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來想去,不想孩子一出生就沒了爸爸,想著自己要儘量把事情往好的一面去想,我老公確實是獨生子,以後房子確實留給他。所以這個婚,我還是結了。本來我老公的如意算盤,還是不錯的,他的工資加提成,每月還完房貸,還剩下3000,他認為拿出1千當日常開銷,就能堵上我的嘴。
加上我的工資,那家裡的生活質量也不會很差。但計劃趕不上變化,婚後第二個月,因為公司整體業績不好,所以他的底薪降了,提成也降了。這麼一來,他每月還完房貸,只剩下差不多800元,估計只夠自己開銷。家用的話,只能完全靠我的工資來承擔。
我再一次提出了婚房加名字的要求,如果實在因為客觀原因加不上去,那就簽協議。我的意思是不能錢花了,房子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我老公不同意,婆婆更是跑來各種哭鬧,說我是不是就惦記著離婚,是不是就是想要房子。我氣笑了,可是看在肚子裡孩子的份上,我再次隱忍,我寄希望於孩子的出生,能讓我老公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