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因為你騙過我一次,就會騙我第二次。」
「我不會——」
「8年前,你是怎麼跟我說的?」我打斷他,「你說以後我養你,你說你會照顧我一輩子。」
「我做到了啊——」
「你做到了?」我笑了,「你背著我養了另一個家,這叫做到?」
他張了張嘴,沒說出話。
「周正,你現在說不給那邊錢,我怎麼知道你不會偷偷給?」
「你怎麼知道你不會再騙我8年?」
門鈴又響了。
我開門,是婆婆。
一進門就開始哭。
「小林啊,周正跟我說了,他願意改的。你就再給他一次機會吧——」
「媽,你還是那句話嗎?」
婆婆愣了一下。
「我問你一個問題。」我說,「你知道方樂的存在,知道了多久?」
她的眼神躲閃。
「多久?」
「8年。」我替她回答,「從一開始你就知道。」
「我……」
「你不但知道,你還幫著瞞我。」我看著她,「你知道周正給那邊買房的時候,你說了什麼嗎?」
她臉色發白。
「你說:『也好,省得那邊鬧。』」
「這是周正跟我說的。」我笑了,「他說你還誇他處理得好,兩邊都照顧到了。」
婆婆的眼淚流得更凶了。
「小林,我也是為了你好——」
「為我好?」我打斷她,「你瞞著我8年,讓我當8年的傻子,這叫為我好?」
「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
婆婆說不出話。
「媽,我從嫁進這個家開始,就沒得到過什麼好處。」
「你們讓我辭職帶孩子,說男主外女主內。」
「你們讓我省錢,說家裡條件一般。」
「你們讓我孝順,說要做個好兒媳。」
「我全都做了。」
「可你們呢?你們在背後養了另一個家,一養就是8年。」
我看著婆婆。
「從今天起,我不欠你們的了。」
7.
婆婆走了以後,周正又來找我談了三次。
每次都帶著各種條件。
「我可以把房子過戶給你。」
「我可以每個月給你3萬生活費。」
「我可以凈身出戶,什麼都不要。」
他越說越多,我越聽越覺得諷刺。
這些東西,8年前他怎麼不給我?
那時候他說「公司效益不好」,讓我省著點用。
現在他說「什麼都給你」,只要我不離婚。
「周正,你知道我現在想要什麼嗎?」
「什麼?」
「尊重。」
他愣了一下。
「這8年,你騙我、瞞我、讓我當傻子。」我說,「你從來沒把我當成一個可以平等對話的人。」
「我有——」
「你沒有。」我打斷他,「你做所有決定的時候,都沒有問過我。」
「養方樂,你沒問過我。」
「買房子,你沒問過我。」
「讓我辭職,你說這是為我好。」
「讓我省錢,你說這是為家庭好。」
「可從頭到尾,你只考慮過你自己。」
周正看著我,不說話。
「我不需要你的房子,不需要你的錢。」我說,「我只需要我的自由。」
離婚協議是我單方面發的。
周正不簽字。
我只能起訴。
開庭那天,周正帶了律師來。
他的律師說,周正願意和解,願意給我房子和撫養權。
我的律師說,不接受和解。
因為我不只要這些。
我要的是,那472萬被轉移的婚內財產,周正應該少分。
「法官,我的當事人這8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被告隱瞞了財產轉移的事實。」我的律師說,「根據婚姻法規定,隱瞞、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離婚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被告轉移的金額高達472萬。我們要求被告放棄對婚內財產的分割權利。」
周正的律師反對。
「原告的計算方式有問題。被告轉出的錢,是用於撫養非婚生子女,這是法律規定的撫養義務——」
「撫養義務?」我的律師打斷他,「被告隱瞞非婚生子女的存在長達8年,剝奪了原告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原告如果知道真相,可能根本不會選擇結婚。」
「這和撫養義務是兩回事。」
「被告的行為構成婚姻欺詐。」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宣布休庭。
休庭的時候,周正走過來。
「老婆,我們真的要鬧到這一步嗎?」
我看著他。
「周正,這不是我鬧的。」
「你非要把事情搞這麼大——」
「是你搞大的。」我打斷他,「是你騙了我8年。是你養了另一個家。是你讓我當傻子。」
「我現在不是什麼都願意給你嗎——」
「你願意給我,是因為你怕失去更多。」我說,「不是因為你覺得對不起我。」
他愣住了。
「周正,如果你真的覺得對不起我,你就不會帶方晴來找我。」
「你就不會讓你媽來勸我。」
「你就不會在法庭上說那些錢是『撫養義務』。」
我看著他。
「你到現在,還是覺得你沒錯。」
一個月後,法院判決下來了。
房產歸我所有,因為貸款是婚後還的,而周正存在過錯。
豆豆的撫養權歸我,周正每月支付撫養費5000元。
婚內財產分割,周正因為轉移財產,少分20%。
加上他這些年的隱瞞,法院認定存在婚姻欺詐的情節,判決我獲得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
周正當場就黑了臉。
「10萬塊就想打發我的精神損失?」他的律師跟他說,「你可以上訴。」
他沒上訴。
因為他知道,上訴只會讓更多事情曝光。
離婚證拿到的那天,我在民政局門口站了很久。
陽光很好。
我看著那本紅色的小本子,忽然覺得很輕鬆。
8年了。
我終於自由了。
8.
