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著我,眼神有點閃躲。
「我不做。」
「為什麼?」
「沒必要。」他轉身往臥室走,「這事別再提了。」
我看著他的背影,沒說話。
他心虛了。
他知道那孩子不是他的。
但他不敢面對。
或者說,他不想面對。
因為面對了,就意味著他被騙了8年。
意味著他是個傻子。
他寧可繼續當傻子,也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
可惜。
我不打算讓他繼續裝傻。
7.
第二天,我聯繫了一家私人調查公司。
3萬塊,查一個人的底細。
我要查的人是劉婷婷。
我把她的身份證號、手機號、住址都給了他們。
這些信息,都是從周建國的舊手機里找到的。
三天後,調查結果出來了。
劉婷婷,36歲,離異。
2016年與周建國離婚。
同年,與一個叫趙明的男人同居。
趙明,40歲,做建材生意。
2018年,趙明因為生意失敗,欠了一屁股債,跑路了。
劉婷婷一個人帶著孩子,沒有工作,靠周建國的錢生活。
調查報告里還有一張照片。
那個孩子和趙明的合照。
孩子叫趙浩,8歲。
不是周浩。
是趙浩。
姓趙。
孩子根本不是周建國的。
從一開始就不是。
我拿著這份報告,心情很複雜。
一方面,我終於有了實錘。
另一方面,我替周建國感到悲哀。
8年。
他被騙了8年。
還傻乎乎地以為那是自己的孩子。
他去年知道了真相,居然還繼續給錢。
還計劃分500萬給她。
這不是傻。
這是賤。
當天晚上,我約了婆婆見面。
沒叫周建國。
也沒叫劉婷婷。
就我們兩個人。
婆婆看見我,表情有點不自然。
「小雅,你找我什麼事?」
「有些事,我想跟您說清楚。」我把調查報告放在她面前,「您看看這個。」
她拿起報告,翻了幾頁。
臉色越來越難看。
「這……這是真的?」
「調查公司查的。」我說,「那個孩子姓趙,不姓周。父親是趙明,不是周建國。」
婆婆的手在發抖。
「建國知道嗎?」
「他去年就知道了。」我把那部舊手機遞給她,「他自己寫的。」
婆婆接過手機,看了看那條備忘錄。
臉色從難看變成鐵青。
「這個不要臉的女人!」她把手機摔在桌上,「騙我兒子8年!」
「阿姨,」我叫住她,「問題不只是劉婷婷。」
她看著我。

「周建國知道孩子不是他的,還繼續給錢。他不是被騙,是自願的。」
「他……他怎麼會……」
「因為劉婷婷威脅他。」我說,「她說如果不給錢,就把他們的事告訴我。」
婆婆愣住了。
「什麼事?」
我拿出另一份截圖。
周建國給劉婷婷的聊天記錄。
「你是我老婆,她只是幫我過渡一下。」
婆婆看完,臉色慘白。
「他……他把你當過渡?」
「不只是過渡。」我笑了一下,「這5年,我給他交了48萬生活費,他轉手給了劉婷婷58萬。我裝修花了20萬,孝敬您12萬。一共80萬。」
我看著她。
「他呢?一分錢沒往家裡拿。他那個副業帳戶,存了203萬。」
婆婆的嘴張著,說不出話來。
「阿姨,我不是來告狀的。」我說,「我是來跟您商量一件事。」
「什麼事?」
「800萬拆遷款,我要200萬。」
她愣了一下。
「你……你憑什麼?」
「我憑什麼?」我笑了,「我憑這5年花的80萬。我憑被騙當冤大頭的5年青春。」
我頓了頓。
「當然,如果您不同意,我就去法院起訴。」
我把那些證據在她面前排開。
「轉帳記錄、聊天記錄、調查報告、他的備忘錄。」我說,「這些東西發到網上,您兒子的名聲也就完了。」
婆婆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你……你在威脅我?」
「不是威脅。」我收起那些東西,「是談條件。」
8.
