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0萬到帳了。」
他發來微信。
「那我們什麼時候覆婚?」我回復。
5分鐘後,他打來電話。
「林雨,我們不復婚了。」
「什麼?」
「我今天和思雨領證了。」
我握著手機的手在抖。
「你說什麼?」
「離婚是你同意的,復婚是我的自由。」
他掛了電話。
我打開民政局官網,輸入他的身份證號。
2024年11月15日,趙明與陳思雨登記結婚。
陳思雨。
我的大學室友。
1.
我衝出公司,打車直奔民政局。
「你要查什麼?」工作人員問。
「我要確認一個人的婚姻狀態。」
「身份證。」
我遞過去。
工作人員查了查系統。
「你目前是離婚狀態,離婚時間是今年8月15日。」
「那他呢?趙明,身份證號……」
「對不起,我們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信息。」
我掏出手機,翻出民政局網站的截圖。
「這是公開信息,我有權知道。」
工作人員看了一眼。
「確實登記了,今天上午9點。」
「新娘是誰?」
「陳思雨。」
我的腿軟了。
退出民政局,我給陳思雨打電話。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她的聲音很平靜。
「你和趙明結婚了?」
「是啊。」
「你知道我們是假離婚嗎?」
「我知道。」
「那你還……」
「林雨,你們都離婚3個月了,我和他在一起有什麼問題?」
我深吸一口氣。
「思雨,我們是大學室友。」
「所以呢?」
「你難道不覺得……」
「林雨,感情的事沒有先來後到,只有愛與不愛。」她打斷我,「他愛的是我,你早該明白。」
「我們有孩子。」
「我也有。」
「什麼?」
「8個月了。」
電話那頭傳來她輕笑的聲音。
「你算算,是不是你們還沒離婚的時候?」
我掛了電話。
8個月。
我們是3個月前離婚的。
也就是說,他們是在我們婚姻存續期間懷上的孩子。
我打開手機日曆,往前數。
8個月前,是今年3月。
3月的時候,趙明說公司要拓展業務,需要辦經營貸,但我們的房子已經有貸款了,銀行要求我們假離婚,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他以單身身份申請經營貸。
「就3個月,錢一到帳我們馬上復婚。」他說。
我信了。
8月15日,我們去民政局辦了離婚。
離婚證上的照片,我笑得很開心。
因為我以為這只是暫時的。
可是那個時候,陳思雨已經懷孕5個月了。
我坐在民政局門口的長椅上,給趙明打電話。
「你婚內出軌。」
「證據呢?」他的聲音很冷。
「陳思雨懷孕8個月,我們3個月前才離婚。」
「那也是離婚前的事,你現在告我有什麼用?我們已經離婚了。」
「趙明,你……」
「林雨,我勸你別鬧,離婚是你同意的,我沒逼你。」
「可是你說好貸款下來就復婚!」
「我說的是『再說』,你聽錯了吧?」
我氣得渾身發抖。
「趙明,你不能這樣對我。」
「合法的事,你能怎麼樣?」
他掛了電話。
我坐在長椅上,腦子一片空白。
8年婚姻,6歲的孩子,12萬的彩禮,每個月交給他8千的家用。
換來的是一張離婚證,和他跟別人的結婚證。
我打開微信,翻出我們的聊天記錄。
「300萬到帳了。」
下面是一張銀行到帳截圖。
300萬。
我往上翻,找到8月14日,離婚前一天的聊天。
「明天去民政局?」我問。
「嗯,早點去,人少。」
「錢什麼時候能下來?」
「快了,銀行說這兩天就批。」
「那批下來我們就復婚?」
「嗯。」
我截圖保存。
然後打開他的朋友圈。
最新一條是今天發的。
「餘生請多指教。」
配圖是兩本紅色的結婚證。
下面有47個贊,32條評論。
我點開評論。
「祝福!」
「終於等到這一天!」
「新娘好漂亮!」
我點開陳思雨的朋友圈。
同樣的九宮格,同樣的文案。
「餘生請多指教。」
下面也是一堆祝福。
我翻她的歷史朋友圈。
3個月前,8月15日,我們離婚的那天。
「新的開始。」
配圖是一張B超照片。
「5個月啦,小寶貝快快長大。」
評論里有趙明。
「我們的寶貝。」
我渾身的血都冷了。
5個月。
我們離婚那天,她懷孕5個月。
往前數5個月,是3月15日。
我打開相冊,翻到3月的照片。
3月15日,趙明說要去外地出差。
「項目很重要,可能要一周。」
我給他收拾行李。
「注意身體,別太累。」
「嗯,你在家照顧好晨晨。」
他親了我一下。
那天晚上,他發來一張酒店的照片。
「到了,挺累的,先睡了。」
我回覆:「好好休息。」
可是現在看來,那一周他根本沒有出差。
他是和陳思雨在一起。
我繼續往下翻她的朋友圈。
2月14日,情人節。
「謝謝你的玫瑰。」
配圖是一大束紅玫瑰。
那天我在家等了一晚上,趙明說加班,回來的時候已經晚上11點。
「公司太忙了,對不起。」
「沒事,我留了飯。」
我給他熱菜。
他說累,吃了兩口就去睡了。
原來那天,他是去給陳思雨送花了。
1月1日,元旦。
「新年快樂。」
配圖是兩杯紅酒碰杯。
那天趙明說要陪客戶應酬。
「可能會很晚,你別等我。」
「好,注意安全。」
凌晨2點,他回來的時候,身上有酒味。
我問他喝了多少。
「不多,就兩杯。」
他倒在床上就睡著了。
我給他脫鞋,脫外套。
現在想想,那兩杯紅酒,是和陳思雨喝的。
我關掉手機。
天已經黑了。
我坐在民政局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人。
有新婚的情侶,笑得很甜。
有離婚的夫妻,面無表情。
還有像我一樣,一個人坐在長椅上發獃的。
我掏出手機,給我媽打電話。
「媽……」
「怎麼了?聲音不對。」
「我和趙明離婚了。」
「什麼?!」
「他和別人結婚了。」
「什麼時候的事?」
「今天。」
「你們不是假離婚嗎?」
「他騙我的。」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現在在哪?」
「民政局。」
「別動,我馬上過來。」
掛了電話,我看著手機螢幕上晨晨的照片。
6歲的小臉,笑得很燦爛。
「媽媽,爸爸什麼時候回來?」
「快了。」
「我想爸爸了。」
「乖,爸爸在忙。」
可是現在,爸爸不會回來了。
因為爸爸有了新的家。
我的眼淚掉下來。
8年。
我用8年的青春,換來一場騙局。
2.
