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搖搖頭。
「如果他還不了錢,你要替他還。」
「什麼?」
「連帶責任擔保,他借了300萬,如果他不還,銀行可以直接找你。」
我的手抖了。
「那我……」
「你要背150萬的債。」
我坐不住了。
「不,不可能,他說貸款是用來公司經營的,公司有收入,肯定還得起。」
「他的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我愣住了。
我不知道。
假離婚後,他就沒怎麼聯繫我。
我問過幾次公司的事,他都說「還行」。
我以為他忙。
現在想想,他是故意不讓我知道。
我打開微信,給他發消息。
「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5分鐘過去了,沒回復。
10分鐘過去了,還是沒回復。
我直接打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我連打了5次,都是通話中。
他把我拉黑了。
我給陳思雨打電話。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你又想說什麼?」
「300萬貸款,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不知道。」
「陳思雨,別裝傻,你是他老婆,你會不知道?」
「我確實不知道,他沒跟我說。」
「那錢呢?錢到哪了?」
「你問這個幹嘛?」
「我是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是擔保人?」
「對,合同上我簽了字。」
「那……」
「所以我問你,錢到哪了?」
「我不知道,你去問他。」
「他不接我電話。」
「那我也沒辦法。」
她掛了電話。
我給趙明的公司打電話。
「您好,這裡是啟明貿易公司。」
「我找趙明。」
「請問您是?」
「我是他……他前妻。」
「哦,趙總不在公司。」
「那公司現在經營情況怎麼樣?」
「這個……不方便透露。」
「我是300萬貸款的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您稍等。」
電話那頭傳來翻找資料的聲音。
「您好,根據我們的財務報表,公司目前……不太好。」
「什麼意思?」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虧損180萬。」
我的心沉到谷底。
「那貸款還得起嗎?」
「這個……不好說。」
我掛了電話。
180萬虧損。
300萬貸款。
還不起。
我要背150萬的債。
媽媽看著我,什麼都沒說。
房間裡又安靜下來。
滴答,滴答。
「媽,我完了。」
「別慌,我們想辦法。」
「有什麼辦法?150萬,我拿什麼還?」
「先問問律師,看看能不能追回來。」
「怎麼追?離婚協議我都簽了,貸款合同我也簽了,我拿什麼追?」
媽媽拉住我。
「林雨,聽我說,你現在不能亂。」
「可是媽,150萬……」
「我知道,但是你現在亂了,就真的沒辦法了。」
我深吸一口氣。
「好,我不亂。」
「先去接晨晨,今天晚上孩子跟我回家,你好好想想。」
我點點頭。
下午4點,我去幼兒園接晨晨。
「媽媽!」
他撲到我懷裡。
「媽媽,爸爸呢?」
我抱著他,眼淚差點掉下來。
「爸爸……爸爸在出差。」
「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
「那我今天能給爸爸打電話嗎?」
我搖搖頭。
「爸爸很忙,等他不忙了再打,好不好?」
「好吧。」
晨晨有點失落。
回家的路上,他一直不說話。
「怎麼了?」
「媽媽,爸爸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的心揪了一下。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爸爸已經3個月沒回家了。」
「爸爸在忙。」
「可是爸爸以前再忙也會回家的。」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晨晨,爸爸……」
「媽媽,是不是我不乖,爸爸才不回來的?」
我蹲下來,抱住他。
「不是,晨晨很乖,是爸爸……爸爸有事。」
「什麼事?」
「爸爸……在忙工作。」
「那工作忙完了,爸爸會回來嗎?」
我說不出話。
晨晨看著我,眼睛紅紅的。
「媽媽,你是不是也要走?」
「不會,媽媽永遠不會走。」
我抱緊他。
這個6歲的孩子,已經感覺到了什麼。
晚上,媽媽帶著晨晨回了老家。
我一個人坐在出租屋裡,打開電腦。
搜索「假離婚」「貸款擔保」「追回財產」。
網頁上跳出來一堆結果。
「假離婚後對方拒不復婚怎麼辦?」
「貸款擔保人如何免責?」
「離婚後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我一條條點開,一頁頁看。
看到凌晨3點,眼睛都酸了。
