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離婚了?」
我一條都沒回。
打開支付寶,帳戶餘額15萬。
這是我工作8年的全部積蓄。
每個月工資1萬2,扣掉房貸4千,生活費5千,剩下3千。
8年下來,存了15萬。
現在租房,每個月房租2千,加上生活費,至少要5千。
15萬,夠我和晨晨撐多久?
我算了算,最多兩年半。
如果找不到新工作,或者收入沒有增長,兩年半後我就一無所有了。
媽媽端著面出來。
「吃點吧。」
我接過碗,吃了一口。
「媽,我想問你一件事。」
「說。」
「假離婚,法律上有效嗎?」
「什麼意思?」
「就是,如果我能證明我們是假離婚,能不能撤銷?」
媽媽搖搖頭。
「離婚證都領了,怎麼撤銷?」
「可是他騙我。」
「法律上不認這個,只要你簽了字,就是你同意的。」
我放下碗。
「那我就真的沒辦法了?」
「也不一定。」媽媽想了想,「你可以告他轉移財產。」
「什麼意思?」
「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離婚前的財產,尤其是那300萬貸款,是不是用了你們的共同財產做抵押?」
我愣住了。
對。
300萬貸款,是用我們的房子做抵押的。
雖然離婚協議上寫的是房子歸他,但是房貸我們是共同還的。
從2016年到現在,8年,每個月還4千,我出了一半。
8年,我還了19.2萬房貸。
這19.2萬,是我的錢。
「媽,你的意思是……」
「你可以告他,要求分割這300萬貸款。」
「可是我們已經離婚了。」
「離婚了也能告,這叫離婚後財產糾紛。」
我眼睛一亮。
「真的?」
「嗯,但是你要有證據,證明這300萬是用你們的共同財產獲得的。」
我打開手機,翻出貸款合同。
合同上,抵押物是我們的房子。
借款人是趙明。
擔保人……
我看到了我的名字。
林雨。
我簽了字。
「媽,合同上我也簽字了。」
「簽了什麼?」
「擔保人。」
媽媽的臉色變了。
「你怎麼能簽擔保人?」
「他說銀行要求的,不簽不給貸。」
「你……」
媽媽深吸一口氣。
「你知道擔保人意味著什麼嗎?」
我搖搖頭。
「如果他還不了錢,你要替他還。」
「什麼?」
「連帶責任擔保,他借了300萬,如果他不還,銀行可以直接找你。」
我的手抖了。
「那我……」
「你要背150萬的債。」
我坐不住了。
「不,不可能,他說貸款是用來公司經營的,公司有收入,肯定還得起。」
「他的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我愣住了。
我不知道。
假離婚後,他就沒怎麼聯繫我。
我問過幾次公司的事,他都說「還行」。
我以為他忙。
現在想想,他是故意不讓我知道。
我打開微信,給他發消息。
「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5分鐘過去了,沒回復。
10分鐘過去了,還是沒回復。
我直接打電話。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我連打了5次,都是通話中。
他把我拉黑了。
我給陳思雨打電話。
響了很久,她接了。
「林雨,你又想說什麼?」
「300萬貸款,公司現在什麼情況?」
「不知道。」
「陳思雨,別裝傻,你是他老婆,你會不知道?」
「我確實不知道,他沒跟我說。」
「那錢呢?錢到哪了?」
「你問這個幹嘛?」
「我是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是擔保人?」
「對,合同上我簽了字。」
「那……」
「所以我問你,錢到哪了?」
「我不知道,你去問他。」
「他不接我電話。」
「那我也沒辦法。」
她掛了電話。
我給趙明的公司打電話。
「您好,這裡是啟明貿易公司。」
「我找趙明。」
「請問您是?」
「我是他……他前妻。」
「哦,趙總不在公司。」
「那公司現在經營情況怎麼樣?」
「這個……不方便透露。」
「我是300萬貸款的擔保人,我有權知道。」
「您稍等。」
電話那頭傳來翻找資料的聲音。
「您好,根據我們的財務報表,公司目前……不太好。」
「什麼意思?」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虧損180萬。」
我的心沉到谷底。
「那貸款還得起嗎?」
「這個……不好說。」
我掛了電話。
180萬虧損。
300萬貸款。
還不起。
我要背150萬的債。
媽媽看著我,什麼都沒說。
房間裡又安靜下來。
滴答,滴答。
「媽,我完了。」
「別慌,我們想辦法。」
「有什麼辦法?150萬,我拿什麼還?」
「先問問律師,看看能不能追回來。」
