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假離婚辦貸款,300萬到帳那天,他和別人重婚了完整後續

2025-12-13     游啊游     反饋

我搖搖頭。

「如果他還不了錢,你要替他還。」

「什麼?」

「連帶責任擔保,他借了300萬,如果他不還,銀行可以直接找你。」

我的手抖了。

「那我……」

「你要背150萬的債。」

我坐不住了。

「不,不可能,他說貸款是用來公司經營的,公司有收入,肯定還得起。」

「他的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我愣住了。

我不知道。

假離婚後,他就沒怎麼聯繫我。

我問過幾次公司的事,他都說「還行」。

我以為他忙。

現在想想,他是故意不讓我知道。

我打開微信,給他發消息。

「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5分鐘過去了,沒回復。

10分鐘過去了,還是沒回復。

我直接打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我連打了5次,都是通話中。

他把我拉黑了。

我給陳思雨打電話。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你又想說什麼?」

「300萬貸款,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不知道。」

「陳思雨,別裝傻,你是他老婆,你會不知道?」

「我確實不知道,他沒跟我說。」

「那錢呢?錢到哪了?」

「你問這個幹嘛?」

「我是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是擔保人?」

「對,合同上我簽了字。」

「那……」

「所以我問你,錢到哪了?」

「我不知道,你去問他。」

「他不接我電話。」

「那我也沒辦法。」

她掛了電話。

我給趙明的公司打電話。

「您好,這裡是啟明貿易公司。」

「我找趙明。」

「請問您是?」

「我是他……他前妻。」

「哦,趙總不在公司。」

「那公司現在經營情況怎麼樣?」

「這個……不方便透露。」

「我是300萬貸款的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您稍等。」

電話那頭傳來翻找資料的聲音。

「您好,根據我們的財務報表,公司目前……不太好。」

「什麼意思?」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虧損180萬。」

我的心沉到谷底。

「那貸款還得起嗎?」

「這個……不好說。」

我掛了電話。

180萬虧損。

300萬貸款。

還不起。

我要背150萬的債。

媽媽看著我,什麼都沒說。

房間裡又安靜下來。

滴答,滴答。

「媽,我完了。」

「別慌,我們想辦法。」

「有什麼辦法?150萬,我拿什麼還?」

「先問問律師,看看能不能追回來。」

「怎麼追?離婚協議我都簽了,貸款合同我也簽了,我拿什麼追?」

媽媽拉住我。

「林雨,聽我說,你現在不能亂。」

「可是媽,150萬……」

「我知道,但是你現在亂了,就真的沒辦法了。」

我深吸一口氣。

「好,我不亂。」

「先去接晨晨,今天晚上孩子跟我回家,你好好想想。」

我點點頭。

下午4點,我去幼兒園接晨晨。

「媽媽!」

他撲到我懷裡。

「媽媽,爸爸呢?」

我抱著他,眼淚差點掉下來。

「爸爸……爸爸在出差。」

「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

「那我今天能給爸爸打電話嗎?」

我搖搖頭。

「爸爸很忙,等他不忙了再打,好不好?」

「好吧。」

晨晨有點失落。

回家的路上,他一直不說話。

「怎麼了?」

「媽媽,爸爸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的心揪了一下。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爸爸已經3個月沒回家了。」

「爸爸在忙。」

「可是爸爸以前再忙也會回家的。」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晨晨,爸爸……」

「媽媽,是不是我不乖,爸爸才不回來的?」

我蹲下來,抱住他。

「不是,晨晨很乖,是爸爸……爸爸有事。」

「什麼事?」

「爸爸……在忙工作。」

「那工作忙完了,爸爸會回來嗎?」

我說不出話。

晨晨看著我,眼睛紅紅的。

「媽媽,你是不是也要走?」

「不會,媽媽永遠不會走。」

我抱緊他。

這個6歲的孩子,已經感覺到了什麼。

晚上,媽媽帶著晨晨回了老家。

我一個人坐在出租屋裡,打開電腦。

搜索「假離婚」「貸款擔保」「追回財產」。

網頁上跳出來一堆結果。

「假離婚後對方拒不復婚怎麼辦?」

「貸款擔保人如何免責?」

「離婚後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我一條條點開,一頁頁看。

看到凌晨3點,眼睛都酸了。

結論是:

