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件事到現在,大半年過去了。
我和我媽之間,從以前的無話不談到相顧無言。
我媽的很多朋友都勸她:
「好好跟林溪說說,她三十了,不是二十來歲的小姑娘,得認清現實。
「要不是你的這點家底,說難聽的,林溪這種條件, 單親、大齡,這在相親市場上就是個雷, 沒人敢碰的……
「陳凱是她能夠到的最好的人了……」
我躲著我媽。
我怕她開口勸我。
所有人都說,陳凱很好, 他不嫖不賭, 人長得好, 只是有個稍微燒錢的愛好罷了。
至於他爸媽他姐他弟……
東亞家庭大都這樣。
很正常。
大家都不是什麼壞人。
只不過是邊界感不強、有點掌控欲、有點拎不清……
誰家過日子不這樣呢?
大不了平時不走動, 逢年過節湊一起吃個飯, 意思意思就完了。
多大事?
本來我性情淡薄。
我媽要是勸我,我怕我會遠離她。
可我不想離開她。
我們是最親密的母女。
我們曾經相依為命。
我曾立志要讓她做個幸福小老太。
我們的感情,怎能被一個渣男破壞?
怎能被所謂的到了年齡而未婚這種莫須有的理由破壞?
我想跟她解釋溝通。
可我不知該如何開口。
就在接起電話那瞬, 我腦子裡想的還是,項目要結束了,是要回家還是繼續留在港城。
所有的糾結、焦慮, 就在我媽這一聲「對不起」中, 煙消雲散了。
我眼底酸澀,想流淚。
「媽媽。」
我媽應和著, 她說:
「要不,我去找你?
「在港城玩個一年半載再回來?」
我說:
「好。」
18
再聽到陳凱的消息,是在一年後。
我媽的廣場舞老閨蜜是個情報員。
據她說, 陳凱又傍上了一個女朋友。
用的是「傍」。
我媽瞬間來了興趣。
這個女朋友是個富婆,大他十五歲,圖的是個情緒價值。
在一起時就說好了只耍朋友不扯證。
陳凱同意了。
但陳母不這麼想,她覺得富婆年紀大了, 只能扒著陳凱不放。
於是, 她又一次糾集眾親戚上門「調教兒媳婦」。
結果富婆開口就叫陳母「大妹子」, 叫陳父為「⼤哥」。
這輩分,這稱呼。
讓陳母愣在當場,一⾝口才沒法發揮。
而後富婆竟朝著陳⽗拋媚眼, 陳⽗屁顛顛地給富婆看掌紋。
陳母忍不住了,她表演了武藝。
一番打砸後, 眾親戚⼜一次進了派出所。
富婆很乾脆,她讓陳家⽗子三⼈陪她吃頓飯。
只要答應這個條件, 她不僅和解, 還會給他們打賞。
陳⺟只覺天都塌了,她罵富婆痴心妄想。
結果陳家父⼦三⼈欣然赴約。
爭執中, 他們不小心將陳⺟和陳弟媳婦推倒。
陳⺟中風。
陳弟媳婦⻣折。
……
我媽聽得呆滯了。
老閨蜜嘖嘖稱嘆:
「瞅瞅人家這富婆當的,再瞅瞅你, 嘖……」
我媽看向我:
「好險啊,媽差點害了你。」
對啊, 好險啊。
我媽繼續:
「吃⼀塹⻓一智, 你跟小李先別談領證的事,先緩緩, 媽再找人給他背調⼀下, 不急哈,咱不急。」
我點頭。
⼩李急了:
「阿姨,我還在這呢!我跟那姓陳的不⼀樣,我是真心愛林溪的,我家人都在國外, 回不來的呀!」
我媽擺⼿:
「我知道,但你先別急。」
小李跺腳:
「⽆妄之災,無妄之災……」
我笑得直不起腰。
晚風習習。
家人愛人在側。
我終於得到了我要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