句:「謝謝你,陳默。」

「謝我幹什麼。」

他擺擺手。

「是你自己有才華。」

那天晚上,為了慶祝畫展成功,陳默請我去他家吃飯。

他家就在書店樓上,一個很溫馨的小兩居。他太太是個很溫柔的女人,做了一桌子好菜。他們還有一個五歲的女兒,叫念念,很可愛,不怕生,一直纏著我叫「漂亮阿姨」。

吃飯的時候,陳默的太太不停地給我夾菜,笑著說:「盼楠,多吃點,看你太瘦了。」

我看著他們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的樣子,心裡暖暖的。

這,才是我嚮往的家的樣子。

吃完飯,我準備告辭,一個陌生的號碼卻打了進來。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疲憊而蒼老的聲音。是我爸。

「盼楠……是你嗎?」

我的心猛地一沉。

他們還是找到我了。

「爸。」我淡淡地應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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