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台的監控錄像里。
可以清晰看到。
陳易趁人多混進後台,做了這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
學校報警後。
警察對陳易進行了拘留。
但在法律層面上。
這只能算是故意傷害未遂, 且情節較輕, 達不到量刑標準。
15 天后,陳易就被放出來了。
但學校仍然認為這件事性質很惡劣,如果不嚴肅處理, 會影響聲譽。
校方勸退他那天。
他來求我。
得到受害者的原諒,說不定會從輕處理。
陳易眼眶泛紅,眼下發青,看起來很是憔悴。
他自嘲地笑。
「元舒, 你就這麼狠心, 看著我被開除也無動於衷?」
「還是你自始至終都在報復我,只因為那杯我不小心潑在你身上的奶茶?」
我不懂他為什麼又扯回奶茶的事上了。
我搖搖頭。
「這不是你自作自受嗎?我從來沒有做過任何傷害你的事情。」
「你好像把所有事情都當作玩笑, 以此為名義, 就可以肆意妄為, 理所當然地去傷害別人。」
「潑我奶茶是失手的玩笑。」
「在朋友面前貶低我是無心的玩笑。」
「甚至你惡意傷人, 也只是想讓他長個教訓的玩笑。」
「但你什麼時候能認識到?我們都是成年人了。」
「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言盡於此。
我不再多說。
也不會原諒。
更沒有替別人原諒的權利。
17
自那天起。
我再沒見過陳易。
放假回家後, 發現他家也已經搬走了。
聽說是陳⽗為了幫他轉學,找了不少門路,也花了不少錢。
最終賣掉市中⼼的房⼦。
也只讓陳易進了本地最末流的⼀所⼤專院校。
再聽到他的消息。
已經是我⼤學畢業兩年的時候了。
我現任男友是一名律師。
而陳易是他的委託人。
據說。
陳易畢業後,因為學歷⼀般脾氣也不好,幾乎沒有能幹長久的工作。
他心浮⽓躁,便在狐朋狗友的蠱惑下, 走了歪路,被捲入傳銷組織。
多虧陳⽗陳⺟發現,帶他去⾃首, 才沒有陷得更深。
他不是頭⽬,且及時悔改, 是有幾率減刑的。
他⽗⺟帶他來事務所那天。
我正好也在。
陳易再沒了往日囂張的氣焰。
看起來蔫蔫的, 臉上滿是被生活磋磨的痕跡。
他們聊案情。
我幫他們倒⽔。
紙杯放到陳易面前時,他突然抬頭。
「可以再給我一個機會嗎?」
明明是在問男友的,眼睛卻直直望向我。
我不語。
只是淡淡⼀笑, 像對陌生⼈釋放出疏離且禮貌的善意。
男友嚴辭正⾊:
「陳先生,機會, 是要你⾃己給自己的。」
「只要你態度端正, 我會盡力幫你減刑,希望你可以重新來過, 不要困於過去。」
陳易低下頭,眼⾥沒了光彩。
不過,這和我⼜有什麼關係呢?
我早已擺脫過去的困擾。
正⼤步向前。
⾛好我自己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