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陷阱完整後續

2026-02-04     游啊游     反饋

女人接過資料,開始錄入。鍵盤聲噼里啪啦。

我拿出那份贈與合同:「爸,簽個字。」

父親接過去看,臉色漸漸變了:「不再索要財物?這是什麼意思?我們是那種人嗎?」

「簽個字而已。走個形式。」我說。

父親把合同拍在桌上,「不簽!你這是不信任我們!」

工作人員抬頭:「怎麼回事?」

我拿起合同,「沒事。爸,你不簽,這房子我就不贈了。」

「你敢!」父親瞪眼。

「你看我敢不敢。現在房產證還在我名下,我有權不贈。」

母親拉父親袖子:「簽了吧,就幾個字……」

「你懂什麼!」父親甩開她。

弟弟也勸:「爸,簽吧。反正咱們以後也不找姐要錢了。」

父親看看弟弟,又看看我,最後咬牙切齒地簽了字。

母親也跟著簽。

我收起合同,一份自己留著,一份遞給他們:「收好。」

過戶手續很快。

最後工作人員遞過來新的房產證。

弟弟接過去,翻來覆去地看,臉上是掩飾不住的喜悅。

父親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這下好了,有房結婚了。」

母親低著頭,不說話。

婷婷挽著弟弟的手臂,笑得很甜。

我看著這一幕,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弟弟考上大專那天。

父親也是這樣拍著他的肩,說「我兒子有出息了」。

母親做了一桌子菜,全是弟弟愛吃的。

我坐在角落,安靜地吃飯。

那時候我以為,只要我夠乖,夠努力,總有一天他們也會這樣對我笑。

現在我知道了。

不會的。

有些東西,生來就沒有,強求不來。

弟弟叫我,「姐。中午一起吃飯吧?慶祝慶祝。」

「不了。我回上海。」

父親皺眉,「這麼急?一起吃頓飯都不行?」

我說得很乾脆,「不行。我下午有面試。」

打車去火車站。

路上,婷婷發來微信錄音文件。

點開,是剛才在房管局外的對話。

父親的聲音:「總算搞定了。接下來就是上海那套公寓。」

弟弟:「爸,姐都這樣了,算了吧。」

父親:「算什麼算!她手上肯定還藏著不少錢呢!拿到手,你這輩子都不用愁了!」

母親小聲:「建國,別太過分……」

父親:「你閉嘴!要不是你生了個賠錢貨,我用得著這麼費勁?」

錄音到這裡斷了。

我保存文件,備份到雲端。

然後打開通訊錄,找到律師的電話。

「喂,李律師嗎?我是林思楠。有個案子想諮詢你……」

6

火車抵達上海時是下午四點。

晚高峰還沒開始,地鐵里人不算多。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

蘇琪的消息:【到了嗎?我在出口等你。】

我回了個【好】。

走出地鐵站時,蘇琪正靠在欄杆上,看見我,快步走過來接過行李箱。

她打量我,「瘦了。回去三天,瘦了一圈。」

我摸摸自己的臉,「是嗎。沒感覺。」

她沒再多問,攔了輛計程車。

「先去我那兒住。房子我幫你聯繫了幾個,明天開始看。」

「謝謝。」我說。

她拉開車門,「少來這套。你欠我一頓飯,記著。」

蘇琪的房子在浦東一個老小區,一室一廳,收拾得很乾凈。

她把臥室讓給我:「你睡床,我睡沙發。」

「不行……」

她把行李箱推進臥室,「別爭。你現在需要好好睡一覺。」

那晚我睡得很好,連夢都沒做。

醒來時,陽光已經灑滿半個房間,廚房傳來煎蛋的香味。

蘇琪繫著圍裙探頭:「醒了?洗漱吃飯。」

餐桌上擺著煎蛋、牛奶、麵包片。

我看著,眼眶突然發熱。

蘇琪遞過紙巾,「哭什麼。趕緊吃,吃完辦正事。」

我抹掉眼淚,咬了口煎蛋。

蛋黃是溏心的,剛好是我喜歡的程度。

「你怎麼知道我愛吃溏心蛋?」我問。

蘇琪坐下,「上次加班吃外賣,你自己說的。

「說小時候家裡煎蛋,弟弟吃溏心,你吃全熟。你說你也想吃溏心的,但不敢說。」

我愣住。

我不記得說過這個。

蘇琪看著我,「林思楠。從今天開始,你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沒人有資格替你做決定。」

