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晴……」
「算了。」我轉身,「法院會給我公道。」
「晴晴!」
「再見。」
我走了。
身後,他站在原地,沒有追上來。
11.
兩周後,法院判決下來了。
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被告陳建國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返還原告蘇晴人民幣30萬元整,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我拿著判決書,站在法院門口。
陽光很刺眼。
王叔拍拍我的肩。
「晴晴,贏了。」
「嗯。」
「接下來,離婚的事也快了。」
「嗯。」
「30萬,他們必須還。不還就強制執行。」
我點點頭。
「王叔,謝謝你。」
「謝什麼,都是你該得的。」
判決下來後,陳建國很快就還了錢。
30萬,加上利息,一共31萬2。
分兩筆打到我卡上。
我看著到帳信息,突然覺得很恍惚。
一年前,我把30萬打給他,滿心歡喜地想著我們的新房子。
一年後,他把錢還回來,我們形同陌路。
離婚手續也辦得很快。
財產分割沒什麼爭議——房子歸他,車歸他,我的婚前財產歸我。
唯一的「補償」是那31萬2。
簽字那天,陳建國看起來很憔悴。
「晴晴,如果……」
「沒有如果。」我簽下名字,「簽完了。」
「晴晴,我……」
「陳建國。」我放下筆,「我說一句話,你聽好。」
「什麼?」
「以後我的錢,只寫我的名。」
他愣住了。
我站起來,拿著我那份離婚協議書,走出民政局。
陽光很好。
深吸一口氣。
結束了。
12.
一年後。
我坐在新買的公寓里,陽光從窗戶灑進來。
50平,一室一廳,夠住。
首付20萬,貸款30萬。
房本上,只有一個名字。
蘇晴。
這一年,我升了職,從普通職員變成部門主管。
月薪從1萬2變成2萬。
不算多,但夠用。
手機響了,是小林。
「晴晴,出來吃飯啊。」
「改天吧,今天有點事。」
「什麼事?」
「布置新家。」
「哦對,你上周搬家了!恭喜恭喜!」
「謝啦。」
「晴晴,你現在真的是人生贏家啊。」
我笑了笑。
「什麼人生贏家,就是普通人。」
「普通人?你有房有車有工作,比我強多了。」
「車是二手的。」
「那也是車啊!」
我們聊了幾句,掛了電話。
打開微信,翻了翻朋友圈。
偶然看見一個共同好友發的狀態:
「陳建軍的婚禮取消了,聽說是女方退婚了,因為他哥家的事……」
我看了看,沒有評論。
前幾天,公司的一個同事跟我說,聽說陳建國被降職了。
「好像是因為出軌的事,被領導知道了。」
「怎麼知道的?」
「不清楚,反正公司現在都在傳。」
我聽完,沒說什麼。
還有人說,婆婆現在在親戚里抬不起頭。
「當初那麼嘚瑟,說媳婦出了30萬首付,現在呢?人家告她兒子,法院判了,30萬一分不少還回去,外加利息。」
「聽說她小兒子的婚事也黃了,女方嫌他家名聲不好。」
我聽著這些,覺得很平靜。
不是幸災樂禍。
只是覺得,因果報應,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下午,我把最後一個箱子拆完。
新家布置得差不多了。
簡簡單單,但很溫馨。
站在陽台上,看著窗外的風景。
不是什麼江景豪宅,只是普通小區,但夠了。
這是我的房子。
只有我的名字。
手機又響了。
看了一眼螢幕。
陳建國。
我看了幾秒,沒接。
電話掛斷,又響了一次。
我把手機放在茶几上,繼續整理東西。
鈴聲停了。
螢幕暗下去。
我沒有再拿起來。
太陽快落山了,陽光變成溫暖的橙色。
我站在窗前,看著遠處的天空。
想起一年前,我站在陳家門口,拖著行李箱離開。
那時候我想,這輩子,再也不要為了別人委屈自己了。
現在,我做到了。
30萬要回來了。
房子是自己的了。
日子,也是自己的了。
我笑了笑。
從茶几上拿起一杯水,喝了一口。
很淡,但很清。
就像現在的生活。
沒有大富大貴,沒有轟轟烈烈。
只是,活成了自己喜歡的樣子。
這樣,就夠了。
窗外的夕陽,慢慢沉下去。
我拉上窗簾,打開燈。
新家,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