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你……你真的沒錢嗎?」
我笑了。
「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陳俊說,你家裡很窮。」
「你不工作,全靠父母養。」
「可是。」她繼續,「我總覺得不對。」
「你穿的衣服,雖然不是名牌,但質量很好。」
「你用的東西,也都不便宜。」
「而且,你的氣質,不像是缺錢的人。」
我沒說話。
「所以,我想問問,你是不是……」她停頓了一下,「其實挺有錢的?」
我深吸一口氣。
「張倩,這個問題,我不想回答。」
「好吧。」她說,「我就是好奇。」
「不過,不管你有沒有錢,我都覺得你做得對。」
「陳俊那樣對你,你離婚是對的。」
「謝謝。」
掛了電話。
我坐在沙發上。
張倩的話,讓我想起一件事。
這五年。
我一直假裝自己沒錢。
假裝自己「不上班」。
假裝自己靠父母養。
可實際上。
我每個月收租12萬。
一年150萬。
名下17套房。
總價值超過5000萬。
我為什麼要這樣?
當初為什麼要隱瞞?
手機響了。
是陳律師。

「小雨,房產過戶已經辦完了。」
「房子現在是你的了。」
「太好了。」
「恭喜你。」她笑著說,「對了,我聽說陳俊最近好像過得不太好。」
「嗯,我聽說了。」
「你會不會……心軟?」
我笑了。
「不會。」
「他現在的處境,是他自己造成的。」
「我不會為他的選擇負責。」
「說得好。」陳律師說,「小雨,我真為你高興。」
「你終於走出來了。」
「謝謝。」
掛了電話。
我站起來。
走到書房。
打開柜子。
拿出那個文件袋。
17套房的房產證。
我一張一張翻看。
這些房子。
是我的全部。
也是我的底氣。
我從來不需要依靠任何人。
我有自己的生活。
自己的事業。
自己的財富。
陳俊不知道這些。
他只知道,我「不上班」。
他只知道,我「沒出息」。
可他不知道。
我比他有錢多了。
我收好文件袋。
關上柜子。
回到客廳。
坐在沙發上。
拿出手機。
打開微信。
看到陳俊的朋友圈。
最新一條,是昨天發的。
「人生艱難。」
配圖是一張夜景。
很落寞的感覺。
我沒有點贊。
也沒有評論。
只是默默地看著。
然後,退出了他的朋友圈。
刪除了他的好友。
從此,他的人生,與我無關。
9.
一個月後。
我收到了一個電話。
是房管局的。
「林女士,您名下的房產,有人要查詢。」
我愣了一下。
「誰查詢?」
「陳俊先生。」工作人員說,「他說他是您的前夫,想了解您名下的房產情況。」
「我們拒絕了他的申請。」
「因為根據規定,非配偶關係,不能查詢對方的房產信息。」
「但我們還是想通知您一下。」
「好的,謝謝。」
掛了電話。
我皺起眉頭。
陳俊為什麼要查我的房產?
難道他懷疑我有別的房子?
手機又響了。
這次是陳俊。
我接了。
「喂。」
「林雨,我想見你一面。」他的聲音很平靜。
「有事嗎?」
「有些事情,我想跟你當面說清楚。」
我想了想。
「好,在哪見?」
「XX咖啡廳,下午三點。」
「行。」
掛了電話。
我看了看時間。
還有兩個小時。
下午三點。
我到了咖啡廳。
陳俊已經在了。
他坐在角落。
看起來瘦了很多。
臉色也很差。
我走過去。
坐下。
「說吧,什麼事?」
陳俊看著我。
「林雨,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問。」
「你是不是……很有錢?」
我愣了一下。
「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我發現,這五年,家裡的開銷,都是你出的。」
「你的卡里,一直有錢。」
「而且,從來沒少過。」
他頓了頓。
「我算了一下,五年下來,你至少花了60萬。」
「這些錢,不可能都是你父母給的。」
「所以,我想知道,你的錢,到底哪來的?」
我看著他。
「陳俊,我們已經離婚了。」
「我的錢,跟你沒關係。」
「我知道。」他說,「但我還是想知道。」