我低頭吃蛋,眼淚掉進牛奶里。

上午,我們出門看了房子。

蘇琪幫我砍了價,月租兩千八。

下午兩點,我們一起去了律師事務所。

我把材料攤開在桌上,轉帳記錄、拆遷文件、贈與合同、錄音文件、聊天記錄截圖。

李律師一頁頁翻看,眉頭越皺越緊。

「七年八十六萬。平均每月一萬。你知道上海平均贍養費標準是多少嗎?」

我搖頭。

他推了推眼鏡,「按你父母的收入水平和當地生活標準,每月一千到一千五。你給的是六倍。

「所以這些錢,大部分可以認定為『不當得利』特別是拆遷款部分。四十八萬,按法律,你有權分得十六萬。」

「我弟說已經花了。」

「花了也得還。還有名譽侵權。你父母發的視頻,瀏覽量超過百萬,已經構成對你的誹謗。」

李律師說。

「能告贏嗎?」我問。

他很肯定,「能。證據鏈完整。但你要想清楚,一旦起訴,就是徹底撕破臉。」

「早就撕破了。」我說。

他點頭:「好。那我們分兩步走。第一步,名譽侵權,要求刪除視頻、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失。

「第二步,返還不當得利,主要是拆遷款部分。」

「贍養費呢?以後我是不是還要給錢?」我問。

李律師翻著法律條文。

「根據《民法典》,子女確有贍養義務。但如果父母有嚴重過錯,比如遺棄、虐待、嚴重損害子女權益的,可以減輕或免除。」

他指著聊天記錄,「合謀欺詐,隱瞞財產,惡意誹謗。這些證據足夠讓法官考慮減免你的贍養義務。」

我鬆了口氣。

「但我不建議完全免除。」他補充道。

「象徵性地給一點,比如每月五百,表示你履行了法律義務,但情感上已切割。這樣法官更容易支持。」

「好。起訴吧。」我說。

走出律所時是下午四點。

我站在人行道上,給母親打電話。

她接得很快:「楠楠?」

我說,「拆遷款的事,我們得談談。」

沉默。

「什麼拆遷款……」她裝傻。

我毫不留情直接戳破她,「媽。四十八萬,我有權分十六萬。你給我,我們兩清。不給,我起訴。」

她聲音抖起來,「你要告你爸媽?!」

「是你們逼我的。三天內,十六萬打到這張卡上。」我說得很平靜。

隨後把卡號發過去。

她哭了,「楠楠!你非要這樣嗎?一家人……」

「我們早就不是一家人了。三天。不打錢,法庭見。」

掛斷電話。

蘇琪拍拍我的肩:「做得好。」͏

晚上七點,我回到新租的房子。

行李箱攤在地上,還沒收拾。

我坐在地板上,打開筆記本電腦,開始投簡歷。

工作履歷很漂亮:七年網際網路運營經驗,帶過團隊,做過百萬級項目。

投了二十份簡歷,關電腦時已經十一點。

手機上有三個未接來電,都是父親。

還有一條微信,弟弟發的:【姐,你真要告爸媽?】

我沒回。

第二天早上,電話響了。

獵頭。

「林小姐,看到您的簡歷,很感興趣。我們有個崗位,薪資比您上份工作高 30%,方便聊聊嗎?」

「方便。」我說。

電話面試四十分鐘。

掛了電話,我查這家公司。

規模中等,但發展很快。

崗位是運營總監,正是我想做的。

下午三點,第二輪面試,視頻。

對方是公司創始人,四十多歲的女性。

她看了我的作品集,點頭。

「能力沒問題。但我有個問題,你介意背景調查嗎?

「你上一家公司的離職,我聽到一些說法。家庭糾紛鬧到公司,影響不太好。」

我深吸一口氣。

「確實。我父母因為一些經濟問題,去公司鬧過。這件事我處理得不好,影響了公司形象,我很抱歉。

「但正因為經歷過這些,我知道什麼是底線。以後無論發生什麼,我都不會再讓私事影響公事。」我說。

她想了想:「你父母還會鬧嗎?」

我斬釘截鐵地說,「不會。我已經採取法律手段解決。而且我換了住址、電話,他們找不到我。」

「法律手段?」

「對。起訴名譽侵權和財產糾紛。」我如實說。

她欣賞地笑了:「夠狠。我喜歡。」

「這不是狠。是自保。」

她拍板,「行。薪資按談的,下周一入職。能接受嗎?」

「能。」我說。

「歡迎加入。」她說。

掛了視頻,我在房間裡轉了三圈。

手機震動。

父親發來語音,六十秒。

一堆謾罵,夾雜著「白眼狼」「不得好死」「我們把你養大你就這樣報答」。

最後一句:【十六萬給你!以後別再聯繫我們!】

接著是銀行簡訊:到帳 160,000.00。

我看著那個數字,看了很久。

然後打開手機銀行,把這筆錢和之前的存款合在一起,湊了五十萬,全部買了三年定期理財。

利率 1.75%。每年利息八千七百五十。

這是我給自己的保障。

睡前,我打開那個記錄轉帳的 Excel 表。

在最後一筆【拆遷款返還 160,000】後面,敲下備註: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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