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扔下饅頭,衝過來拍打我的車窗。
「蘇錦!蘇總!」
「你救救我!」
「我是被騙的!」
「我也是受害者!」
「那個孩子沒了,我身體垮了。」
「你給我點錢吧!我有病,我得治病!」
我看著她那張曾經精緻如今猙獰的臉。
「方靈。」
「當初你拿著那個玉扣,跟我炫耀的時候。」
「想過會有今天嗎?」
方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
「我錯了!我把玉扣還給你!」
她伸手去摸脖子,卻摸了個空。
那個玉扣,早就碎了。
「還不上了。」
「那是沈家的傳家寶。」
「只有正室才配戴。」
「你這種貨色,戴了折壽。」
方靈愣住了。
我從包里掏出一張紙。
「這是法院的傳票。」
「作為公司股東,我起訴你非法侵占公司資產。」
「一共四十八萬。」
「連本帶利,你得還。」
「還不上,就等著坐牢吧。」
我把傳票扔出窗外,飄落在泥水裡。
方靈撲通一聲跪在地上。
「我沒錢!我真沒錢了!」
「我還要看病!」
「求求你了!」
我升起車窗,踩下油門。
後視鏡里,她跪在泥水裡,嚎啕大哭。
這就是做小三的下場。
既沒了尊嚴,也沒了錢。
最後連那點可憐的虛榮,都被踩得粉碎。
錦繡灣的案子開庭了。
作為受害方和舉報人,我出庭作證。
證據確鑿。
沈煜不僅涉嫌職務侵占,還因使用有毒建材,構成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數罪併罰。
法官當庭宣判。
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聽到判決的那一刻,沈煜沒有哭鬧,只是呆呆地看著我,眼神空洞,毫無生氣。
方靈作為從犯,判了三年,緩刑四年。
但這比坐牢更讓她難受。
因為她要背負巨額的賠償款。
她那點工資,這輩子都還不完。
她成了老賴。
不能坐高鐵,不能坐飛機,甚至連找工作都難。
她只能去黑診所,去洗碗刷盤子。
這就是她的餘生。
從法院出來,陽光刺眼。
我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氣。
手機響了。
是兒子幼兒園老師發來的視頻。
視頻里,兒子正拿著那個樂高死星,雖然還沒拼好,但他笑得很開心。
「媽媽!這是我們要一起拼的!」
「爸爸是大壞蛋,他不陪我!」
「媽媽陪我!」
我眼眶濕潤了。
沈煜,你看到了嗎?
這就是你拋棄的珍寶。
我回到家。
把那個裱著「888」鈔票的相框拿出來。
那是我從沈煜辦公室的廢墟里撿回來的。
我拆開相框,拿出那張鈔票,點燃了打火機。
火焰吞噬了那個「C」字,吞噬了那個特別的編號,化作灰燼。
我把灰燼倒進馬桶,按下沖水鍵。
嘩啦一聲,乾乾淨淨。
一切都結束了。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眼角的細紋似乎平復了一些,妝容精緻,眼神堅定。
我才三十歲。
我有公司,有兒子,有錢。
我還得好好活著。
替我自己,也替兒子。
把失去的那幾年,加倍補回來。
至於沈煜。
希望他在裡面,好好享受那十二年的壓歲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