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陳輝。
被告:李佳。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一、請求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二、請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判令被告因惡意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應少分或不分財產;三、請求判令被告返還……
岳母不識字,但她認識「法院」、「離婚」、「陳輝」和「李佳」這幾個字。
她癱坐在地上,放聲大哭。
岳父聞聲出來,撿起地上的傳票,逐字逐句地看著。
他的臉色,一寸一寸地變得灰敗。
他一輩子最好面子,自詡為讀書人,最看不起的就是和人吵架、打官司這種「粗鄙」之事。
可現在,他自己的女兒,成了被告。
整個李家,成了別人眼中的笑柄。
傳票像一根導火索,徹底點燃了李家積壓已久的所有矛盾。
那天晚上,李家爆發了建房以來最激烈的一次爭吵。
岳父指著岳母的鼻子罵,說都是她從小驕縱溺愛,才養出了李薇這個惹禍精,和李佳這個拎不清的蠢貨。
岳母則哭喊著反駁,說要不是他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腫臉充胖子,家裡怎麼會欠下一屁股債,女兒又怎麼會把主意打到女婿身上。
他們互相揭短,把陳年舊帳全都翻了出來。
從誰的親戚借錢沒還,到誰年輕時有過什麼風流韻事。
吵到最後,岳父氣得心臟病發作,被救護車拉走,住進了醫院。
而李薇,在接到幾家網貸平台最後的催收通牒,以及銀行即將起訴她的通知後,徹底崩潰了。
她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不敢出門,不敢接任何陌生電話。
曾經那個光鮮亮麗,虛榮傲慢的女孩,變成了一個驚弓之鳥。
整個李家,亂成了一鍋粥。
而始作俑者李佳,成了這個混亂漩渦的中心。
父親住院,母親哭鬧,妹妹崩潰,所有的壓力都壓在了她一個人身上。
她終於意識到,她那個曾經堅不可摧,可以為她提供無限庇護和支持的「娘家」,不過是一個紙糊的空殼。
當她能從我這裡源源不斷地拿來金錢時,她是全家的功臣,是父母的驕傲,是妹妹的依靠。
而當她失去了這個功能,甚至自身難保時,她就成了全家的累贅和罪人。
沒有人再關心她離了婚該怎麼辦,沒有人再把她當成那個需要被捧在手心裡的「佳佳」。
他們只關心,因為她,李家的臉面丟盡了。
因為她,家裡被攪得天翻地覆。
絕望之下,她給我打了最後一個電話。
那天晚上,我剛健完身回家,正在準備第二天的午餐便當。
看到她的來電顯示,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
「陳輝……」
電話那頭,是她虛弱到極點的聲音,帶著濃重的鼻音和哭腔。
「我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嗯。」我平靜地應了一聲。
我的平靜,似乎徹底擊潰了她最後的心理防線。
她開始在電話里泣不成聲。
「我爸住院了……我媽天天在家哭……李薇她快瘋了……」
「這個家……全完了……」
「陳輝,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不該聽我爸媽的話,不該縱容我妹妹……我不該把你的付出當成理所當然……」
她開始懺悔。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她如此清晰地承認自己的錯誤。
「求求你,你放過我吧……也放過我們家吧……」
「你撤訴好不好?只要你撤訴,我什麼都答應你。」
「我凈身出戶,我一分錢都不要,行不行?我只要……我只要不離婚,不鬧上法庭,求求你了……」
她以為,她最後的籌碼,是放棄那些本就不屬於她的財產。
她以為,我做這一切,只是為了錢。
她還是不懂。
我想要的,從來都不是錢。
我想要的,是擺脫他們這一家子吸血鬼,是拿回我被踐踏的尊嚴,是開始我嶄新的人生。
「李佳,」我打斷了她的哭訴,聲音沒有一絲波瀾,「開庭時間是下下周三上午九點,在第三法庭。你記得準時出席。」
「如果不出庭,法院會進行缺席判決。」
「還有,」我頓了頓,一字一句地,說出了最後的話。
「這是我最後一次接你的電話。以後,我們法庭上見。」
說完,我掛斷了電話,將她的號碼,拖進了黑名單。
世界,終於徹底清凈了。
我看著鍋里冒著熱氣的西蘭花和雞胸肉,忽然覺得生活充滿了希望。
這場持續了三年的噩夢,終於要畫上句號了。
而我的新生活,才剛剛開始。
13
開庭前的日子,過得異常平靜。
我將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憑藉著最近出色的表現,總監已經找我談話,暗示年底的晉升名額會優先考慮我。
我的生活前所未有的規律。
每天早起晨跑,自己做健康的工作餐,晚上去健身房擼鐵,回家後看書或者研究新的項目案例。
我甚至在周末的時候,回了一趟老家。
我用自己這個月新發的獎金,給爸媽換了最新款的智慧型手機,又帶他們去城裡最好的餐廳吃了一頓。
我爸看著我,眼裡滿是欣慰。
他說:「阿輝,你這樣就對了。人,首先得為自己活。」
我媽則拉著我的手,什麼都沒說,只是眼圈紅紅的。
我能感覺到,他們是真的為我走出了陰影而感到高興。
這種來自家人的,不求回報的關愛和支持,是我在李家三年,從未感受過的溫暖。
就在開庭前三天的晚上,我接到了小區保安隊長的電話。
「陳先生嗎?您現在方便回家一趟嗎?」
保安隊長的聲音很急促。
「您前妻,李女士,她帶著一個開鎖師傅,說是要回家拿東西。她說她也是業主,我們沒權利攔著。但是您之前特意交代過,所以我們想跟您確認一下。」
我眉頭一皺。
李佳,她還是不死心。
都到這個地步了,她還想幹什麼?
