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你們,你們倆怎麼回事?!你們輔導員不是跟你們說好了嗎,說好了不鬧大的!」
哦,這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批評我們的語氣。
真是有夠耳熟、也有夠噁心的。
我笑了笑:「林導,方便問一下,您無論如何也要維護黃心的理由是什麼嗎?」
她可能沒想到我會反問,愣了片刻:「我對學生都是一視同仁的,從來沒有偏袒誰。」
見我們不說話,她又說:「你們年輕不懂事,以為我在偏袒黃心,其實我也在為你們考慮。一個巴掌拍不響,你們報警抓黃心,難道黃心就不會說出你們欺負她的事情?你們以後還想不想考公務員了,還想不想去好單位了?背一個案底,可是寸步難行。」
這是什麼邏輯?
黃心胡攪蠻纏的功底,難道都是跟林導學的嗎?
小 B 笑了笑:「您未免太小看警察了。警察辦案都是講證據的,不是誰有金主就聽誰的。」
林導的表情一僵,眼神也不自然了:「你在瞎說什麼,什麼金主不金主的。小小年紀,說話真難聽。」
黃心卻神經質地尖叫一聲:「你們是不是偷看我日記了,是不是偷聽我電話了,你們兩個***,太***了!我要撕了你們的臉!」
她說著就向我們撲過來,林導已經嚇蒙了。
我來不及反應,結結實實地挨了黃心一巴掌。
她塗著猩紅顏色的長指甲刮在了我臉上,我疼得倒抽冷氣,掐住她肩膀往外推。
這時,從門口轉出幾個人影,其中一個大喝一聲:「幹什麼呢?!」
是警察,後頭還跟著保安叔叔。
警察小哥一把摁住了黃心,另一個年長些的警察叔叔問:「是誰報的警?」
小 B 說:「是我。」
警察叔叔又說:「什麼個情況,說說吧。」
我說:「我們剛下課回來,發現衣櫃里的衣服都被人用刀子劃破了。冬天的衣服都比較貴,初步懷疑是這位室友。所以我們報警了。」
警察還沒說什麼,黃心開始大喊大叫:「你們就是潑我髒水!誰說是我劃的了,你們有證據嗎?警察,你們別聽她胡說,她嫉妒我很久了。」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隔壁寢室的小姐妹)都過來看熱鬧了。
證據不證據的,反正監控都錄下來了。
我拿出手機,點開和監控相連的 APP,選定日期,點擊回放——
凌晨一點五十多,我和小 A、小 B 還有輔導員和保安叔叔先後離開了寢室。
寢室歸於安靜。
沒過多久,高跟鞋踩著地板的「篤篤」聲響起。
漆黑一片的監控畫面里突然湧入光亮,繼而是晃動的衣服,和衣服的空隙中露出來的黃心的臉。
她背著光,神情並看不清楚。
偶爾幾個角度有光照在她臉上,能看見她面無表情,眼線黝黑、嘴唇猩紅。
她一下又一下用力地划著衣服:「去死吧,去死啊!」
然後她砰的一聲關掉了我的衣櫃門。
監控畫面又恢復成漆黑一片,但仍能聽見她打開另外兩個室友衣櫃門的聲音和辱罵。
她的舉動太神經質了,哪怕我是第二遍看了,依然覺得有點心裡發毛。
全場沉默下來,只剩下手機里傳出的黃心扭曲變調了的咒罵聲。
我打破了沉默:「你要證據,是不是?證據就在這兒呢。我們統計了, 被劃破的衣物價值總額已經超過了兩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小 B 淡淡補充:「在很多地方,兩萬元已經夠得上『數額較大』的標準;即便夠不上,你也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我放下臨時百度的手機,跟警察小哥說:「對了,剛才你們進來的時候也看見了,她打了我一巴掌,還用指甲劃破了我的臉。剛才我查了,這種程度的傷雖然夠不上法醫鑑定的輕傷,不能算她違反刑法,但是她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第四十三條。我想把這個也一併報案,可以嗎?」
警察小哥說:「只要是你們覺得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侵犯了的,當然可以報案。還有,剛才視頻里出現的那種半夜拿刀的情況,你們其實也應該報警的。」
嗐,當時對人民警察的出警速度有誤解來著,總覺得保衛處更熟悉地形會來得更快。
大家不要學我,要相信人民警察!
