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沉手握銀行取款記錄自證清白,而女孩收錢時沒有當面逐張檢驗,百口莫辯。
最終被迫賠償了 18.8 萬,身心俱疲地離開了這座城市。
模式完全一致。
只是我更幸運一些。
20 萬的黃金經過大半年的沉澱變成了 40 萬。
若是三五萬的小數目,取證猶如大海撈針。
可 40 萬,足以壓垮一切僥倖。
當越來越多的受害者聚攏,拼圖終於完整。
周沉與林薇幾乎是在同一時間被控制。
那批金子,在林薇母親鄉下一個老式米缸的夾層里找到的。
這個一輩子膽小怕事的女人,用鉗子一點點把金飾剪碎,拿到不同的鄉鎮小打金店,每次只賣一兩克。
找到時, 還剩一大半。
在拘留所里,我看到了周沉。
他眼裡的囂張、算計,全被抽空。
我拿起話筒,微微勾唇:
「老垃圾,別來無恙。」
他愣了一秒,眼淚和鼻涕瞬間糊了一臉:
「遙遙……我錯了, 我真的知道錯了!你放過我, 你幫我求求情……我不能坐牢,我們曾經那麼相愛,那些好日子你都忘了嗎……」
我靜靜看著他的表演:
「周沉, 你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償還四十萬的時候, 可沒念過舊情。我有最厲害的律師, 但還是選擇輸給你,為的就是讓你坐牢啊。」
三個月後,我迎來屬於我的正義。
周沉, 犯詐騙罪, 數額特別巨大, 且有多次詐騙前科,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林薇, 作為共同策劃者,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林薇母親,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
第二天,封條就貼上了周沉那輛寶馬的車窗。
他名下所有銀行帳戶、支付工具被瞬間凍結。
林薇用贓款購置的名牌包、首飾,全被搜出貼上編號。
根據我的申請, 法院將我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差旅費全部列為追償範圍。
最終,我拿回了屬於我的一切。
本金 40 萬。
精神撫慰金 10 萬。
維權開支:9.85 萬。
合計:五十九萬八千五百元整。
與此同時, 其他受害者的索賠訴訟也相繼勝訴。
法院為了清償所有被害人, 不得不對周沉名下房產進行拍賣。
消息傳到周沉家族群, 瞬間炸了鍋。
一直以兒子為傲的周母,直接成了過街老鼠,所有人避之不及。
她四處奔走,託人上訴,均以失敗告終。
最後急火攻心,直挺挺地暈倒在了法院的石階上。
收到銀行到帳簡訊的一刻,我迅速把律師費轉給李師兄。
轉帳備註里寫了兩個字:
「酒錢」。
幾乎是同時,一個表情包跳了出來:
一隻戴著律師假髮的貓, 老神在在地舉著一塊牌子:
「業務諮詢, 按次付費。」
我發了二十塊紅包,問出了那個盤旋已久的問題:
「李師兄, 假如當初周沉給我的不是假金子,而是一箱練功券, 我當場沒發現, 事後被他反咬是我調包的……這局,該怎麼破?」
幾秒後, 他的回覆來了。
那隻律師貓換了個姿勢,用爪子淡定地捂住了自己的嘴,旁邊的氣泡框里寫著:
「噓——那是下一個案子的劇本了。」
----------(已完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