「怎麼追?離婚協議我都簽了,貸款合同我也簽了,我拿什麼追?」
媽媽拉住我。
「林雨,聽我說,你現在不能亂。」
「可是媽,150萬……」
「我知道,但是你現在亂了,就真的沒辦法了。」
我深吸一口氣。
「好,我不亂。」
「先去接晨晨,今天晚上孩子跟我回家,你好好想想。」
我點點頭。
下午4點,我去幼兒園接晨晨。
「媽媽!」
他撲到我懷裡。
「媽媽,爸爸呢?」
我抱著他,眼淚差點掉下來。
「爸爸……爸爸在出差。」
「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
「那我今天能給爸爸打電話嗎?」
我搖搖頭。
「爸爸很忙,等他不忙了再打,好不好?」
「好吧。」
晨晨有點失落。
回家的路上,他一直不說話。
「怎麼了?」
「媽媽,爸爸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的心揪了一下。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爸爸已經3個月沒回家了。」
「爸爸在忙。」
「可是爸爸以前再忙也會回家的。」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晨晨,爸爸……」
「媽媽,是不是我不乖,爸爸才不回來的?」
我蹲下來,抱住他。
「不是,晨晨很乖,是爸爸……爸爸有事。」
「什麼事?」
「爸爸……在忙工作。」
「那工作忙完了,爸爸會回來嗎?」
我說不出話。
晨晨看著我,眼睛紅紅的。
「媽媽,你是不是也要走?」
「不會,媽媽永遠不會走。」
我抱緊他。
這個6歲的孩子,已經感覺到了什麼。
晚上,媽媽帶著晨晨回了老家。
我一個人坐在出租屋裡,打開電腦。
搜索「假離婚」「貸款擔保」「追回財產」。
網頁上跳出來一堆結果。
「假離婚後對方拒不復婚怎麼辦?」
「貸款擔保人如何免責?」
「離婚後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我一條條點開,一頁頁看。
看到凌晨3點,眼睛都酸了。
結論是:
假離婚,法律上承認,無法撤銷。
貸款擔保,簽了字就要負責,除非能證明對方欺詐。
離婚後財產糾紛,可以起訴,但是要有證據。
證據。
我需要證據。
證明趙明是故意騙我假離婚。
證明他在婚內就和陳思雨在一起。
證明300萬貸款被他轉移了。
我打開電腦,新建了一個文件夾。
命名為「證據」。
然後開始整理。
第一,聊天記錄。
我把我和趙明的所有聊天記錄截圖保存。
重點是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的那幾條。
第二,陳思雨的朋友圈。
我把她懷孕的朋友圈全部截圖。
重點是那張「5個月」的B超照片,發布時間是8月15日。
8月15日,我們離婚的當天。
往前推5個月,是3月15日。
那時候我們還在婚姻存續期。
第三,轉帳記錄。
我打開支付寶和微信,翻出所有我給趙明的轉帳。
從2016年到2024年,8年。
每個月8千生活費。
一共76.8萬。
還有房貸,每個月4千,我出一半,就是2千。
8年,19.2萬。
加起來,96萬。
第四,貸款合同。
我翻出那份合同,拍了照。
借款人:趙明。
擔保人:林雨。
抵押物:XX小區X號樓X單元XXX。
貸款金額:300萬。
第五,離婚協議。
我找出那份協議,也拍了照。
「男方趙明,女方林雨,自願離婚。」
「子女撫養:兒子趙晨,由女方撫養。」
「財產分割:房產歸男方所有,女方暫時持有,待貸款結清後過戶回男方名下。」
「債務承擔: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各自名下債務各自承擔。
可是300萬貸款,我是擔保人。
這算誰的債務?
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這份協議有問題。
第六,銀行流水。
我登錄銀行app,導出了我的所有流水。
從2016年到2024年。
每一筆工資,每一筆支出,每一筆轉帳,都在上面。
我標註了重點:
「2024年3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4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5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2024年6月15日,轉帳趙明8000元,備註: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