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這種證據不會被認可,反而還會惹得一身腥。
調解室里,林薇不停哭訴:
「他讓我在擔保人上簽字,說是為了我們共同的未來,我根本不知道他借了親戚那麼多錢!」
「車是他主動要給我買的,他說這是給我的分成……警察同志,我不知情,我也是受害者!」
最終清算時,周沉的貸款帳戶里還剩 196.5 萬餘額。
除去訂車款 5000 元,還給林薇買了個包。
親人們憑藉欠條都拿回了屬於自己的財產。
而我則一一列出懷孕以來所有費用:
孕期產檢、補品、手術費、月嫂、育嬰師、租房費、孩子醫療、營養費等,要求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先行處理。
共計 23 萬。
周沉瞬間瘋魔:
「這些都是你自作主張的奢侈消費!我不同意承擔!」
看著他無恥的嘴臉,心底湧起一陣噁心:
「周沉,我體諒你還貸壓力大,婚後從來沒在經濟上給過你任何負擔,儘量自給自足……可現在我才發現,原來你早就布好局,想掏空我的一切再將我踢出去。」
「認識你,是我這輩子犯下最致命的錯誤。」
隨後,我的律師將一份申請書提交給法官。
申請前往他的工作單位,調查其真實收入證明,及工資卡的銀行流水。
結果很快出來了。
周沉婚後兩年八個月的全部工資收入,共計 58.8 萬,幾乎沒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而這筆錢,一部分螞蟻搬家式地轉移到了他母親王惠芬的帳戶。
另一部分用於他與林薇的酒店、旅遊、購物等奢侈消費。
最後,所有款項全部追回。
周沉律師主張五五分。
「簡直痴人說夢!」
11
我方律師瞬間回懟:
「首先,被告在婚前精心布局,借款還貸, 將房產成功剝離為個人財產!」
「第二,在我的當事人產後攜眾親友逼迫,企圖將高達兩百萬的個人債務轉嫁給她。」
「第三, 利用家人身份,偷盜、調換我當事人的個人金飾,贈予第三者!」
「第四, 婚後兩年八個月, 將全部工資收入轉移至其母帳戶, 分文未用於家庭。」
「一個肆意踐踏共同財產制度的人,無權獲利。因此, 我方主張剝奪被告分割共同財產的資格。」
最終。
追回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 我分得八成, 周沉分得兩成。
但他仍需承擔共同債務的一半 11.5 萬和我的精神撫慰金 8 萬。
也就是說他 200 萬的抵押款償還所有債務以外還欠 3.5 萬。
而周沉的報應並未結束。
很快, 林薇也將他告上法庭。
她哭訴周沉誘導他在擔保文件上簽字,根本不是她個人意願。
因此,她請求撤銷擔保責任。
此時, 擺在周沉面前的路只剩下兩條:
一、立即清償全部借款。
二、更換擔保人。
然而,以他如今身敗名裂、眾叛親離, 絕無可能再找到任何人為他擔保。
萬般無奈下, 他只能選擇賣房償債。
而我之前的布局,此刻正式發力。
由於小區里關於這套房子的傳言早已沸沸揚揚……
價格只能一降再降, 卻無人問津。
最終, 這套房子還是進入了司法拍賣流程。
由於背負惡名, 首輪拍賣無人問津, 直接流拍。
我適時地向鄰居透露了想撿漏拍下這套房子的意向。
消息果然不出所料地傳到了周沉耳中。
他為了不讓我如願, 竟火速與人簽下了一份長達二十年、租金低到離譜的租賃合同。
企圖將房產徹底鎖死。
我將此消息公之於眾,所有潛在買家望而卻步。
房產在後續幾輪拍賣中價格一路探底, 直至跌破百萬。
我看準時機,果斷出手。
二十年就二十年吧。
無所吊謂。
反正簽下合約的人是我姨夫。
周沉得知真相的瞬間, 整個世界觀都崩塌了。
他持刀沖向那套本屬於他的房子, 想跟我同歸於盡。
然而, 他連門都沒能進去。
我精心挑選的租客是一位散打教練,直接報警,把他送進派出所喝茶。
最終, 周沉因攜帶管制刀具、意圖非法侵⼊他人住宅被拘留。
此事成為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
周母雖將他保出, 但⺟⼦二人已社會性死亡,被家族永久除名。
後來周沉丟了工作,身負巨債,成了⼈人唾棄的老賴。
數⽉後,我在法院的公開執行信息網上看到了林薇的名字。
她和周沉的名字並列在一起,案由是同⼀個。
失信被執⾏⼈。
他們終於以這種慘烈的方式, 永遠地綁定在了一起。
後來,周沉終⽇酗酒。
將人⽣所有的不順都歸咎於母親的算計。
在⼀次激烈的爭吵中,周母像往常一樣咒罵:
「你這個廢物,整天就知道在家躺著,趕緊出去找活,送外賣、開計程車都⾏, 我怎麼生了你這麼個窩囊廢啊!」
這句話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周沉在暴怒中,⽤雙手死死掐住了她的脖頸, 將那句窩囊廢徹底掐斷。
周⺟最終窒息⽽死。
周沉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期徒刑。
⽽遠⽅的我早已脫胎換⻣,擁有了一個光明、開闊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