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家裡的開銷,這五年都是你出的?」
「是。」
「他要求你還錢?」
「他說,家裡開銷和給他媽的錢,加起來60萬,要我還一半。」
陳律師笑了。
「他挺會算。」
她翻開筆記本。
「小雨,我給你理一下。」
「第一,婚房雖然登記在他名下,但是你婚前全款購買,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離婚時,他需要把房子還給你。」
「第二,家裡的開銷都是你出的,你有銀行流水作為證據,他沒資格要求你還錢。」
「第三,給他母親的生活費,是從你的帳戶扣的,這筆錢也是你出的。」
「他不僅沒資格要錢,反而應該感謝你。」
我點頭。
「那離婚協議怎麼寫?」
「很簡單。」陳律師說,「婚房歸你,其他財產各歸各。」
「他名下沒什麼財產吧?」
「應該沒有。」
「那就簡單了。」她說,「你把房產證、銀行流水準備好,我來擬協議。」
「好。」
「對了。」陳律師看著我,「你名下其他的房產,他知道嗎?」
「不知道。」
「那就好。」她說,「那些是你的婚前財產,跟他沒關係。」
「離婚時,不需要申報。」
我鬆了口氣。
「那就麻煩你了。」
「客氣什麼。」陳律師笑了,「咱們大學同學,這點小事。」
「不過。」她頓了頓,「小雨,我有個問題。」
「你說。」
「你為什麼要瞞著他?」
我愣了一下。
「如果從一開始,你就告訴他,你名下有那麼多房產。」她說,「他還會這樣對你嗎?」
我沉默了一會。
「陳律師,我問你。」我說,「如果一個男人,是因為你有錢才對你好。」
「你覺得,他是真的愛你嗎?」
陳律師笑了。
「明白了。」
「所以,這五年,你一直在試探他。」
我點頭。
「結果呢?」她問。
「結果你看到了。」
4.
離開律師事務所,已經下午四點。
我打車回家。
路上,手機響了。
是陳俊。
「你跟律師見完了?」
「嗯。」
「怎麼說?」
「她說,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離婚時歸我。」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什麼意思?」
「房子是我婚前全款買的,登記在你名下,只是為了方便。」我說,「離婚時,房子歸我。」
「不可能!」陳俊的聲音突然拔高,「房產證上寫的是我的名字!」
「法律上,婚前財產歸個人。」
「我不管什麼法律!」他說,「房子是我的名字,就是我的!」
「你要是想拿走房子,門都沒有!」
我沒說話。
「林雨,我告訴你。」他繼續,「你要是敢告我,咱們就法庭上見!」
說完,他掛了電話。
我放下手機。
看向窗外。
車窗外,這座城市燈火通明。
我在這裡有17套房。
分散在各個區域。
每個月收租12萬。
一年150萬。
可陳俊不知道。
他只知道,要跟我爭那套120平的房子。
到家時,陳俊還沒回來。
我打開門。
客廳的燈是黑的。
我開燈。
茶几上放著一張紙。
是婆婆的字。
「小雨,阿姨今天來找你,你不在。」
「阿姨知道你和俊俊鬧離婚的事了。」
「阿姨就一句話:這個婚,不能離。」
「你要是真離了,你以後怎麼辦?」
「好好想想吧。」
我把紙揉成一團。
扔進垃圾桶。
坐在沙發上。
打開手機。
銀行發來了簡訊。
「您尾號8523的帳戶,收到轉帳118000元。」
是這個月的租金。
我點開銀行app。
帳戶餘額:2,965,652元。
看著這個數字。
我突然覺得很累。
這五年。
我每天假裝自己「不上班」。
每個月偷偷去各個房子收租、維修、處理租客的問題。
回家後,還要聽陳俊說:「你一分錢不賺,丟不丟人?」
我為什麼要這樣?
當初為什麼要隱瞞?