「我知道了,我馬上回去。你們幫我穩住她,別讓她進去。」
我掛了電話,立刻跟公司請了假,開車往家趕。
一路上,我心裡反覆思量。
她想進屋,無非是兩個目的。
第一,她覺得屋裡還有她藏起來的貴重物品或者私房錢。
第二,也是我更傾向於的一種可能,她想進來,製造一種我們「已經和好」的假象,甚至不惜毀壞屋內的東西,偽造「家暴」現場,來為她在法庭上博取同情。
這個女人的底線,已經被她自己一次次踩得粉碎。
我不能再用正常人的思維去揣度她。
我一邊開車,一邊給王律師打了電話,把情況告訴了他。
王律師立刻給出了指示:「別跟她起任何正面衝突,一切交給警察。你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把她試圖強行入室的行為,固定成證據。」
我明白了。
十五分鐘後,我趕到了小區。
遠遠地,我就看到我的家門口圍了幾個人。
兩個保安攔在前面,李佳和一個穿著工服的開鎖師傅站在那裡,正在激烈地爭吵著。
「我說了,這是我的家!我回家拿東西,你們憑什麼不讓我進?」
李佳的聲音尖利而歇斯底里。
她化了妝,但厚厚的粉底也掩蓋不住她憔含悴的面容和深深的黑眼圈。
「李女士,我們也是按規定辦事。陳先生說了,沒有他的允許,任何人不能進去。」保安盡職盡責地攔著。
「陳先生?他算個屁!這房子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我今天還就非進不可了!」
她說著,就去推搡保安。
我停好車,沒有立刻上前。
我只是站在一個不遠不近的距離,拿出了手機,打開了錄像。
鏡頭清晰地記錄下了她撒潑的全過程。

開鎖師傅在一旁顯得很尷尬,他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這位女士,要不……要不您還是等您先生回來了再說吧?我們這行有規定,產權不明的,我們不能開。」
「你閉嘴!」李佳回頭沖他吼道,「我給你錢,你負責開鎖就行了!哪那麼多廢話!」
就在這時,我走了過去。
「我的家,什麼時候輪到你來做主了?」
我的聲音不大,但像一盆冰水,瞬間澆滅了現場的火藥味。
李佳猛地回過頭,看到我,她的眼神先是閃過一絲驚慌,隨即又被強烈的怨恨所取代。
「陳輝!你還敢回來!」
「這是我的家,我為什麼不敢回來?」我舉著手機,鏡頭對準她的臉,「倒是你,李佳。帶著開鎖師傅,撬自己前夫的家門。你這行為,叫私闖民宅,是犯法的,你知道嗎?」
「你放屁!我們還沒離婚!這房子就是我的家!」她還在嘴硬。
我懶得跟她爭辯。
我直接對那個一臉無辜的開鎖師傅說:「師傅,這是我的房產證,上面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她已經從這裡搬走一個多月了。現在她這種行為,屬於非法入侵。我勸你馬上離開,不然等警察來了,你可能也要跟著去做筆錄,到時候你的公司會不會處罰你,就不好說了。」
我從包里拿出房產證的複印件,在他面前晃了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