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環視了一圈桌上神色各異的親戚們。
「從我工作起,每月給媽媽一千五,三年共五萬四,有銀行記錄為證。當初口頭約定是保管,現在我要求返還,媽媽予以否認並聲稱是贍養費已花完,且在此正式表示與我斷絕關係。」
「是非曲直,自有公斷。我不打擾大家用餐了。」
說完,我拿起椅背上的外套和包,轉身離開。
身後傳來我媽崩潰的哭罵聲,我姐的安撫聲,親戚們的議論聲,還有我爸沉重的嘆息。
但我沒有回頭。
走出酒店,陽光刺眼。
我走到路邊一個僻靜的角落,拿出手機,停止錄音。
手還在微微顫抖。
剛才的冷靜和鎮定幾乎耗光了我所有的力氣。
我靠在牆上,大口喘氣,眼淚終於後知後覺地涌了出來。
不是傷心,而是一種巨大的、宣洩般的疲憊和委屈。
哭了一會兒,我擦乾眼淚,深吸幾口氣,撥通了陳律師的電話。
「陳律師,我剛才拿到了錄音。情況可能比想像中……更激烈一些。」
我把大概情況說了一遍。
陳律師聽完,語氣嚴肅:「蘇小姐,錄音清晰嗎?關鍵點都錄到了嗎?」
「應該都錄到了。她親口承認錢不還,以及斷絕關係。」
「好。這份證據非常重要。結合之前的郵件和銀行流水,我們可以正式準備材料,向她發送律師函,並做好訴訟準備了。對方在公開場合的過激言論和斷絕關係的表示,對她非常不利,法官在裁定時會考慮這些情節。」
「另外,」陳律師補充道,「鑒於你母親已經公開表示與你斷絕關係,且涉及金額明確,我建議我們可以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她轉移資產。當然,這需要提供擔保。」
「我明白。一切按法律程序走吧。」我的聲音已經恢復了平靜,「需要我做什麼,您隨時告訴我。」
掛了電話,我看著街上車水馬龍。
一場硬仗,才剛剛開始。
但這一次,我不會再後退了。
律師函通過快遞寄到了我爸媽家。
意料之中地,石沉大海。
沒有任何回應。
我媽那邊的親戚倒是通過各種渠道給我傳話,罵得更難聽了,說我「冷血」、「告親媽」、「要把家裡逼死」。
我統統不理會。
一周後,訴訟材料準備完畢,正式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案由是「不當得利糾紛」。
立案的過程比想像中順利。
或許是證據比較充分,也或許是家庭內部的經濟糾紛並不算罕見。
法院安排了訴前調解。
調解室里,我見到了我媽和我爸,還有我姐。
幾個月不見,我媽看起來老了一些,眼神里的憤怒和怨恨幾乎要溢出來。
我爸低著頭,不住嘆氣。
我姐則一臉冷漠和鄙夷地看著我。
調解員是個中年女性,語氣溫和,試圖緩和氣氛。
「都是一家人,血濃於水,有什麼話不能好好說呢?鬧到法庭上,多傷感情。」
「我沒這樣的女兒!」我媽一開口就帶著火藥味,「她告我!她連親媽都告!法官同志,你評評理,我養她這麼大,問她要幾個錢花花怎麼了?她就把我告上法庭!天理何在啊!」
「蘇女士,您先別激動。」調解員轉向我,「蘇晚,你的訴求是要求母親返還五萬四千元,對嗎?」
「是的。」我遞上證據清單和複印件,「這是我三年來的銀行轉帳記錄,每月一千五,總計五萬四。轉帳備註雖然是『給媽媽生活費』,但這筆錢是基於口頭保管約定。我這裡有和母親的部分聊天記錄,以及最近一次溝通的錄音,可以證明她最初同意保管,後來拒絕返還。」
聽到「錄音」二字,我媽臉色一變,猛地站起來:「你錄音?你竟然錄音!你個黑心肝的東西!你算計你親媽!」
「肅靜!」調解員敲了敲桌子,「蘇女士,請注意法庭紀律。」
我爸趕緊拉住我媽,低聲勸著什麼。
調解員聽了錄音的關鍵部分,又看了聊天記錄和銀行流水,眉頭微蹙。
「蘇女士,」她對我說,「從證據來看,這筆款項的流向是清晰的。你母親主張是贍養費或已消費,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無法提供,這筆錢的性質傾向於認定為保管或不當得利。」
她又轉向我媽:「這位母親,女兒工作後給家裡錢是孝心,但如果是代保管性質的,子女需要時應當返還。這和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是兩回事。您說錢已經用於家庭開支,有沒有票據或者其他證據?」
「我……我哪記得那麼清楚!反正花完了!」我媽蠻橫道。
