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爸爸呢?」兒子問。
「出差了。」
「又出差?」兒子嘟著嘴,「他都好久沒陪我玩了。」
我看著兒子的臉,心裡像被針扎了一下。
「媽媽陪你玩,好不好?」
「好吧……」
晚上哄兒子睡著之後,我坐在沙發上,把這幾天收集的所有信息整理了一遍。
她叫林欣欣,比我小三歲。
住在杭州濱江區某某花園,一套170平的大房子。
有一個兒子,今年6歲,叫周子豪。
周子豪。
周子軒。
他連名字都取得這麼相似。
我查了那套房子的信息。
2023年1月購入,總價870萬。
首付300萬,貸款570萬。
貸款人是周海明。
但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林欣欣。
870萬的房子,他全款出,寫的是她的名字。
我又查了他的車。
他名下有兩輛車。
一輛是我們家那輛,十年前買的二手桑塔納,7萬塊。
另一輛是一輛寶馬X5,2022年購入,落地價52萬,登記在林欣欣名下。
我看著這些數字,感覺整個人都在發抖。
870萬的房子。
52萬的車。
每個月兩三萬的生活費。
這些錢,加起來是多少?
一千萬。
不止一千萬。
而我呢?
我們住的是月租2800的出租屋。
我們開的是10年車齡的二手桑塔納。
我買一件100塊的衣服,他都要念叨半天。
他給我買過最貴的東西,是50塊的發卡。
50塊。
這就是我在他眼裡的全部價值。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去年我生日的時候,我跟他說想要一條圍巾。
不貴,200多塊。
他說:「天又沒多冷,買什麼圍巾。」
我沒有再說什麼。
後來我自己買了一條打折的,89塊。
那天晚上,他給林欣欣轉了一筆帳。
備註:寶貝生日快樂。
金額:18888元。
我的89塊。
她的18888元。
我閉上眼睛,深呼吸了好幾次。
冷靜。
要冷靜。
我現在不能衝動。
我需要更多的證據。
我需要讓他凈身出戶。
4.
周一,周海明「出差」回來了。
他進門的時候,拎著一個袋子。
我問:「買了什麼?」
他說:「給子軒買的樂高,朋友送的。」
我接過來看了一眼。
樂高城市系列,警察局,1299塊。
朋友送的?
我想起那條聊天記錄——「老公,記得給寶寶買那個樂高。」
原來是買了兩份。
一份給那邊的孩子。
一份給我們的孩子。
怕我起疑心。
「挺好的。」我把樂高遞給兒子,「去玩吧。」
兒子高興得不行,抱著盒子跑進房間。
周海明在沙發上坐下,拿起手機開始刷。
我看著他的側臉,問了一句:「出差累不累?」
「還行。」
「住的地方怎麼樣?」
「就那樣,普通酒店。」
普通酒店。
870萬的房子,170平,算普通酒店嗎?
我沒有再說話。
我進了廚房,開始做飯。
做飯的時候,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他哪來的這麼多錢?
他一個月工資一萬二。
就算一分錢不花,十年也就一百四十多萬。
怎麼可能買得起870萬的房子?
除非——
我想到了一個可能。
他的工資,只是明面上的收入。
他可能還有別的收入。
或者,那個女人的錢?
不對,那個女人好像沒有工作,聊天記錄里全是「你給我轉生活費」。
那錢是哪兒來的?
