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著手裡的東西對著他。
「研發部的小朋友自製的小玩意兒,雖然不致命,但能瞬間電暈你。」
裴顯就定住了。
我能看到他的胸膛急劇起伏,牙關緊咬,雙拳緊握。
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殺父仇人。
他大概有很多話要說。
但我要說的不多,所以我先開了口。
「這樣,開個條件,怎麼做你才能不再糾纏我?」
「不可能。」裴顯連說出的話都帶著狠勁。
「你欠我的,寧漾,憑什麼你說結束就結束?」
我抿了抿唇,「嘖」了聲。
「我媽死了。」
「車禍死的。」
「那時候,一條人命大概值 50 到 80 萬,錢應該在你那兒,抵我這些年在裴家的吃穿用度,應該是綽綽有餘的。」
裴顯僵住了。
他似乎沒想到我會說出這樣的話。
「你跟我談錢?」
「寧漾,你欠我的僅僅是錢嗎?」
「如果當初不是我,你會遇到什麼,你自己不知道嗎?」
這話是真的。
當初提議把我送到福利院的,已經是最仁慈的了。
那些裴家的直系、旁親,已經有人開始明目張胆地打量我。
「他媽就是個美人胚子,她這麼小已經長得這麼好了,再養兩年可不得了,送走可惜了,還不如繼續養著。」
這話是我的夢魘。
所以那時候出現的裴顯成了我的救世主。
「可我陪了你十四年,給你當情緒垃圾桶,給你當出氣筒,還給你當床伴,救命之恩也不過如此吧。」
「寧漾,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在你嘴裡就是情緒垃圾桶、出氣筒和床伴?」
這話讓我有點難接了。
「我跟你談感情,你跟我談還債。」
「我跟你談還債,你又跟我談感情?」
「裴顯,你這叫胡攪蠻纏,懂嗎?」
他卻頓住了,猛地倉促低下頭,接著顫抖著笑出了聲。
再抬頭,眼眶微紅。
「寧漾,再叫我一次。」
瘋了!
十七、
我冷下臉,看著裴顯。
他眼中是壓抑的痛苦和壓抑的癲狂。
恐怕是談不出結果了。
我準備離開。
他臉上一慌,再次想要上前。
又再次被我手裡的東西逼退。
終於,他深吸了一口氣。
「寧漾,我錯了。」
「以前是我做的不對,我都改。」
「只要你回來,我們重新開始。」
「寧漾,你就當是可憐可憐我。」
裴顯顫抖著把袖子拉了上去,露出手腕上的一道道痕跡。
「我會死的。」
「沒有你,我會死的。」
我盯著那些痕跡看了很久。
看到裴顯以為我動容,眼中閃過狂喜。
我卻淡淡地說:「輕了。」
「什麼?」
「力道輕了,不會留疤。」
裴顯所有的情緒僵在了臉上。
我依舊錶情寡淡。
同時拉起了自己的袖子。
「你要像這樣的力道,才叫割腕。」
一瞬間,裴顯連呼吸都停滯了。
他顫抖著想要伸出手,卻又仿佛被電到了一般縮了回去。
「為什麼?」
這三個字,是今天所有的對話中,我聽到的最真摯的。
我卻覺得好笑。
人原來真的可以騙著騙著,連自己也信了。
「你不知道為什麼?」
「是你不知道我什麼時候割過腕?」
「還是哪條痕跡的來歷你不知道?」
「你都知道。」
「甚至我寧願割腕都不離開你,這才證明了我愛你,對吧?」
十八、
也許我和裴顯都不算是完整的正常人吧。
曾經在我看來,我和他之前的痛不欲生、非死即生,才是常態。
痛過才知道愛。
痛得越深,愛得越深。
可直到我看了更大的世界,見了更多的人。
我突然發現,好像不是這樣的。
心理醫生說,激烈爭吵後的和好會觸發比日常相處高 300% 的多巴胺分泌,這種心理性成癮會讓人誤以為痛=愛。
可是痛只會滋生服從。
只有真正的愛才能滋生讓你昂揚瘋長的血肉。
當一段關係需要用鮮血來灌溉的時候,它絕對就是愛的仿製品。
