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下腳步。
「還有事?」
「我……我想跟你說句話。」
「說吧。」
他站在那裡,嘴唇動了動。
「這5年……謝謝你。」
我看著他。
「謝我什麼?」
「謝謝你照顧兒子。謝謝你省吃儉用。謝謝你……從來沒有抱怨過。」
他聲音有些哽咽。
「是我不配做你老公。」
我沒說話。
轉身走了。
身後,是三月的風。
有點涼。
但我心裡,卻覺得從未有過的輕鬆。
10.
一個月後,法院判決下來了。
一、准予原告林晚與被告周志遠離婚。
二、婚生子周小宇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
三、被告周志遠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返還原告林晚24萬元。
拿到判決書那天,我站在法院門口,看了很久。
從結婚到離婚,5年。
從發現真相到判決生效,4個月。
這4個月,我經歷了憤怒、傷心、崩潰、冷靜。
現在,一切都結束了。
周志遠從後面走過來。
「晚晚。」
「嗯。」
「24萬……我明天轉給你。」
「好。」
「兒子的事……你看什麼時候方便,我來接他。」
「周末吧。」我說,「上午10點,小區門口。」
「好。」
他站在那裡,欲言又止。
「還有事?」
「沒有。」他說,「就是……想跟你說聲對不起。」
「你已經說過了。」
「我知道。」他苦笑了一下,「但我覺得……說多少次都不夠。」
我看著他。
「周志遠。」
「嗯?」
「你知道我最難過的是什麼嗎?」
他搖搖頭。
「不是48萬。」我說,「是你騙我。」
他低下頭。
「你告訴我工資7000,我信了。你說家裡沒錢,我信了。你說和前妻沒聯繫,我也信了。」
「這5年,我什麼都信你。但你什麼都騙我。」
我停頓了一下。
「這才是最讓我難過的。」
他不說話。
「走了。」我說,「你也保重。」
我轉身離開。
走出很遠,回頭看了一眼。
他還站在原地,望著我的方向。
我收回目光,繼續往前走。
周志遠。
有些人,只配做前夫。
11.
離婚後的日子,比我想像中平靜。
我搬出了原來租的房子,換了一個離公司近的小區。
兩室一廳,60平。
小是小了點,但我和兒子住,夠了。
周志遠很守信用。
24萬打到了我帳上。
每個月3000塊撫養費,也按時到。
每周六上午10點,他會來接兒子。
下午5點,準時送回。
有一次,兒子回來跟我說:「媽媽,爸爸住的地方好小。」
「哦?多小?」
「比咱家還小。」兒子說,「只有一個房間,還沒有玩具。」
我沒說話。
晚上,兒子睡了,我在陽台抽煙。
周志遠現在的情況,我大概知道。
離婚後,他還是繼續給前妻還房貸。
但收入少了24萬,加上每月3000塊撫養費,他的日子緊巴了很多。
他搬出了原來的房子——那是租的,我們結婚後一直住那兒。
換了一個更小的單間。
前妻那邊,聽說也出了狀況。
張敏告訴我,周志遠的前妻發現他已經再婚、離婚的事後,大發雷霆。
兩人大吵了一架。
前妻說:「你既然有能力給我還房貸,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你結婚了?」
周志遠說:「我怕你知道了,就不讓我幫你還了。」
前妻說:「我不需要你這種幫忙。」
然後,前妻把房貸還款人改成了自己。
不再讓周志遠還了。
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笑了。
這算不算……因果報應?
日子一天天過。
三個月後,我升了職。
基層員工變成組長,月薪從8000漲到12000。
半年後,又升了一次。
組長變成主管,月薪15000。
年底,公司發了一筆年終獎。
我貸款買了一套房。
80平,兩室一廳。
交首付那天,我帶著兒子去看了新房。
「媽媽,這是咱家嗎?」
「對,這是咱家。」
「好大啊!」兒子興奮地跑來跑去,「媽媽,我要住大房間!」
「好,大房間給你。」
我站在窗前,看著外面的城市。
陽光很好。
生活,也會越來越好。
12.
一年後。
我坐在新辦公室里,看著窗外的風景。
部門主管,月薪18000。
加上年終獎,年收入超過30萬。
這一年,我升了兩次職。
同事們說我是「拚命三娘」。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拚命。
我只是……沒有退路了。
或者說,我給自己找了一條新的路。
桌上的電話響了。
「林主管,您有個快遞。」
「好,我下去拿。」
走到樓下,簽收了快遞。
是兒子的幼兒園寄來的成績單。
打開一看,各項都是優秀。
我笑了。
這小子,比他爸強多了。
回到辦公室,手機響了。
是一條微信。
陌生人。
頭像是一個小男孩的背影。
我點開消息。
只有兩個字:
「謝謝。」
我愣了一下。
然後看了看頭像。
那個小男孩……
我想起來了。
是周志遠前妻的孩子。
也就是說,這條消息……是前妻發的。
謝謝?
謝我什麼?
我看著螢幕,思考了很久。
或許是謝我……讓周志遠「醒」了。
或許是謝我……讓她看清了周志遠。
也或許,只是一句普通的謝謝。
我沒有回覆。
把手機放下。
窗外,陽光正好。
我站起來,拿起包。
今天是周六,該去接兒子放學了。
走到幼兒園門口,兒子跑過來。
「媽媽!」
「寶貝,今天在學校怎麼樣?」
「很好!老師表揚我了!」
「真棒!」我蹲下來,親了親他的臉,「走,媽媽帶你吃好吃的。」
「吃什麼?」
「你想吃什麼?」
「我想吃漢堡!」
「好,吃漢堡。」
我牽著兒子的手,走在春天的陽光里。
路過一面玻璃櫥窗,看到自己的倒影。
32歲,單身媽媽,部門主管。
有房有車,有兒有工作。
活得……挺好的。
兒子突然抬起頭。
「媽媽。」
「嗯?」
「爸爸上周說,他要搬新房子了。」
「哦?」
「他說新房子有兩個房間,以後我去他那兒,就有地方睡覺了。」
我沒說話。
周志遠……也在慢慢振作吧。
或許,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但那已經不是我該操心的事了。
「媽媽。」兒子又開口了。
「嗯?」
「我覺得……咱家比爸爸家好。」
我笑了。
「為什麼?」
「因為咱家有媽媽啊!」
我彎下腰,把兒子抱起來。
「對。咱家有媽媽。」
陽光照在我們身上,暖暖的。
有些人,只配做前夫。
而有些人,註定會過得越來越好。
比如,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