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表面上勸她打掉孩子,但每一句都在暗示她要留下的時候,她就確認了,只是她沒有證據。
所以她和何松聯手給我下套,我用雪蛤粉打消她們的懷疑時,我也一樣喪失了以往的警惕。
於是當我故技重施的時候,何楠以身入局,把加了料的飯吃到肚子裡,成功拿到了證據。
離婚後,我出賣公司機密竟然也是她和何松順水推舟的,就是為了清理公司里有異心的那批人。
最後走的時候,何楠說,「不論是女兒,還是我肚子裡的孩子,你問都沒問過一句。」
「張進,恭喜你,你錯失了最後一個自救的機會。」
然後轉身就走。
我猛地站起來,使勁拍打著玻璃,拼了命地大聲吼道,「我不能被判刑!」
「女兒以後上學了,同學們會笑話她是殺人犯的女兒,她會被欺負被霸凌,你不怕她恨你嗎?」
「何楠, 你給我回來!」
警察沖了過來,直接把我按在地上,「老實點!」
我奮力地掙扎, 嘴裡不停嘶吼著, 「何楠, 你不能走!」
「我不能被判刑!」
警察見多了我這樣的,一警棍下來我就老實了。
那之後, 不論我怎麼請求, 何楠再也沒來見過我。
而我無時無刻不在想, 如果那天見面的時候, 我問起女兒, 何楠真的會放過我嗎?
在內心深處我早已有了答案,卻還是不願意相信。
兩個月後, 我的案子判下來了。
我以殺人未遂的罪名被頂格判了十年。
我長長鬆了口氣,十年,我還能出去的。
可我沒有預料到, 這十年有多麼難熬。
16.
一開始的日子其實還行。
可我的事鬧得很大, 三天兩頭有記者來採訪我, 監獄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 每次都同意了媒體的申請。
我不願意,但我沒有權利拒絕。
漸漸地,所有人都知道我犯了什麼事。
噩夢的開始,是有一天夜裡。
半夜三更的,我感到有個人壓到我身上,在脫我的褲子。
我張開嘴想喊, 一團布料塞到了嘴裡,那味道又腥又臭,竟然是一條內褲!
我拚命掙扎, 可沒用,那人竟然還有幫手。
他們死死按住我,然後我就感覺到身後一陣劇烈的疼痛, 下半身就像被撕裂了一樣。
我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也不知道有幾個人,等結束的時候, 那些人放開我, 像沒事人一樣去睡覺了。
第二天我告訴了獄警, 他們也帶我做了檢查,可查不出犯人是誰,因為他們都沒有留下體液。
一個號子裡就八個人,竟然查不出來是誰?
騙誰呢?
而且這事還在所有犯人里傳開了, 我感覺每個人看我的時候眼神都無比下流。
還有人故意對我動手動腳,捏我的屁股什麼的。
我知道是何楠找人做的,可我沒有證據。
我只能向家裡求救,可家裡在我判刑以後就再也沒有聯繫過我, 他們覺得我丟人。
我絕望了。
從那以後,我每隔幾天就要被弄一次, 每一次都生不如死。
而且時間長了, 我那裡的肌肉都失去了彈性,那些人竟然還一邊搞我一邊嫌棄地罵我。
又被人壓在身上時, 我麻木地想,這十年,我還能撐得下去嗎?
(完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