媽媽趕到的時候,我還坐在長椅上。
「回家。」她拉起我。
「媽,我該怎麼辦?」
「先回家,慢慢說。」
回到出租屋,媽媽給我倒了杯熱水。
「說說怎麼回事。」
我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媽媽聽完,臉色鐵青。
「你們假離婚,是為了辦貸款?」
「嗯,他說公司要拓展業務,需要300萬。」
「房子呢?」
「過戶到我名下了。」
「那還好,至少房子是你的。」
我搖搖頭。
「不是,房子是他父母出的首付,當時寫的他的名字。」
「那假離婚的時候……」
「協議上寫的是房子歸他,我只是暫時持有。」
媽媽的手抖了。
「你怎麼這麼傻?」
「他說只是走個流程,錢一下來馬上過戶回去。」
「現在呢?」
「現在他和陳思雨結婚了。」
媽媽站起來。
「我去找他!」
「媽,別去。」我拉住她,「沒用的。」
「怎麼沒用?他騙你,我們報警!」
「媽,假離婚是我同意的,離婚協議上我簽了字。」
「可是他婚內出軌!」
「證據不夠,陳思雨懷孕8個月,我們3個月前離婚,時間上確實是婚內,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他們在婚內就在一起了。」
媽媽坐下來,雙手捂著臉。
「這個王八蛋……」
我沒說話。
房間裡很安靜。
牆上的鐘滴答滴答地走著。
「晨晨呢?」媽媽問。
「在幼兒園,下午我去接。」
「你準備怎麼跟孩子說?」
我搖搖頭。
「不知道。」
「總不能說爸爸和別人結婚了吧?」
我的眼淚又掉下來。
6歲的孩子,怎麼能理解這些?
「媽,我該怎麼辦?」
「先冷靜,我們想辦法。」
媽媽起身去廚房。
「你吃飯了嗎?」
「沒有。」
「我給你煮碗面。」
我坐在沙發上,打開手機。
微信上有十幾條未讀消息。
都是同事和朋友發來的。
「林雨,趙明結婚了?」
「那個新娘不是你吧?」
「你們離婚了?」
我一條都沒回。
打開支付寶,帳戶餘額15萬。
這是我工作8年的全部積蓄。
每個月工資1萬2,扣掉房貸4千,生活費5千,剩下3千。
8年下來,存了15萬。
現在租房,每個月房租2千,加上生活費,至少要5千。
15萬,夠我和晨晨撐多久?
我算了算,最多兩年半。
如果找不到新工作,或者收入沒有增長,兩年半後我就一無所有了。
媽媽端著面出來。
「吃點吧。」
我接過碗,吃了一口。
「媽,我想問你一件事。」
「說。」
「假離婚,法律上有效嗎?」
「什麼意思?」
「就是,如果我能證明我們是假離婚,能不能撤銷?」
媽媽搖搖頭。
「離婚證都領了,怎麼撤銷?」
「可是他騙我。」
「法律上不認這個,只要你簽了字,就是你同意的。」
我放下碗。
「那我就真的沒辦法了?」
「也不一定。」媽媽想了想,「你可以告他轉移財產。」
「什麼意思?」
「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離婚前的財產,尤其是那300萬貸款,是不是用了你們的共同財產做抵押?」
我愣住了。
對。
300萬貸款,是用我們的房子做抵押的。
雖然離婚協議上寫的是房子歸他,但是房貸我們是共同還的。
從2016年到現在,8年,每個月還4千,我出了一半。
8年,我還了19.2萬房貸。
這19.2萬,是我的錢。
「媽,你的意思是……」
「你可以告他,要求分割這300萬貸款。」
「可是我們已經離婚了。」
「離婚了也能告,這叫離婚後財產糾紛。」
我眼睛一亮。
「真的?」
「嗯,但是你要有證據,證明這300萬是用你們的共同財產獲得的。」
我打開手機,翻出貸款合同。
合同上,抵押物是我們的房子。
借款人是趙明。
擔保人……
我看到了我的名字。
林雨。
我簽了字。
「媽,合同上我也簽字了。」
「簽了什麼?」
「擔保人。」
媽媽的臉色變了。
「你怎麼能簽擔保人?」
「他說銀行要求的,不簽不給貸。」
「你……」
媽媽深吸一口氣。
「你知道擔保人意味著什麼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