離婚後的第一件事,是找工作。
8年沒上班,簡歷都不知道怎麼寫。
但我還是投了。
投了三十多份簡歷,收到了五個面試通知。

第一個面試,HR看著我的簡歷,問:「您為什麼空白了8年?」
「帶孩子。」
「哦。」她的語氣變了,「那您現在能保證工作時間嗎?孩子生病的時候——」
「我能。」
她笑了笑,說:「我們會通知您的。」
沒有通知。
第二個面試,也沒有。
第三個面試,對方直接說:「我們需要的是有經驗的,您這個情況……」
我知道什麼意思。
8年全職太太,在職場上等於零。
第四個面試,我遇到了一個女面試官。
她看著我的簡歷,問了同樣的問題。
「為什麼空白了8年?」
「帶孩子。」我說,「但我之前有五年的工作經驗。」
「我看到了。」她點點頭,「你之前是做市場營銷的?」
「對,在一家網際網路公司。」
「為什麼辭職?」
我沉默了一下。
「當時老公說,家裡需要一個人照顧孩子。」
她看著我,眼神里有一種我說不清的東西。
「現在呢?」
「現在離婚了。」我說,「我需要重新開始。」
她笑了笑。
「李女士,我也是帶著孩子的單親媽媽。」她說,「我知道重新開始有多難。」
我愣了一下。
「這份工作,給你。」她把一份合同推到我面前,「試用期三個月,工資不高,但公司比較靈活。」
我看著那份合同,眼眶忽然有點熱。
「謝謝。」
工作定下來後,我開始找房子。
法院判的那套房子,我沒要。
因為那裡有太多不好的回憶。
我把它賣了,換了一套小一點的,兩室一廳。
離公司近,離豆豆的學校也近。
搬家那天,豆豆問我:「媽媽,我們以後都住這裡嗎?」
「對。」我說,「這是咱們的新家。」
「那爸爸呢?」
我蹲下來,看著她。
「爸爸住另一個地方。」我說,「但你隨時可以去看他。」
「為什麼不能一起住?」
「因為……」我想了想,「因為大人有時候會分開,但不管怎樣,我們都愛你。」
豆豆看著我,忽然抱住了我的脖子。
「媽媽,我愛你。」
我抱緊她,眼淚忍不住流下來。
「我也愛你。」
新工作不輕鬆。
8年沒工作,很多東西都要重新學。
軟體更新了好幾代,流程變了,人際關係也變了。
我每天加班到很晚,回家還要輔導豆豆作業,給她做飯。
有時候累得連話都不想說。
但我沒有抱怨。
因為這種累,是我自己選的。
以前那種累呢?
那是被騙的累,被瞞的累,被辜負的累。
不一樣。
離婚三個月後,周正給我打了個電話。
「豆豆生日快到了,我想來看看她。」
「可以。」我說,「你來接她吧。」
那天周正來的時候,開了一輛新車。
還是那款寶馬,只是換了個顏色。
「豆豆,去,跟爸爸出去玩。」我把豆豆送到門口。
周正看著我,欲言又止。
「有什麼事?」
「沒有,就是……」他頓了頓,「你瘦了。」
我笑了笑。
「是嗎?可能是忙的。」
他還想說什麼,我已經關上了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