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那年,我跟爸爸說:「我想學點別的,報個夜校。」
爸爸說:「學那個幹嘛?你把店看好就行了。」
二十二歲那年,我跟媽媽說:「我想談戀愛。」
媽媽說:「談戀愛?你天天在店裡,上哪談?等你弟弟畢業了,讓他幫你介紹。」
每一次,我都被擋回來了。
每一次,都有一個理由。
「等弟弟畢業了。」
「等弟弟工作穩定了。」
「等弟弟結婚了。」
我等了又等。
弟弟畢業了,我繼續干。
弟弟工作穩定了,我繼續干。
弟弟失業回來了……
店給了他。
我十年的付出,連個「謝謝」都沒有。
手機響了。
是弟弟。
「姐,你在家嗎?」
「在。」
「我……我能上去跟你說幾句話嗎?」
我想了想。
「來吧。」
幾分鐘後,弟弟敲門進來了。
他穿著圍裙,手上還沾著麵粉。
「姐……」他站在門口,有點侷促。
「坐。」我指了指床邊的椅子。
他坐下,搓著手。
「姐,我知道你在生氣。」
「我沒生氣。」
「那你為什麼不幫我了?」
我看著他。
「弟,我問你一個問題。」
「你問。」
「這十年,你回來過幾次?」
他想了想:「六七次吧。」
「六次。」我說,「我數過。你大一寒假回來一次,大三暑假回來一次,畢業那年回來一次,後面每年過年回來一次。六次。」
"……"
「每次回來,待幾天?」
「三四天吧。」
「最多四天。」我說,「六次,每次最多四天。你在家待的時間,加起來不到一個月。」
弟弟低下頭。
「我這十年呢?三千六百五十天。每一天,我都在店裡。」
「姐,我……」
「你在上海的時候,每個月生活費三千。我每個月零花錢五百。」
"……"
「你在上海租房子,押一付三,是我出的錢。你找工作那幾個月沒收入,是我給你打的生活費。」
「姐——」
「我不是怪你。」我打斷他,「我只是想讓你知道一件事。」
我看著他的眼睛。
「這個家,這個店,我付出了所有。你呢?你什麼都沒付出。但是爸媽把店給了你,沒給我。」
「這不公平。」我說,「你覺得呢?」
弟弟張了張嘴。
好一會兒,他才開口:
「姐……我也覺得不公平。」
「那你為什麼不說?」
「我……」他頓了頓,「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你可以說『不』。」我說,「爸媽說把店給你的時候,你可以說『不行,這樣對姐姐不公平』。」
"……"
「但你沒說。」
我站起來,打開門。
「弟,我不怪你。真的。但我也不會再幫你了。你回去吧。」
弟弟站起來,走到門口。
他回頭看了我一眼。
「姐,對不起。」
我沒說話。
他走了。
8.
第六天。
這天晚上,爸媽把我叫到客廳。
「曉禾,坐下說。」爸爸的語氣比前幾天緩和了一些。
我坐下。
「這幾天,店裡確實有點亂。」爸爸說,「你弟弟剛接手,不熟悉……」
「嗯。」
「你能不能……先回去幫幾天?等他上手了,你再走。」
「不能。」
「曉禾——」
「爸,」我打斷他,「我幫了十年了。十年。如果十年都沒讓他學會,再幫幾天也沒用。」
爸爸皺眉:「你這孩子,怎麼說話呢?」
媽媽在旁邊插嘴:「就是!你從小到大什麼態度?我們養你這麼大,你就這樣回報我們?」
我看著媽媽。
「您養我這麼大,花了多少錢?」
「什麼?」
「我十六歲就不上學了。十六歲到二十六歲,十年,我吃家裡的、住家裡的、穿家裡的,一共花了多少錢?」
媽媽愣住了。
「我算過。」我說,「吃飯一天算二十塊,一年七千三。住房不算錢,是家裡的。衣服我一年買不了兩件,算五百。雜七雜八再算一千。一年不到一萬塊。十年,十萬。」
「這十年,我給店裡掙了多少錢?每天流水一千多,毛利五成,一天五六百。一年二十萬。十年,兩百萬。」
我看著爸媽的臉。
「您養我花了十萬,我給家裡掙了兩百萬。您還覺得我欠您的?」
客廳安靜了。
媽媽的臉漲得通紅。
「你……你這是什麼話?一家人算什麼錢——」
「您不是說店是弟弟的嗎?」我問,「店是弟弟的,那店掙的錢也是弟弟的。既然是弟弟的錢,那我幹嘛要幫他掙?」
「你——」