結論是:
假離婚,法律上承認,無法撤銷。
貸款擔保,簽了字就要負責,除非能證明對方欺詐。
離婚後財產糾紛,可以起訴,但是要有證據。
證據。
我需要證據。
證明趙明是故意騙我假離婚。
證明他在婚內就和陳思雨在一起。
證明300萬貸款被他轉移了。
我打開電腦,新建了一個文件夾。
命名為「證據」。
然後開始整理。
第一,聊天記錄。
我把我和趙明的所有聊天記錄截圖保存。
重點是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的那幾條。
第二,陳思雨的朋友圈。
我把她懷孕的朋友圈全部截圖。
重點是那張「5個月」的B超照片,發布時間是8月15日。
8月15日,我們離婚的當天。
往前推5個月,是3月15日。
那時候我們還在婚姻存續期。
第三,轉帳記錄。
我打開支付寶和微信,翻出所有我給趙明的轉帳。
從2016年到2024年,8年。
每個月8千生活費。
一共76.8萬。
還有房貸,每個月4千,我出一半,就是2千。
8年,19.2萬。
加起來,96萬。
第四,貸款合同。
我翻出那份合同,拍了照。
借款人:趙明。
擔保人:林雨。
抵押物:XX小區X號樓X單元XXX。
貸款金額:300萬。
第五,離婚協議。
我找出那份協議,也拍了照。
「男方趙明,女方林雨,自願離婚。」
「子女撫養:兒子趙晨,由女方撫養。」
「財產分割:房產歸男方所有,女方暫時持有,待貸款結清後過戶回男方名下。」
「債務承擔: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可是300萬貸款,我是擔保人。
這算誰的債務?
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這份協議有問題。
第六,銀行流水。
我登錄銀行app,導出了我的所有流水。
從2016年到2024年。
每一筆工資,每一筆支出,每一筆轉帳,都在上面。
我標註了重點:
「2024年3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4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5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6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7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8月15日,離婚,停止轉帳。」
整理完,天已經亮了。
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全是數字。
96萬,我給他的錢。
300萬,他借的貸款。
150萬,我要背的債。
15萬,我的全部積蓄。
6歲,晨晨的年齡。
8年,我們的婚姻。
3個月,他的騙局。
8個月,她的孩子。
我睜開眼睛。
窗外的天,已經大亮了。
新的一天。
可是對我來說,這是地獄的開始。
3.
第二天一早,我請了假,去了律師事務所。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
接待我的是一個30多歲的女律師,叫王婧。
「請坐,說說什麼情況。」
我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王婧聽完,皺起了眉。
「假離婚?」
「對,他說是為了辦貸款。」
「有證據嗎?」
我拿出手機,給她看聊天記錄。
「這是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的消息。」
王婧看了看,搖搖頭。
「這個不夠。」
「為什麼?」
「他可以說這是口頭約定,法律上不承認。」
「那我怎麼證明?」
「除非有書面協議,或者錄音錄像,證明你們當時的真實意圖是假離婚。」
我愣住了。
「沒有,我們沒簽過什麼協議。」
「那就難辦了。」
「那他婚內出軌呢?他和小三的孩子,是在我們婚姻存續期懷上的。」
「證據呢?」
我給她看陳思雨的朋友圈。
「這是她懷孕5個月的B超,發布時間是我們離婚當天。」
王婧看了看。
「這個可以用,但是不夠。」
「為什麼?」
「B超只能證明她懷孕的時間,不能證明孩子是趙明的。」
「那怎麼證明?」
「需要DNA鑑定,或者他們的聊天記錄,轉帳記錄,能證明他們在你們婚姻存續期就在一起的證據。」
我想了想。
「我沒有他們的聊天記錄。」
「那你有什麼?」
我拿出整理好的證據。
「我有我和他的聊天記錄,證明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
「嗯。」
「我有陳思雨的朋友圈,證明她懷孕8個月。」
「嗯。」
「我有我的銀行流水,證明我8年給他轉了96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