我需要查他的銀行流水。
但我不知道他那張卡的密碼。
我只知道我們的「公共帳戶」,那張卡里從來沒超過十萬塊。
我想了想,決定從另一個方向入手。
周海明的父母。
他父母在老家,一個小縣城。
他爸退休前是縣城建設局的科長,他媽是銀行的。
周海明是獨生子。
他父母應該知道一些事情。
周末,我帶著兒子回了一趟老家。
婆婆看見我們挺高興,忙前忙後張羅吃的。
公公坐在客廳看電視,沒怎麼說話。
吃飯的時候,我隨口問了一句:「爸,媽,海明最近工作忙,經常出差,你們知道他在忙什麼嗎?」
婆婆愣了一下,看了公公一眼。
公公放下筷子,說:「他的事,我們也不太清楚。」
我注意到了那個眼神。
他們在交換什麼信息。
我笑了笑:「我就是問問,他老出差,我有點擔心。」
婆婆乾笑了兩聲:「男人嘛,事業心重,正常的。」
我沒有再問。
但我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他們知道。
吃完飯,我藉口帶兒子出去玩,讓他們待在客廳。
我走到公婆的臥室門口,發現門虛掩著。
我聽見婆婆在說話。
「……那邊的事,你說她會不會知道了?」
公公的聲音:「應該不會,海明一直瞞得挺好的。」
婆婆:「那孩子也六歲了,總不能一直不見面吧?」
公公:「以後再說吧,現在別節外生枝。」
我站在門口,一動不動。
那孩子。
六歲。
他們口中的「那邊」。
他們全都知道。
從頭到尾,全家人都知道。
只有我一個人被蒙在鼓裡。
我沒有進去質問。

我轉身,走到院子裡,給兒子買了一根冰棍。
兒子開心地舔著冰棍,問我:「媽媽,我們什麼時候回去?」
「明天。」
「好。」
那天晚上,我躺在婆婆家的床上,一夜沒睡。
我在想一件事。
為什麼他們能這麼心安理得?
他們的兒子有兩個家,兩個老婆,兩個孩子。
他們不覺得有問題嗎?
我想起這十年來婆婆對我的態度。
不冷不熱。
從來不說我好,也不說我不好。
逢年過節給的紅包,永遠是200塊。
不多不少,剛剛好是「不失禮」的程度。
現在我明白了。
她不是不冷不熱。
她是把熱情留給了另一個「兒媳婦」。
那個給她「傳宗接代」的兒媳婦。
那個住在870萬房子裡的兒媳婦。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三年前,婆婆過70大壽。
周海明說「沒時間」,讓我帶著兒子回去。
我帶了一萬塊的禮金,還買了一堆補品。
婆婆收了東西,誇了幾句,然後問我:「子軒怎麼樣?成績好不好?」
我說挺好的。
她「哦」了一聲,沒再說什麼。
現在我明白了。
她問的不是我兒子。
她是在比較。
比較周子軒和周子豪,哪個更「有出息」。
我躺在床上,看著黑漆漆的天花板,忽然笑了。
周海明。
你爸你媽。
你們一家人,瞞了我十年。
你們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
你們以為我會一直被蒙在鼓裡。
你們錯了。
5.
從老家回來之後,我開始更系統地收集證據。
聊天記錄,我已經全部截圖保存。
轉帳記錄,我也截了圖。
房產信息,我找了一個中介朋友幫我查了。
車輛信息,在交管12123上能查到。
但這些還不夠。
我需要證明他們「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重婚罪的認定,需要這個。
我開始整理他這幾年的「出差」記錄。
每次去杭州,時間、天數、定位截圖,我都記錄下來。
我還發現了一個規律。
每年的5月18日,他都會「出差」。
去年5月18日,他「出差」去杭州,三天。
前年5月18日,他「出差」去杭州,兩天。
大前年5月18日,他「出差」去杭州,四天。
5月18日是什麼日子?
我翻了那箇舊手機的聊天記錄。
找到了答案。
2018年5月18日,他在聊天記錄里說:
「老婆,結婚一周年快樂。」
她回覆:
「老公,愛你,永遠愛你。」
結婚一周年。
2017年5月18日,他們「結婚」了。
沒有領證,但他們辦了婚禮。
在杭州的一個酒店,請了雙方的親戚朋友。
我在她的朋友圈裡找到了那天的照片。
她穿著白色婚紗,笑得很幸福。
他穿著西裝,笑得很得意。
照片下面的配文是:
「今天,我嫁給了我最愛的人。」
點贊的人很多。
有一個人的名字我認識。
周海明的媽媽。
我婆婆。
她點了贊,還評論了一句:
「祝你們白頭偕老。」
我看著那條評論,手指僵住了。
2017年5月18日。
那一年,我懷孕八個月。
我挺著大肚子,在家裡等他。
他說去「出差」了。
原來他去參加自己的「婚禮」了。
我的婆婆,在我懷孕八個月的時候,去參加了他的另一場婚禮。
還祝他們「白頭偕老」。
我放下手機,走到陽台上,看著外面的天。
十年了。
我居然和一個已婚男人「結婚」了十年。
他的另一場婚禮,比我們的還要早一年。
2016年我們領證。
2017年他和她辦了「婚禮」。
那場婚禮沒有法律效力。
但在所有人眼裡,她才是他的「正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