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假離婚辦貸款,300萬到帳那天,他和別人重婚了完整後續

2025-12-13     游啊游     反饋

「這個很重要,你把信保存好,這是證據。」

「我撕了。」

「什麼?!」

「我氣得撕了。」

「林女士,那可是證據啊!」

「我知道,但是我就是氣不過。」

「你……」

王律師嘆了口氣。

「算了,還有其他證據,不差這一封信。」

「那接下來怎麼辦?」

「等法院傳喚,等銀行流水,等警察調查,一步步來。」

「要多久?」

「我說了,快的話3個月,慢的話半年。」

「好。」

我掛了電話,站在大使館門口。

陽光依然刺眼。

可是我的心,已經冷透了。

趙明的信,不僅沒有讓我原諒他,反而讓我更恨他了。

他以為一封信就能解決問題?

他以為說聲抱歉就能讓我放過他?

不可能。

我要拿回那300萬。

我要讓他坐牢。

我要讓他付出代價。

接下來的一個月,我每天都在搜集證據,跑律師事務所,跑法院,跑派出所。

同時,我還要每個月還2萬貸款。

帳戶餘額從12.97萬,變成10.97萬,再變成8.97萬。

每還一次,我的心就疼一次。

那是我8年的積蓄,一點一點,被這場騙局吞噬。

晨晨問我:「媽媽,我們為什麼搬家了?」

我們從兩室一廳,搬到了一室一廳。

房租從3000,降到1500。

「因為媽媽想換個地方住。」

「可是以前的房子更大。」

「大房子太空了,小房子更溫馨。」

「那我的玩具呢?」

「媽媽給你收起來了,周末再拿出來玩。」

其實,我把他的玩具賣了一半。

那些昂貴的樂高,進口的玩具車,都掛在二手平台上賣掉了。

能賣8千塊。

晨晨不知道,他以為玩具還在。

他還是那個無憂無慮的孩子。

而我,已經不是那個無憂無慮的媽媽了。

12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帳戶餘額:6.97萬。

聖誕節那天,晨晨說:「媽媽,我想要一個聖誕禮物。」

「什麼禮物?」

「我想要一個和爸爸一樣的玩具車,那種遙控的,很大的。」

我查了價格,1200塊。

「晨晨,媽媽給你買別的好不好?」

「我就想要這個。」

「可是這個太貴了。」

「爸爸說過,只要我想要的,他都給我買。」

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好,媽媽給你買。」

我咬著牙,下了單。

1200塊。

帳戶餘額:5.77萬。

晚上,我坐在床上,看著帳戶餘額。

5.77萬。

夠還2個月。

2個月後,我就真的一無所有了。

我給媽媽打電話。

「媽,房子賣了嗎?」

「還沒,現在房子不好賣。」

「那怎麼辦?」

「我再降點價,應該能賣出去。」

「媽,對不起,都是我拖累你了。」

「說什麼傻話,你是我女兒,我不幫你誰幫你?」

「媽……」

「別哭,你要堅強,為了晨晨,也為了你自己。」

「我知道。」

掛了電話,我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

窗外傳來聖誕歌聲。

"Jingle bells, jingle bells, jingle all the way……"

可是對我來說,這個聖誕節,一點都不快樂。

1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帳戶餘額:3.77萬。

王律師發來消息。

「林女士,銀行流水調取到了。」

「結果怎麼樣?」

「趙明確實把300萬全轉給陳思雨了,而且陳思雨又把其中200萬轉到了一個海外帳戶。」

「海外帳戶?」

「對,泰國的帳戶。」

「那不就是趙明的嗎?」

「很可能是,但是需要進一步調查。」

「那接下來呢?」

「法院會傳喚陳思雨,要求她說明這200萬的去向。」

「她會說嗎?」

「不說的話,法院可以凍結她的帳戶。」

「好。」

我掛了電話,心裡有了一絲希望。

只要能凍結她的帳戶,我就有機會拿回那300萬。

2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帳戶餘額:1.77萬。

我給媽媽打電話。

「媽,房子賣了嗎?」

「賣了,50萬。」

「那錢……」

「我給你打過去,你先還著。」

「媽,你自己留點。」

「我夠用,你別擔心我。」

掛了電話,我看著到帳的50萬,眼淚掉下來。

這是媽媽一輩子的積蓄。

她把房子賣了,就是為了幫我還債。

可是我拿什麼還她?