手機響了。
是陳律師。
「小雨,協議擬好了,我發你郵箱。」
「好。」
「還有,你把房產證、購房合同、銀行流水準備一下。」
「明白。」
掛了電話。
我起身,去書房。
打開柜子。
最下面一層,放著一個文件袋。
我拿出來。
打開。
裡面是17套房的房產證。
還有購房合同、租賃合同、銀行流水。
我一張一張翻看。
這些房子。
有些是父母留給我的。
有些是我用租金收入買的。
每一套,都是我的心血。
可陳俊從來不知道。
他只知道,我「不上班」,「沒出息」。
他只知道,要跟我爭那套120平的房子。
我把文件袋收好。
關上柜子。
回到客廳。
坐在沙發上。
突然想起五年前。
結婚前,陳俊帶我見他的朋友。
有個朋友開玩笑:「老陳,你女朋友家裡挺有錢的吧?」
陳俊笑著說:「有錢又怎麼樣?我娶的是她,不是她的錢。」
當時我很感動。
覺得他是真心愛我的。
所以我沒告訴他,我名下有多少房產。
我想試試,如果我沒有錢,他會不會一樣對我好。
結果。
五年後。
他說:「養你很累。」
他說:「你一分錢不賺,丟人。」
他說:「這套房子是我的,你想拿走,門都沒有。」
鑰匙轉動的聲音。
門開了。
陳俊回來了。
他臉色很差。
進門就說:「我不同意離婚。」
我看著他。
「為什麼?」
「因為不值。」他坐下,「我養了你五年,什麼都沒得到,現在離婚,我虧大了。」
「你想要什麼?」
「房子。」他說,「這套房子歸我,其他的,我不要。」
我笑了。
「陳俊,你真的覺得,這套房子是你的?」
「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
「那只是登記名。」我說,「法律上,這房子是我的。」
「我不管!」陳俊站起來,「反正我不會把房子給你!」
「你要是想拿房子,就拿60萬來換!」
我看著他。
「你剛才不是說,那60萬是我該還你的嗎?」
「現在怎麼又變成換房子的錢了?」
陳俊愣了一下。
「反正就是這個意思。」他說,「你想要房子,就給錢。」
「我沒有60萬。」
「沒有?」他冷笑,「那你找你父母要啊。」
「他們不是很有錢嗎?」
我站起來。
「陳俊,我再說一遍。」
「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離婚時歸我。」
「你如果不同意,我們就法庭上見。」
說完,我回房間。
關上門。
陳俊在外面大喊:「林雨!你別以為找個律師就了不起!」
「咱們走著瞧!」
我沒理他。
拿出手機。
給陳律師發消息。
「他不同意協議離婚,我們準備起訴吧。」
5.
第二天上午。
我去了法院。
陳律師已經準備好了起訴材料。
「小雨,材料都在這。」她遞給我一疊文件,「你簽個字。」
我簽了字。
「大概多久能開庭?」
「一個月左右。」陳律師說,「不過,我建議你先跟他談談。」
「如果能調解,就不用走訴訟了。」
「他不會同意的。」
「試試吧。」她說,「萬一呢?」
我點頭。
從法院出來,我給陳俊打了電話。
「喂。」
「我剛從法院出來。」我說,「起訴材料已經遞交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你來真的?」
「嗯。」
「行。」陳俊說,「那就法庭上見。」
「我告訴你,這套房子,我是不會給你的。」
他掛了電話。
我放下手機。
打車回家。
路上,手機響了。
是婆婆。
我接了。
「小雨!」婆婆的聲音很大,「你瘋了嗎?」
「你居然去法院告俊俊?」
「阿姨,這是我和陳俊的事。」
「你們的事?」婆婆的聲音更大了,「他是我兒子!」
「你要是敢告他,我跟你沒完!」
我沒說話。
「小雨,阿姨最後跟你說一次。」她說,「你撤訴,咱們好好談。」
「這個婚,可以離,但房子必須留給俊俊。」
「他是我兒子,我不能讓他吃虧。」
我冷靜地說:「阿姨,房子是我婚前全款買的,法律上歸我。」
「我不管什麼法律!」婆婆說,「反正房子不能給你!」
「你要是真告俊俊,我就去你單位鬧!」
「我沒有單位。」
「那我就去你父母家鬧!」
我笑了。
「隨便。」
說完,我掛了電話。
車到小區門口。
我下車。
走進電梯。
按下樓層。
電梯門關上。
手機又響了。
還是婆婆。
我沒接。
她連打了五個電話。
我全部拒接。
然後,拉黑了她。
電梯到了。
我走出電梯。
剛到家門口。
就聽見客廳里有聲音。
我開門。
陳俊坐在沙發上。
婆婆站在他旁邊。
看見我進來。
婆婆衝過來。
「林雨!你還敢回來!」
她指著我鼻子。
「我告訴你,你要是敢告俊俊,我就去你父母家,讓全世界都知道你是什麼人!」
我看著她。
「阿姨,請你冷靜一點。」
「冷靜?」婆婆冷笑,「你把我兒子告上法庭,你讓我怎麼冷靜?」
「你知不知道,俊俊養了你五年!」
「五年!他容易嗎?」
「現在你要離婚,還想拿走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