「因為,我突然意識到,這五年,我可能誤會你了。」
我冷笑。
「現在才意識到?」
「是。」他低下頭,「林雨,我錯了。」
「我不該嫌棄你。」
「不該說你沒出息。」
「我現在才明白,你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樣。」
「你一直都有收入,對嗎?」
我沒說話。
「我查了你的銀行流水。」他繼續,「雖然沒查到,但我猜到了。」
「你每個月都有固定收入。」
「而且數額不小。」
「是收租,對嗎?」
我看著他。
「你怎麼猜到的?」
「因為你經常『出去辦事』。」他說,「我以前以為,你是去逛街。」
「但現在想想,你應該是去收租,或者處理房子的事。」
「而且,我媽有一次無意中說,你家有很多房子。」
「當時我沒在意。」
「現在想起來,她說的應該是真的。」
我點頭。
「是,我有房子。」
「收租是我的收入來源。」
陳俊的臉色變了。
「你有多少房子?」
「這跟你沒關係。」
「林雨,我只是想知道。」他的聲音有些急切,「你到底有多少房子?」
我看著他。
「17套。」
「什麼?」陳俊愣住了,「17套?」
「嗯。」
「你……」他的嘴張了張,說不出話來。
「17套房子,總價值多少?」
「5000多萬。」
陳俊徹底傻眼了。
他瞪大眼睛,看著我。
仿佛第一次認識我。
「5000多萬……」他喃喃自語,「林雨,你有5000多萬?」
「嗯。」
「那你每個月收租……」
「12萬左右。」
「12萬……」他重複著,「一年就是……」
「150萬。」
陳俊靠在椅背上。
整個人像被抽空了一樣。
他用手捂著臉。
「我……我真是個傻子。」
「我居然嫌棄你不上班。」
「我居然說你沒出息。」
「我居然為了一套120平的房子,跟你鬧到法院。」
「可你……」他抬起頭,看著我,「你名下有17套房!」
「你一年收租150萬!」
「我一年才賺18萬!」
「我……」他的聲音哽咽了,「我真是個傻子。」
我平靜地看著他。
「陳俊,現在知道,晚了。」
「林雨,我錯了。」他突然站起來,「我真的錯了。」
「我不該那樣對你。」
「我們……我們可以復婚嗎?」
我看著他。
「復婚?」
「是。」他急切地說,「我知道錯了,我會對你好的。」
「我不會再嫌棄你,不會再說你沒出息。」
「我們重新開始,好嗎?」
我搖頭。
「陳俊,我們回不去了。」
「為什麼?」他說,「我真的知道錯了。」
「因為。」我站起來,「你對我好,只是因為你知道了我有錢。」
「如果我真的沒錢,你會這樣嗎?」
陳俊愣住。
「我……」
「你不會。」我打斷他,「你會繼續嫌棄我,侮辱我,要求我還錢。」
「所以,你對我的好,是有條件的。」
「而我,不需要這樣的好。」
說完,我轉身離開。
陳俊在後面喊:「林雨!」
我沒有回頭。
走出咖啡廳。
外面陽光很好。
我深吸了一口氣。
覺得整個人都輕鬆了。
10.
又過了一個月。
我的生活,徹底恢復了平靜。
每天,我去各個房子收租,處理維修。
和租客聊天,了解他們的需求。
偶爾,我還會去看看房產市場。
考慮要不要再買一套房。
這才是我真正的生活。
不用再假裝「不上班」。
不用再聽人嫌棄「沒出息」。
不用再忍受婆婆的指責。
我終於可以做自己了。
那天下午。
我去了一套新房子。
租客剛搬進來一周。
打電話說,洗手間的水龍頭壞了。
我趕過去。
租客是個年輕女孩,剛畢業。
在附近的公司上班。
「房東,真不好意思,麻煩你跑一趟。」她不好意思地說。
「沒事,這是我應該做的。」我笑著說。
檢查了一下水龍頭。
「是接口鬆了,我擰緊就好。」
很快,水龍頭修好了。
女孩鬆了口氣。
「太謝謝你了,房東。」
「不客氣。」
「房東,你人真好。」女孩說,「我租了好幾次房,你是我遇到最好的房東。」
「有事隨時聯繫我。」我笑著說。
離開那套房子。
我走在路上。
心情很好。
這就是我喜歡的生活。
幫助別人。
解決問題。
創造價值。
而不是被人嫌棄,被人侮辱。
手機響了。
是個陌生號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