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我生產的費用,坐月子請月嫂的錢,都是我自己的積蓄和我娘家媽媽給的。我老公愣是一毛錢都沒有出過,或者說他也是有心無力。我婆婆自然更是如此,除了我生產當天來醫院看了孩子一眼之後,後來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我心裡猜想,幸好我生了一個兒子,她找不到數落我的理由,只能說自己身體不好。
我要是生了一個女兒,我婆婆估計就拿我女兒說事,表示一個丫頭片子,不值當她照顧。如果只是這樣,可能日子還會繼續過下去。但可能是我的再三隱忍,讓我老公和我婆婆覺得我好拿捏。在女兒半歲的時候,老公提出給婆婆生活費。其實子女給父母生活費,無可厚非,但我認為我的婆婆,不值得我給。
我老公要是想給,沒有問題,但他每月只剩下800元,他心有餘而力不足。於是我老公為了讓我婆婆的生活更加愜意,想讓我給婆婆每月1000元的生活費。老公理直氣壯,就像是他提出這個要求,很合理,沒有任何問題一樣。我笑著問他:「你和你媽媽是欺負人,習慣成自然了對嗎?我養了你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