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嶼情緒有些激動。
「不可能, 初初我們曾經那麼相愛,你說你是孤兒, 沒有家人。」
「我是你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家人和愛人。我們曾經彼此承諾這輩子都不說分手, 這些你都忘了嗎?」
我很平靜地回道:「江嶼你也說了是曾經,但人是會變的,不是嗎?」
江嶼啞然。
訥訥道:「我不相信, 你是不是嫌我是個瘸子, 我答應你我一定好好做復健, 醫生說………慢慢就看不出來,初初求你在我一次機會, 我真的很愛你。」
22
那天過後, 江嶼依舊不肯離開。
每天捧著一大把玫瑰,站在我家門前。
這麼荒涼的地方也不知道他從那找來這些。
我告訴他不要再做這些, 我現在有喜歡的人了。
他不信。
本來腿腳就不好,每天還要往返公司、我家和他住的地方。
我告訴他, 現在有喜歡的人並不是假的。
他是公司半年前新來的弟弟。
比我小三歲。
追我追得緊。
一開始我並沒有當真。
畢竟比我小就算了, 還長得帥。
又有上一段感情的陰影,我根本不敢嘗試。
轉折點就在江嶼來後。
為了躲江嶼,下班後我也不敢回家。
就獨自去酒吧小酌一杯。
就意外碰到了陳妄。
我斷定他是來把妹的。
幸好自己沒有答應他, 不然又要被綠了。
但令我意外的是,他是來找我的。
他褪去了在公司的玩世不恭。
樣子說不出來的正經。
然後我們就邊喝邊聊。
就聊到了床上。
23
醒來後,我身體說不出的酸爽。
但我一刻也不敢停留。
腳底抹油準備溜。
卻被剛醒來的陳妄逮個正著。
他身上還有我抓的紅痕。
慵懶的樣子像極了妖孽。
我又忍不住地按著他親了很久很久。
那天過後,他就追著我要名分。
在他追著要名分的第九十九次。
我同意了。
畢竟,誰不愛弟弟呢。
番外
江嶼視角。
1
徐樂初告訴我她有喜歡的人時。
起初, 我是不信的。
畢竟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
是不可能說忘就忘的。
而且她從小沒有家人,內心深處很渴望有個人能陪著她。
而我就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個人。
如果我沒有在 KTV 解救過她,我也不會這麼肯定。
當初我只是幫她解決一個不是麻煩的麻煩, 她就把我當作生命中的光。
所以我怎麼可能信她說的那些話。
直到我在樓下等她第二十八天。
她挽著一個毛頭小子回了家。
而且一整晚那小子也沒出來。
2
我知道那男孩叫陳妄,比徐樂初小三歲。
和徐樂初一個單位的。
當時我就斷定, 這一定是徐樂初找的托。
為了把我勸退。
但我是不可能被這麼輕易地放棄。
徐樂初是最心軟的人。
知道我腿腳不好還堅持每天等她。
她一定會心軟的,從而接受我。
我相信。
3
叫陳妄的小子竟然來挑釁我。
他脖子盯著碩大吻痕。
在我面前招搖過市。
「你最好放棄離開吧,姐姐現在可離不開我。
畢竟我年輕又有體力,而你……」
他的眼睛不自覺地盯著我受傷的左腿。
這一刻,我感覺無地自容。
羞愧難當。
但心裡還在告誡自己:
他只是故意這樣說, 好讓我知難而退。
一定要忍住。
我回懟他:「那你知不知道我和徐樂初已經睡了三年,和我比, 你還太嫩。」
陳妄一臉失望:「樂初姐, 以前的眼神可真不好啊,還好她現在有我了。」
4
我沒想到, 我再次聽到的竟然是樂初結婚的消息。
而且是和陳妄那小子。
我仍不信。
我去了婚禮現場。
場景布置得很溫馨浪漫。
是樂初無數次和我講過的婚禮場景。
我看著樂初一臉幸福地挽著陳妄走到舞台上。
他們一起宣誓。
交換戒指。
最後擁吻。
我再也受不了。
像個逃兵似地離開了婚禮現場。
臨走時,我回頭看了一眼扔捧花的樂初。
默念著:「樂初,祝你幸福。」
而我徹底失去了那個曾經最愛我的徐樂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