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日常生活中,我很少買新衣服,連煙都被我給戒了,阿霞除了買點打折衣服和化妝品之外,也很少額外在購買東西。
每當我和阿霞因為生活苦,快撐不下去的時候,我們都會帶著銀行卡,去ATM上查查我們的餘額。
看著上面的數字在不斷地增加,我和阿霞都會緊緊的擁抱在一起,暢想著我們的未來。
後來,我升職了主管,薪水從原來的12000(台幣51000),變成了18000(台幣78000)。
這對我們家來說是一件事好事,薪水漲了,我便可以從原來的每個月存8400(台幣36000),變成12600(台幣54000),這離我們實現目標又進了一步。
除了我升職,阿霞則更厲害了,我認識她的時候,她便是公司的主管,後來升為了經理,前年,她又成為了部門副總監。
可讓我感到奇怪的是,阿霞職位是提高了,人前人後喊她主管,可這職位在我看來就是假的,因為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的薪資依舊是5000塊錢。
曾經我問過阿霞,阿霞說,她剛升職,說是有個考察期,等考察期過了才會加薪,可後來考察期過了,阿霞的薪水依舊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