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當時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瘋子。
我請了一天假,親自去辦了過戶手續。
現在,這輛破爛不堪的桑塔納,在法律上,完完全全屬於我。
我指揮著拖車司機,將這輛報廢車,精準地停在了我的車位,B-77號上。
李娟那輛白色的寶馬X5,依然像個高傲的公主一樣,停在我的車位深處。
而我的桑塔納,則像一個忠誠而醜陋的衛兵,死死地堵在了她的車頭前面,車頭對著車頭,之間只留下了不到十公分的距離。
這個距離,讓她絕對不可能開出去。
拖車司機完成任務後,用一種混合著好奇和同情的複雜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後開著他那空蕩蕩的拖車,消失在黑暗中。
地庫里,又恢復了死寂。
只剩下我和我的兩輛車。
我走到自己的車旁,打開後備箱。
裡面,靜靜地躺著我早已準備好的一切。
一台小型的、但是功率強勁的逆變電焊機。
幾塊厚度超過一公分的鋼板。
一捆堅固的角鐵。
還有我的全套防護裝備——面罩、手套、防火服。
我表面上是一家公司的機械結構工程師,每天畫著圖紙,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
但很少有人知道,改裝機械和金屬焊接,才是我真正的熱愛。
我大學時,是學校焊接大賽的冠軍。
我慢條斯理地穿上防護服,戴上厚重的手套,最後,放下了黑色的電焊面罩。
按下開關。
「嗡——」
電焊機發出了低沉的轟鳴聲,在這空曠的地庫里顯得格外清晰。
我拉出焊槍,夾上焊條。
「滋啦——」

一道刺眼的藍色弧光瞬間劃破了黑暗,將周圍的一切都映照得如同白晝。
火花四濺,像一場盛大而無聲的煙火。
我將第一塊鋼板,牢牢地焊在了報廢桑塔納的底盤和地面之間。
焊縫均勻、緻密、牢固。
我不僅僅是把它焊上去。
我是在用我的專業知識,精心設計每一個焊點,每一個連接結構。
我用角鐵和鋼板,將桑塔納的四個輪轂,徹底地、永久地,和車位的水泥地面融為了一體。
這是一個作品。
一個充滿了冰冷怒火和絕對理性的作品。
除非動用工業級的等離子切割機,或者直接把這塊地坪給掀了,否則,這輛車,將永遠地矗立在這裡。
像一座紀念碑。
一座為李娟的傲慢和我的憤怒而立的紀念碑。
凌晨五點,我完成了所有的工作。
我脫下防護服,收拾好工具,像一個剛剛完成一台精密儀器的工程師一樣,滿意地看著我的傑作。
那輛破舊的桑塔納,在昏黃的燈光下,顯得那麼的醜陋,又那麼的堅不可摧。
我回到家,沖了個澡,甚至還有心情給自己煮了一杯咖啡。
清晨七點半,我的手機準時地響了起來。
是李娟。
電話一接通,她那因憤怒而變形的尖叫聲就刺穿了我的耳膜。
「林默!你個神經病!你個瘋子!你對我的車做了什麼!」
我把手機拿遠了一點,走到窗邊,拉開窗簾。
樓下的地庫入口處,李娟穿著睡衣,頭髮凌亂,正指著我的窗戶,像個潑婦一樣上躥下跳。
我呷了一口咖啡,語氣平靜得像是在談論今天的天氣。
「李女士,請注意你的措辭。那輛桑塔-納,是我的車。」
「停在,我買的,我的車位上。」
「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她被我噎得一時說不出話來,只能發出「你你你」的無意義音節。
幾秒鐘後,她找到了新的威脅方式。
「我要報警!我要讓警察把你抓起來!」
「歡迎。」我淡淡地說。
「正好讓警察同志過來評評理,看一看,你的寶馬車,為什麼會出現在我的私人產權車位里。」
「順便,也讓他們欣賞一下我這輛新買的桑塔納。」
說完,我直接掛斷了電話。
我看著樓下那個氣急敗壞、幾近崩潰的身影,嘴角勾起了一抹冰冷的弧度。
別急。
遊戲,現在才剛剛開始。
04
李娟果然報警了。
不到半小時,一輛警車閃著燈,停在了小區門口。
兩名警察在物業經理的帶領下,來到了地庫。
地庫里已經圍了不少早起上班的鄰居,他們對著那輛被焊死的桑塔納和被堵在裡面的寶馬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我穿著整齊的襯衫西褲,手裡拿著一個文件袋,好整以暇地走了下去。