假離婚,法律上承認,無法撤銷。

貸款擔保,簽了字就要負責,除非能證明對方欺詐。

離婚後財產糾紛,可以起訴,但是要有證據。

證據。

我需要證據。

證明趙明是故意騙我假離婚。

證明他在婚內就和陳思雨在一起。

證明300萬貸款被他轉移了。

我打開電腦,新建了一個文件夾。

命名為「證據」。

然後開始整理。

第一,聊天記錄。

我把我和趙明的所有聊天記錄截圖保存。

重點是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的那幾條。

第二,陳思雨的朋友圈。

我把她懷孕的朋友圈全部截圖。

重點是那張「5個月」的B超照片,發布時間是8月15日。

8月15日,我們離婚的當天。

往前推5個月,是3月15日。

那時候我們還在婚姻存續期。

第三,轉帳記錄。

我打開支付寶和微信,翻出所有我給趙明的轉帳。

從2016年到2024年,8年。

每個月8千生活費。

一共76.8萬。

還有房貸,每個月4千,我出一半,就是2千。

8年,19.2萬。

加起來,96萬。

第四,貸款合同。

我翻出那份合同,拍了照。

借款人:趙明。

擔保人:林雨。

抵押物:XX小區X號樓X單元XXX。

貸款金額:300萬。

第五,離婚協議。

我找出那份協議,也拍了照。

「男方趙明,女方林雨,自願離婚。」

「子女撫養:兒子趙晨,由女方撫養。」

「財產分割:房產歸男方所有,女方暫時持有,待貸款結清後過戶回男方名下。」

「債務承擔: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可是300萬貸款,我是擔保人。

這算誰的債務?

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這份協議有問題。

第六,銀行流水。

我登錄銀行app,導出了我的所有流水。

從2016年到2024年。

每一筆工資,每一筆支出,每一筆轉帳,都在上面。

我標註了重點:

「2024年3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4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5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6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7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8月15日,離婚,停止轉帳。」

整理完,天已經亮了。

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全是數字。

96萬,我給他的錢。

300萬,他借的貸款。

150萬,我要背的債。

15萬,我的全部積蓄。

6歲,晨晨的年齡。

8年,我們的婚姻。

3個月,他的騙局。

8個月,她的孩子。

我睜開眼睛。

窗外的天,已經大亮了。

新的一天。

可是對我來說,這是地獄的開始。

3.

第二天一早,我請了假,去了律師事務所。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

接待我的是一個30多歲的女律師,叫王婧。

「請坐,說說什麼情況。」

我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王婧聽完,皺起了眉。

「假離婚?」

「對,他說是為了辦貸款。」

「有證據嗎?」

我拿出手機,給她看聊天記錄。

「這是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的消息。」

王婧看了看,搖搖頭。

「這個不夠。」

「為什麼?」

「他可以說這是口頭約定,法律上不承認。」

「那我怎麼證明?」

「除非有書面協議,或者錄音錄像,證明你們當時的真實意圖是假離婚。」

我愣住了。

「沒有,我們沒簽過什麼協議。」

「那就難辦了。」

「那他婚內出軌呢?他和小三的孩子,是在我們婚姻存續期懷上的。」

「證據呢?」

我給她看陳思雨的朋友圈。

「這是她懷孕5個月的B超,發布時間是我們離婚當天。」

王婧看了看。

「這個可以用,但是不夠。」

「為什麼?」

「B超只能證明她懷孕的時間,不能證明孩子是趙明的。」

「那怎麼證明?」

「需要DNA鑑定,或者他們的聊天記錄,轉帳記錄,能證明他們在你們婚姻存續期就在一起的證據。」

我想了想。

「我沒有他們的聊天記錄。」

「那你有什麼?」

我拿出整理好的證據。

「我有我和他的聊天記錄,證明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

「嗯。」

「我有陳思雨的朋友圈,證明她懷孕8個月。」

「嗯。」

「我有我的銀行流水,證明我8年給他轉了9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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