婆婆沉默了很久。
「200萬……太多了。」她終於開口。
「那您覺得多少合適?」我問。
「50萬。」她說,「我們給你50萬,你離婚,從此不再糾纏。」
「50萬?」我笑了一下,「阿姨,我花在這個家的都不止50萬。」
「那些是你自願花的!」她提高了音量,「又沒人逼你!」
「是沒人逼我。」我點了點頭,「但也沒人告訴我,我老公在外面有女人。」
她不說話了。
「100萬。」我說,「最低100萬。不然我就去法院。」
「法院?」她冷笑了一聲,「你以為法院會給你這麼多?那房子是建國婚前財產,你分不到多少!」
「也許吧。」我站起來,「但法院開庭,是公開審理的。」
我看著她。
「您願意讓所有人都知道,您兒子被前妻騙了8年,養別人的孩子?願意讓所有人都知道,他把老婆當提款機,每月給前妻轉帳?」
婆婆的臉色變了。
「你……你敢!」
「我當然敢。」我笑了,「反正我已經沒什麼可失去的了。」
她盯著我看了很久。
「100萬。」她終於說,「我答應你。但你必須保證,不把這些事說出去。」
「好。」我點了點頭,「簽協議吧。」
第二天,我們在律師事務所簽了離婚協議。
周建國全程黑著臉,一句話沒說。
婆婆坐在旁邊,也是一臉死灰。
協議內容很簡單:
雙方自願離婚。
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100萬補償款。
女方放棄主張男方婚前房產及拆遷款的一切權利。
雙方互不糾纏。
簽字的時候,周建國終於開口了。
「林小雅,你滿意了?」
我看著他。
「滿意什麼?」
「100萬。」他冷笑了一聲,「你不就是為了錢嗎?」
我盯著他看了幾秒鐘。
「周建國,這5年,我往這個家裡花了80萬。你呢?一分錢沒拿。」
他不說話。
「這5年,我每月給你8000生活費。你呢?轉手給前妻。」
他還是不說話。
「這5年,我幫你裝修房子、孝敬父母、打理家務。你呢?在計劃怎麼騙我的錢。」
我笑了一下。
「100萬?我覺得太便宜你了。」
他的臉漲得通紅。
「你……」
「離婚證拿到了,」我打斷他,「我們沒什麼好說的了。」
我站起來,拿著那份協議,頭也不回地走了。
身後,傳來婆婆的聲音:
「建國!你讓她走!你不追她?」
「追她幹什麼!」周建國吼了一聲,「愛走就走!」
我笑了一下。
走出律師事務所的門,陽光很刺眼。
但我覺得,從來沒有這麼輕鬆過。
9.
離婚後的第三天,我約了張律師見面。
「林女士,恭喜你。」他看著那份協議,「100萬,比我預期的多。」
「這還沒完。」我說。
「還有什麼事?」
我把那些證據放在他面前。
「劉婷婷騙了周建國8年,讓他以為那個孩子是他的。這算什麼?」
他想了想。
「從法律角度看,可能涉及欺詐。但主要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很難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呢?」
「民事的話……」他沉吟了一下,「如果周建國起訴劉婷婷,要求返還這8年的撫養費,是有可能勝訴的。但金額不會太高。」
「多少?」
「幾萬到十幾萬吧,看具體情況。」
「那他給她的那些錢呢?58萬,算贈與嗎?」
「理論上是贈與。」張律師說,「但如果能證明這些錢是基於錯誤認知——也就是他以為孩子是自己的——才給的,可以主張撤銷贈與。」
我點了點頭。
「也就是說,他可以把那58萬要回來?」
「有可能。但需要他本人起訴。你是沒有權利代他起訴的。」
「我知道。」我笑了笑,「我不需要代他起訴。」
我只需要讓他知道這件事。
然後,坐山觀虎鬥。
當天晚上,我給婆婆發了一條微信。
「阿姨,那份調查報告,您可以留一份。如果周建國想要回那58萬,我可以作證。」
兩分鐘後,婆婆回復了。
「你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我說,「就是覺得,劉婷婷騙了您兒子8年,不能就這麼算了。」
婆婆沒有再回復。
但我知道,她會把這件事告訴周建國。
畢竟,58萬呢。
誰會嫌錢多?
三天後,我聽說周建國去了法院。
起訴劉婷婷。
要求返還這8年的撫養費和58萬贈與款。
劉婷婷氣急敗壞,在法院門口大鬧。
「周建國!你個沒良心的!我給你生孩子,你就這麼對我!」
「那孩子不是我的!」周建國吼回去,「你騙了我8年!」
「騙你?你有什麼證據?」
「我有!」他拿出那份調查報告,「孩子姓趙!他爸是趙明!」
劉婷婷愣住了。
她沒想到周建國會有這個證據。
她更沒想到,這個證據是我提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