李娟一看到我,就像瘋了一樣撲過來。
「警察同志!就是他!這個神經病把我的車堵死了!你們快把他抓起來!」
我側身一步,輕易地躲開了她。
為首的警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輛焊得結結實實的桑塔納,眉頭皺了起來。
「這是你乾的?」他問我。
「是的,警官。」我打開文件袋,將我的身份證、車位產權證、以及那輛桑塔納的行駛證和過戶文件,一一遞了過去。
「這輛桑塔納,是我的合法財產。這個車位,也是我的合法財產。我在我自己的地方,停我自己的車,這並不違法。」
警察仔細地核對著文件,又走到車前,用手敲了敲焊死的鋼板,發出了沉悶的金屬聲。
他回頭看了一眼李娟那輛寶馬。
「女士,你的車,為什麼會停在別人的產權車位里?」
李娟的臉一陣紅一陣白,支支吾吾地說:「我……我就是臨時停一下……」
「臨時停一下?」我冷笑一聲,拿出手機,點開了那段她在業主群里辱罵我的錄音。
「小氣鬼!守著個破車位能發財啊!活該你單身一輩子!」
李娟惡毒的聲音在地庫里迴蕩,圍觀的鄰居們發出一陣壓抑的驚呼。
警察的臉色也變得嚴肅起來。
最後,他把文件還給我,對李娟說:「女士,經過我們核實,這確實是林先生的私人車位。你的車輛侵占了他的私人空間在先。至於他用自己的另一輛車堵住你的車,這屬於民事糾紛,我們警方無法強制處理。建議你們雙方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
說完,他們收隊離開了。
李娟癱坐在地上,不敢相信這個結果。
物業經理再次湊了上來,滿頭大汗地勸我:「林工,林工,您看這事鬧的……要不您高抬貴手,先把車挪開,大家有話好好說,顧全大局,顧全大局啊……」
我從文件袋裡拿出另一份列印好的文件,遞給他。
那是李娟在業主群里所有辱罵我的言論截圖,每一句都用紅線標了出來。
「張經理,這也是大局的一部分嗎?」
物業經理看著那些不堪入目的字眼,瞬間啞口無言,臉上的表情比吃了蒼蠅還難看。
我的「光輝事跡」在一天之內,傳遍了整個小區。
業主群徹底炸了鍋。
有人罵我做得太絕,毫無人性。
也有人匿名發帖,說對付車位刺客就該用這種雷霆手段,暗中為我叫好。
我成了小區的頭條新聞人物,一個「狠人」的標籤,被牢牢地貼在了我的身上。
王強,李娟的丈夫,在警察和物業都無計可施之後,終於親自出馬了。
他開始動用他的「關係」。
第二天,消防部門的人找上了門。
理由是我的報廢車堵塞了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隱患。
我拿出地庫的規劃圖紙,指著我的車位,平靜地告訴他們:「這裡是產權車位,並非消防通道。圖紙上標得清清楚楚。我的車停在我的車位里,沒有占用任何公共區域。」
消防的人看了看圖紙,又看了看現場,無話可說,只好離開。
第三天,城管的人又來了。
理由是我的報廢車屬於「違章建築」,影響市容。
我拿出《物權法》的列印件,逐條念給他們聽。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我擁有該車位的產權,即擁有其使用權和支配權。我在我的私人產權上,放置我的私有物品,完全合法。」
來的人面面相覷,最終也悻悻而歸。
王強見硬的不行,開始來軟的。
或者說,是另一種形式的威脅。
第四天,我收到了一封律師函。
來自一家本地小有名氣的律所。
信中義正言辭地要求我,立刻清除堵在B-77車位的「障礙物」,恢復李娟車輛的通行,並賠償他們夫婦因此造成的精神損失費、誤工費、車輛貶值費等,共計十萬元。
否則,將對我提起訴訟。
我拿著那封措辭嚴厲的律師函,坐在書房裡,一頁一頁地仔細研究。
就在這時,門鈴響了。
我通過貓眼看出去,門口站著一個陌生的男人。
三十歲左右,穿著合身的西裝,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看起來斯文儒雅。
我打開門。
「你好,林默先生。」男人微笑著伸出手,「我叫趙凱,住在你對面的那棟樓。我是個律師。」
我有些意外,但還是同他握了手。
「趙律師,你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