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過很多次,阿霞的理由都有很多,一會兒說她是拿下面人的提成,一會又說她是拿年分紅,可名頭是挺響的,薪水倒是沒見。
對比,我有一點小意見,因為在我看來,這個存錢速度還是慢了點,起碼得拖上好幾年才能買房。
因為我和阿霞彼此都比較信任,所以我們都沒有翻看對方手機的習慣,所以對於阿霞說她月薪6千(約台幣26000)的事情從來沒有懷疑。
只是偶爾我表達不滿時,阿霞會說,要不然這樣,她每個月多上交幾百塊錢到買房卡裡,也減輕一下我的負擔。
對此,我都是笑著說,你想多了,我薪水高我多交點是應該的。
坦白的說,如果不是一次偶爾的聚會,我可能永遠不知道阿霞對我隱藏有多深,或許我還會繼續和他走下去,之後生孩子,漸漸變老。
偶然的一次,我們健身俱樂部說搞團建,一起去露營,當時允許大家帶對象過去,可阿霞說她不願意去。
我只好自己一個人去了,當時大家在吃燒烤,聊起工作時,我得知一個朋友他女友,是和阿霞一個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