「裴顯,我離開你就只有一個原因,我在求生。」
「如果我們繼續在一起,我不是殺死我自己就是殺死你。」
「不是的!」裴顯幾乎是咆哮著出聲。
「不是的寧漾,不是這樣的。」
「你只是生氣了,你回來,我們重新開始,我陪你去看海,我……」
「裴顯!」我打斷他。
「喜歡看海的,是你,不是我。」
「最後,這是我們的最後一次見面。你尾隨我、騷擾我、強行闖入、打人以及今天的過激反應,所有一切我都會提交給司法機構,公司的法務會在 24 小時內為我構築好法律防火牆,24 小時後你會收到書面警告,自此你對我的每一次騷擾都會讓你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九、
裴顯不相信。
他追過我的車,隔著車窗掙扎著被警察帶走,而我甚至沒有下車。
他給我發消息,每發一條都會自動回覆:【第 N 次騷擾記錄已同步警方, 下次將啟動治安處罰條例。】
他找到了我住的地方, 想要迷暈我,而我也同步電暈了他,同時用最後的力氣撥通了報警電話。
裴顯非法持有毒品,為了查到毒品來源,警方搜查了他的住所,在地下室找到了一間經過改裝的暗室。
通過購置的東西可以看出,他有綁架以及長期拘禁的意圖。
「雖然他只是迷暈了你,但暗室和裡面的東西都可以作為客觀證據。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預備)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罪, 數罪併罰,不會善了。」
韓章一邊說一邊看著我。
他不僅僅是在說裴顯,也是在告訴我,如果這次出現意外,我可能會遇到什麼。
我有些無奈。
「這不是還沒有發生嘛。我一直在健身擼鐵,也不是白做的,只是有些猝不及防,但也很好地反擊了。」
「我是不是還應該誇你幾句?」
我點點頭:「我覺得應該。」
韓章就被氣笑了。
後續的事情我只需要配合警方, 其他的都交給公司的法務。
他們說裴顯一直要求見我,問我去不去。
我頭也沒抬。
「不去。」
日子忙碌且充實。
有一天去公司,前台小姑娘攔住了我。
「寧姐,這裡有一封寫給你的信, 是一個叫林知的女孩兒讓我給你的。」
林知?
我非常意外。
我已經快要忘記她是誰了。
她給我寫什麼信?
但我還是打開了。
她說:【寧漾姐, 謝謝你,還有,對不起。】
她說她在裴顯醉酒後爬了他的床, 想要生米煮成熟飯,讓他負責。
可是裴顯不僅什麼也沒做, 還暴怒之下讓她被學校開除。
以為的愛情沒有了, 以為的豪門夢破碎了, 連畢業證也沒有拿到。
林知渾渾噩噩了一段時間。
伴隨我回國,伴隨裴顯又開始糾纏我,她的思想走了極端。
一把刀、一個人, 她是奔著裴顯而去的。
那一天裴顯尾隨我, 我報了警。
他紅著眼嘶吼:「你還不如殺了我。」
【你說:「為你搭上我的一輩子,不值得。」寧漾姐,如果不是你, 我肯定會搭上自己的一輩子, 所以, 謝謝你。】
合上信,我忍不住笑了笑。
易川問我:「笑什麼?」
「沒什麼, 就是突然想起了一段話。」
「什麼話?」
「我承認所有昨日之殤,
但拒絕他們定義明天的晨光。」
易川眨了眨眼, 突然大吼:「韓章, 狗賊, 你又逼瘋了一個!」
我愣了下, 哈哈大笑。
笑聲是可以傳染的。
沒一會兒,所有人,全部笑出了聲。
我看著窗外,
我承認所有昨日之殤,
但拒絕他們定義明天的晨光。
從此刻起——
我的骨骼是初生的玉蘭枝,
心臟是重新聚攏的星雲,
每一次跳動都在刷新倒計時:
離重生完成還有∞秒。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