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院認定,被告周銘與其母張蘭惡意串通,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成立,判決被告張蘭需在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返還非法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共計555萬元。
三,因被告周銘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嚴重的財務欺詐和婚姻不忠等過錯行為,在對剩餘共同財產(主要為房產)進行分割時,原告姜禾分得70%的份額。
四,判決被告周銘,向原告姜禾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30萬元。
這套我們共同居住的房子,婚前我付了大部分首付,婚後所有的房貸都是我一人償還。綜合下來,房子,最終判給了我。
周銘,幾乎是凈身出戶。
他不僅要背負起對我的債務,還要面對他母親那555萬的巨額返還款。
而更致命的一擊,來自法院的最後一條裁定:
將本案審理過程中發現的,被告周銘可能存在的偷稅漏稅線索,依法移交至相關稅務機關處理。
這意味著,他不僅徹底失去了他那份光鮮的工作,還將面臨稅務部門的巨額補繳稅款和天價罰款。
他的人生,從雲端,直直地墜入了深淵。
婆婆張蘭,因為需要執行法院判決,她名下唯一的一套房產,也被申請了財產保全,即將進入法拍程序。
他們母子二人,從曾經養尊處優、對別人頤指氣使的中產頂層,一夜之間,變為了一無所有、負債纍纍的社會底層。
走出法院的時候,周銘不顧一切地衝過來,跪在了我的面前。
他抓著我的褲腿,涕淚橫流,瘋狂地扇著自己的耳光。
「禾禾,我錯了!我真的錯了!你原諒我,再給我一次機會!」
「都是我媽的錯,是她鬼迷心竅!我跟她斷絕關係!我以後什麼都聽你的!」
我居高臨下地看著他。
看著這個曾經在我面前不可一世的男人,此刻像一條搖尾乞憐的狗。
我沒有說話,只是抬腳,從他的手邊,邁了過去。
幾天後,他跪在了我家門口。
一下又一下地磕頭,額頭都磕出了血。
我從貓眼裡,冷冷地看著他那副可悲的嘴臉,然後伸手,拉上了貓眼的遮擋板。
我給他發了我們之間,最後一條信息。
「8塊錢,是你給我這段婚姻的最終定價。」
「凈身出戶,傾家蕩產,是我送給你和你媽的,回禮。」
發完,我再次拉黑了他所有的聯繫方式。
從此,我們之間,塵埃落定,兩不相欠。
12
一年後。
我用拿回來的錢,加上這些年的積蓄,成立了自己的建築設計工作室。
憑藉在德國項目積累的人脈和經驗,工作室的業務很快就步入了正軌,甚至在業界小有名氣。
我給我爸媽在環境更好的城市,換了一套帶電梯的大平層,請了專業的護工照顧他們。
我帶著他們,去了他們一直想去卻沒去成的馬爾地夫。
在蔚藍的海邊,看著父母臉上久違的笑容,我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靜和幸福。
我重拾了所有因為婚姻而放棄的愛好。
我去攀岩,去潛水,去學油畫,去全世界各地寫生。
我的生活,忙碌、充實,充滿了光芒和希望。
顧遠先生也因為工作調動,回到了國內發展。
我們成了很好的朋友,偶爾會一起喝杯咖啡,聊聊建築,聊聊藝術,聊聊未來。
他對我表達過超越友誼的好感,但我只是笑著對他說:「別急,我想先慢慢享受一個人的生活。」
他很尊重我的選擇,只是用那雙溫和而堅定的眼睛看著我,說:「我等你。」
關於周銘和他母親的消息,偶爾會從過去的朋友口中傳來。
聽說,他因為失信和稅務污點,被整個金融行業拉黑,再也找不到像樣的工作,只能去打一些收入微薄的零工。
他母親張蘭,因為受不了從天堂到地獄的落差,精神出了些問題,整天在出租屋裡哭天搶地,罵兒子沒用,罵我這個前兒媳是害他們家的「掃把星」。
小區里的人,都把他們當成一個笑話來看。
有一次,我在市中心一家高級商場的門口,等紅綠燈。
無意間一瞥,看到一個穿著黃色外賣服的身影,騎著電瓶車,在人群中倉皇穿行。
那個身影,很像周銘。
他被曬得黝黑,頭髮油膩地貼在額頭上,滿臉風霜,低著頭,行色匆匆,生怕被任何人認出來。
我們的視線,隔著車窗,沒有交匯。
綠燈亮起。
我收回目光,踩下油門,將那個狼狽的身影,遠遠地甩在了後視鏡里。
車裡的音響,正放著一首我最喜歡的、關於自由的歌。
手機螢幕亮起,彈出一條新聞推送。
是我個人工作室的設計作品,斬獲了一項國際建築設計大獎的消息。
我看著前方寬闊、灑滿陽光的馬路,輕輕地笑了。
最好的報復,從來不是糾纏和憎恨。
而是活成他永遠都再也無法企及、再也高攀不起的模樣。
而我,做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