「媽,」我說,「您不能兩頭都占。您不能一邊說『一家人不算錢』,讓我免費幹活;一邊又說『店是弟弟的』,把我踢出去。」
「我沒踢你出去!」
「那店是不是弟弟的?」
「……是。」
「那我在這個店裡算什麼?」
媽媽說不出話了。
「我告訴您我算什麼。」我說,「我算個打工的。一個沒有工資、沒有股份、沒有繼承權的打工的。」
「不,連打工的都不如。打工的好歹有工資。我呢?一個月五百塊零花錢。」
「曉禾!」爸爸拍了一下茶几,「你說夠了沒有?」
「沒有。」
我站起來。
「這十年,我有太多話想說了。但我一直忍著。因為你們告訴我『等弟弟畢業就好了』,『等弟弟工作就好了』,『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我等了十年。等來了什麼?等來了弟弟回來三天就當老闆,我這個乾了十年的,什麼都沒有。」
我看著爸媽的眼睛。
「從今天起,我不等了。」
我轉身往樓上走。
「你去哪兒?」媽媽追問。
「回房間。」
「店裡怎麼辦?」
「問弟弟。」
「你弟弟不會——」
「那就學。」
我上了樓,關上門。
身後傳來媽媽的聲音:
「這孩子瘋了!真的瘋了!」
爸爸說:「行了,別吵了。她愛干不幹,反正新店開了還得用她。」
新店?
我冷笑。
做夢吧。
9.
第七天。
這一天,我沒有出門。
我在房間裡整理東西。
十年的東西,其實也沒多少。
幾件衣服,幾本書,一些護膚品。
還有一個存摺。
存摺上有三萬兩千四百塊。
這是我十年的積蓄。
每個月五百塊零花錢,省吃儉用,偶爾店裡有客人給小費,我偷偷存起來。
十年。
三萬塊。
平均一年三千塊。
這就是我這十年的全部價值。
不,不對。
我這十年的價值不止這些。
我給家裡掙了兩百萬。
只是那些錢,一分都沒落到我口袋裡。
手機響了。
是一個陌生號碼。

我接了。
「是林小姐嗎?」
「是我。」
「我是順豐蛋糕房的李老闆。聽說您們家店在招人?」
我愣了一下。
「招人?」
「是啊,剛才那個小伙子給我打電話,說你們店忙不過來,問我能不能介紹個人。」
弟弟?
「李老闆,不好意思,我可能幫不了您。我已經不管店裡的事了。」
「不管了?」李老闆驚訝,「那店誰管?」
「我弟弟。」
「……哦。」電話那邊沉默了一會兒,「林小姐,說實話,我跟您合作這些年,一直很愉快。您手藝好,人也靠譜。要不是您家的店……我都想挖您過來。」
我心裡動了一下。
「李老闆,您說的是認真的?」
「當然認真。您要是有興趣,可以來我店裡看看。待遇好商量。」
我想了想。
「好,我明天去看看。」
「行!地址您知道吧?明天見!」
掛了電話,我坐在床邊。
出去工作?
說實話,我沒想過。
這十年,我被困在這個店裡,從來沒想過「出去」的可能性。
現在……
我看著窗外。
陽光正好。
為什麼不呢?
我的人生,不應該只有這八十平米。
晚上,我下樓吃飯。
飯桌上,氣氛很沉悶。
弟弟低著頭扒飯,不說話。
爸媽也不說話。
我吃完飯,正準備上樓。
「曉禾。」爸爸叫住我。
「嗯?」
「你真的不回店裡了?」
「不回了。」
「那店怎麼辦?」
「讓弟弟管。」
「他管不了。」
「那就關門。」
「關門?」爸爸聲音大了,「這是你說的話?」
「這是事實。」我看著他,「弟弟接手七天,退了十幾個單,老客戶跑了一半。再這樣下去,遲早關門。」
「那你倒是幫幫他啊!」
「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這是你家的店——」
「不是。」我打斷他,「這是弟弟的店。您說的。」
爸爸被噎住了。
「曉禾……」媽媽開口了,聲音比前幾天軟了一些,「你到底想怎樣?」
「我想怎樣?」我笑了,「我想過自己的生活。不是給這個家當免費勞力,不是給弟弟當墊腳石,不是被你們當工具用完就扔。」
「我們沒把你當工具——」
「那您把我當什麼?」
媽媽說不出話。
「媽,」我說,「我二十六歲了。十年來,我沒有朋友,沒有戀愛,沒有出去玩過,沒有看過電影,沒有唱過KTV。我的青春,全部埋在這個店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