我打開計算器,算了算。

1.77萬+50萬=51.77萬。

300萬,分30年,每個月還2萬。

51.77萬,夠還25個月。

25個月後,我還是要還。

除非,我能拿回那300萬。

3月1日,法院傳喚陳思雨出庭。

我也去了。

法庭上,陳思雨挺著大肚子,坐在被告席上。

她已經懷孕快9個月了,馬上要生了。

法官問:「陳思雨,趙明轉給你的300萬,你用在哪了?」

「買房了。」

「買房?」

「對,在泰國曼谷買了一套房,150萬。」

「剩下的呢?」

「給趙明了,他在泰國做生意需要錢。」

「你有轉帳記錄嗎?」

「有。」

她拿出手機,給法官看。

法官看了看,點點頭。

「原告方,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王律師站起來。

「法官,我們認為,陳思雨和趙明是共同轉移財產,她買的房子,應該算作夫妻共同財產,原告方有權要求分割。」

「可是原告和趙明已經離婚了。」陳思雨的律師說。

「但是那300萬,是用原告的共同財產做抵押獲得的,原告有權分割。」

「那也要證明原告對這300萬有所有權。」

「貸款合同上,原告是擔保人,這說明原告也為這筆貸款承擔了責任。」

「擔保人不等於所有人。」

雙方律師爭論了半天,法官敲了敲錘子。

「安靜,本庭會進一步調查,擇日宣判。」

「退庭。」

走出法庭,我問王律師:「怎麼樣,我們能贏嗎?」

「很難說,關鍵是要證明你對那300萬有所有權。」

「可是我只是擔保人。」

「對,這是個問題。」

「那怎麼辦?」

「我們要證明,趙明當初承諾假離婚是為了辦貸款,而且承諾貸款下來就復婚,這說明他騙了你,這300萬應該算你們的共同財產。」

「可是我們已經離婚了。」

「離婚後的財產糾紛,也可以追溯到離婚前的財產分割。」

「那要多久?」

「快的話3個月,慢的話半年。」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又是半年。

半年後,我不知道自己還剩多少錢。

3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帳戶餘額:49.77萬。

晨晨的生日快到了。

他要7歲了。

「媽媽,我生日那天,爸爸會回來嗎?」

我搖搖頭。

「爸爸還在忙。」

「那我能給爸爸打電話嗎?」

「不能,爸爸的手機壞了。」

「那爸爸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

晨晨低下頭,不說話了。

他今年生日,還是沒有爸爸。

我買了一個小蛋糕,帶他去了遊樂園。

「生日快樂,晨晨。」

「謝謝媽媽。」

他吹滅蠟燭,許了個願。

「你許了什麼願?」

「我希望爸爸能回來。」

我的眼淚又掉下來。

「晨晨,爸爸……爸爸可能回不來了。」

「為什麼?」

「因為爸爸做錯了事。」

「什麼事?」

「長大了你就知道了。」

「那我們還能見到爸爸嗎?」

「會的,總有一天,我們會見到他的。」

我又騙了他。

也不知道這次是真是假。

6.

4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帳戶餘額:47.77萬。

王律師發來消息。

「林女士,法院判了。」

「結果怎麼樣?」

「法院認定,300萬貸款屬於你和趙明的共同債務,你有權要求趙明和陳思雨共同償還。」

「那我能拿回那300萬嗎?」

「可以,但是需要執行。」

「什麼意思?」

「法院會凍結陳思雨在泰國買的房子,然後拍賣,拍賣所得用來償還你的債務。」

「要多久?」

「快的話半年,慢的話一年。」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又是半年到一年。

一年後,我的錢早就還光了。

「那我現在怎麼辦?」

「你先繼續還貸,等房子拍賣後,錢會還給你的。」

「可是我……」

「我知道,但是法律程序就是這樣,需要時間。」

我掛了電話,坐在沙發上。

窗外下著雨。

天很陰,心更陰。

5月15日,我又還了2萬。

帳戶餘額:45.77萬。

陳思雨生了。

她在朋友圈發了一張嬰兒的照片。

「小公主誕生啦,3.2公斤。」

下面一堆祝福。

我看著那張照片,心裡五味雜陳。

這個孩子,是在我婚姻存續期懷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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