餘光瞥見林導摸出手機,悄悄給誰發了微信過去。
我立刻說:「林導,在抬出誰誰誰壓我們之前,建議您問問黃心有幾個男朋友,把我們衣服割壞之後她視頻的那位,是不是你們院友。」
林導皺眉看向黃心,問的話卻是朝向我們的:「你什麼意思?」
我笑了笑:「字面上的意思。」
小 B 可能是沒什麼耐心了,對警察叔叔說:「監控證據就在這裡了,我們不會接受和解,一定要她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還有什麼需要我們配合的,我們會配合到底。」
黃心這個時候才開始慌了,從包里拿出手機打電話:「不,你們不能抓我,我要找周奇!」
可能是沒接通,她又再打,仍然沒接通。
警察小哥說:「找誰都沒用!」
另一邊,年長些的警察叔叔公事公辦地說:「我們是 xx 局 xx 所的民警,現在依法對你進行口頭傳喚,請跟我們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強制傳喚。」
這是在走程序了。
黃心無力地握著手機,臉色發白。
派出所里,黃心終於不敢再發瘋。
她好像終於意識到了什麼,過來央求我們:「我會賠錢的,拜託了,我還是學生,我不想坐牢。」
小 B 平靜地說:「你拿著刀子威脅我們的時候,我們也曾經這樣想,拜託了,我還是學生,我還想活下去。我們給過你機會的,是你不知悔改。」
是這樣的。
「如果當時你就同意換宿,而不是搬出周總來向輔導員施壓,強迫我們跟你住在一起,事情未必會鬧成今天這樣。」
沒過多久,校方代表陳副書記、林導、袁導以及一位我不認識但一看就很高級別的領導都過來了。
派出所跟我們學校是一個區的嘛,平時學校也會請民警來做反詐騙之類的講座宣傳,關係一直也不錯。
派出所給我們倒騰了一間小辦公室,在校方領導的示意下,我們都進了辦公室。
學校來的這位領導姓方,幾位老師都喊他方處長。
方處長坐下後,挺平和地問我們:「我正開著會,突然收到通知說學生報警了,會還沒開完,我就過來了。不太清楚事情的經過,能簡單說一下嗎?」
我和小 B 剛要說話,林導搶先了:「方處,這件事兒呢,我們之前就已經跟學生溝通過了。她們之前答應得挺好的,不鬧大不鬧大,沒想到最後還是報警了。」
???
她可真會移花接木啊。
當時是說了不鬧大,那是在沒發現衣服被弄破了的情況下!
何況當時不鬧大,也完全是看在了袁導的面子上。
怎麼,現在變成我們的錯了是嗎?
我冷冷反駁:「林導,黃心當時酒喝多了,拿刀在我們面前揮舞,那時候我們說了要換宿舍,您不同意,說沒人要和她住,只能委屈我們。我們聽從學院安排了,結果發現黃心把我們衣櫃里的衣服全部劃破了。」
小 B 補充:「兩次事情您都在場,您所謂的『溝通』,就是不聽我們的訴求,一味護著黃心。我們對學校的處理態度實在失望,迫不得已才報的警。」
方處長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了林導身上。
她好像有點掛不住,立刻說:「唐悅啊,在這件事的處理上,我是考慮過你們的。說難聽點,非要把同學送進監獄,傳出去對你們的名聲也不好,是不是?」
即便一開始我和小 B 就想好要走調解的路、不會真起訴黃心,但林導這樣說話,實在讓人非常不舒服。
什麼叫「非要把同學送進監獄」?
搞得好像都是我們的錯,完全在模糊重點。
見我們沉默,林導又說:「你們年紀小,只能看到眼前看不到長遠。老師是在設身處地為你們考慮。你們把她送進去了,固然很快意,但以後其他同學會怎麼看你們呢?會不會覺得你們倆非常不好相處、動不動就報警抓同學呢?」
看見我們倆都低著頭,林導越發乘勝追擊:「老師沒有什麼壞心眼。你們跟黃心和解了,我就立刻給你們安排換宿。你們的最終目的不就是這個嗎?」
呵,實在好笑。
之前百般推脫,一會兒說要找主要學生幹部跟黃心住,一會兒說學校換宿要走流程需要等待。
現在鬧到公安機關了,直接就說「立刻安排」。
我冷笑著剛要說話,突然被人搶先了。
是袁導。
袁導其實是剛畢業的研究生學姐,是今年才開始做輔導員的。
是以在領導出現後,她一直默默地聽著,沒說過話。
此刻,她攥著水杯的手都收緊了,好像有點緊張,又好像逼著自己要發言。
「方處,我是唐悅的輔導員,我想說一下我的看法。」
方處長點了點頭。
林導和陳副書記都吃驚地看向袁導。
但她沒有理會他們的視線。
「這件事情一開始的處理就是不正確的。黃心酒後拿刀威脅室友,這件事情發生後,其實就應該滿足唐悅她們的訴求,及時更換宿舍。但是林導聯繫我,說黃心的男朋友是她們學院的院友,惹怒了院友對他們沒有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