「媽,」一直沉默的我姐突然開口,語氣是刻意裝出來的委屈和無奈,「晚晚,你非要這樣嗎?為了這點錢,把媽逼到法院,讓全家成為笑柄?你就不能退一步嗎?就算媽當初沒說清楚,這錢就當是給媽的孝敬,不行嗎?媽養你這麼多年,不值這五萬四嗎?」
又是這一套。
用親情,用道德,來綁架我。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就心軟了。
但現在,我看著她,只覺得可笑。

「姐,你說得對,媽養我這麼多年,恩情無價。」我平靜地說,「所以,我起訴的不是『贍養費』,也不是『報恩費』,而是我委託保管的、屬於我個人的合法財產。一碼歸一碼。如果媽需要用錢,我可以給她贍養費,那是另一回事。但這五萬四,性質不同。」
我看向調解員:「調解員同志,我堅持我的訴求。如果調解不成,我接受法院判決。」
調解員看看我,又看看氣得發抖的我媽和一臉不忿的我姐,搖了搖頭。
「既然雙方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那本案將進入正式訴訟程序。法院會擇期開庭審理。」
走出法院,我爸在門口叫住我。
「晚晚……」他欲言又止,臉上滿是疲憊和掙扎,「非要鬧成這樣嗎?那是你媽啊。」
我看著我爸,這個在家裡一直沒什麼存在感、總是和稀泥的男人。
「爸,是我要鬧嗎?」我輕聲問,「是媽吞了我的錢,是她說沒我這個女兒。我只是想要回屬於我的東西。」
「可那畢竟是你媽……一家人,算那麼清楚幹嘛……」
「爸,」我打斷他,「如果今天,是姐姐的五萬四被媽吞了,姐姐來要,你會勸她『一家人算那麼清楚幹嘛』嗎?」
我爸愣住了,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答案,我們都知道。
不會。
因為姐姐是「嫁得好」、「有本事」的女兒,是家裡的驕傲和指望。
而我是那個可以隨意犧牲、委屈的次女。
「爸,我走了。」我轉身離開,沒有再回頭。
我知道,從今天起,我和這個家的最後一絲溫情,也斷了。
訴訟程序比我想像的漫長。
期間,我媽那邊使出了各種手段。
先是讓各路親戚輪番打電話、發信息對我進行「轟炸」,指責、辱罵、哀求,無所不用其極,試圖讓我撤訴。
我拉黑了一切陌生號碼,只保留了必要的工作聯繫方式。
然後,我媽不知道從哪裡聽說,訴訟可能會影響我的個人徵信(其實並不會),又託人傳話嚇唬我。
我諮詢了陳律師,確認是子虛烏有,便不再理會。
最後,她甚至跑到我公司樓下堵我,當著同事的面哭鬧,說我「不孝」、「告母親」,引得眾人圍觀。
幸好小悠和幾個同事幫我解圍,保安也及時介入。
那次鬧劇後,公司領導都知道了這件事,看我的眼神有些複雜,但好在沒有影響我的工作。
只是,那種被赤裸裸暴露在眾人審視目光下的難堪和壓力,幾乎讓我崩潰。
陸琛那段時間給了我不少支持,不僅僅是法律上的建議,偶爾也會發條信息,問問我的近況,或者分享一些放鬆心情的文章、音樂。
他的存在,像一根冷靜而可靠的稻草,讓我在快要溺斃的時候,能抓住一點力量。
小悠更是我的堅強後盾,陪我吃飯,聽我傾訴,幫我擋住一些流言蜚語。
「晚晚,堅持住!你沒錯!錯的是他們!」她總是這樣給我打氣。
開庭的日子終於到了。
我穿著一身得體的深色套裝,化了淡妝,儘量讓自己看起來鎮定專業。
陳律師和我一起出庭。
旁聽席上,我爸媽,我姐姐夫都來了,還有一些親戚。
我媽看我的眼神,像是淬了毒。
法庭莊嚴肅穆。
法官核實雙方身份,宣布法庭紀律。
然後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陳律師邏輯清晰,證據充分。
銀行流水、帶有暗示「保管」意圖的零星聊天記錄(雖然很少)、那封郵件,以及最關鍵的那段婚禮現場的錄音。
當錄音在法庭上播放時,我媽那句「對!不還!一分都不還!你滾!滾出去!」以及後面斷絕關係的言論,清晰可辨。
旁聽席上一陣騷動。
我爸媽的臉色變得慘白。
我姐也攥緊了拳頭。
我媽的代理律師(她最終還是請了律師)試圖爭辯,說錄音是偷錄,取證不合法,不能作為證據。
但陳律師早有準備,引用了相關司法解釋,說明在對方存在明顯過錯、且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私下錄音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作為證據。
法官當庭認可了錄音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