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囡囡,爸不求你原諒。爸只想讓你知道,爸這輩子最後悔的事,就是當年沒有把你留下來。
"你姥姥是個好人。她把你養大,替爸盡了做父親的責任。爸欠她的,這輩子還不清了。
"囡囡,爸老了,身體也不太好了。爸不求你回來看我,只求你過得好。
"你有自己的事業,有自己的生活,爸很欣慰。
"囡囡,活好自己。別像爸一樣,活成一個窩囊廢。
「爸 敬上」
信看完了,我坐在沙發上,發了很久的呆。
眼淚不知道什麼時候流了下來。
不是因為感動。
是因為……
二十多年了,終於有人跟我說了一句「對不起」。
不是為了求什麼,就是單純的道歉。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應。
原諒?我做不到。
不原諒?好像也沒那麼恨了。
最後,我拿起筆,寫了一封回信。
只有一句話:
「我收到了。我會好好活著。你也保重。」
寄出去的那一刻,我心裡那塊壓了二十多年的石頭,好像終於徹底放下了。
12.
後來的日子,我過得很平靜。
公司越來越好,我也交了男朋友,是個老實人,在網際網路公司做技術總監。
他知道我的過去,沒有評價,只是抱著我說:「以後我陪你。」
我們訂婚那天,我給爸爸寄了一張請帖。
不是原諒,只是……覺得應該讓他知道。
婚禮那天,爸爸沒來。
但他託人送來了一封信和一張銀行卡。
信上只寫了一句話:
"囡囡,爸不方便去,怕給你添亂。這是爸這些年攢的錢,不多,十萬塊。算是爸給你的嫁妝。
「囡囡,幸福。」
銀行卡我沒收。
讓人送了回去。
我不需要他的錢。
但那封信,我收下了。
那天晚上,我站在陽台上,看著窗外的夜景,想起了很多事。
8歲那年被趕出家門的夜晚。
姥姥抱著我哭的樣子。
大學四年一邊打工一邊讀書的日子。
姥姥去世時我跪在病床邊的夜晚。
二十多年,彈指一揮間。
我從那個被趕出家門的小女孩,變成了今天的自己。
有公司,有房子,有愛我的人。
這一切,都是我自己拼出來的。
姥姥說過:「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我做到了。
姥姥,你看見了嗎?
我終於活成了你期望的樣子。
窗外的燈火輝煌,映照著我的臉。
我笑了。
不是苦笑,是發自內心的笑。
那天我終於明白,過去的事,不是用來恨的。
是用來提醒自己,以後要怎麼活的。
我沒有120萬的嫁妝。
但我有姥姥給我的愛,有自己拼出來的事業,有一個真心對我好的人。
這些,比任何嫁妝都珍貴。
故事的結尾,沒有大團圓。
爸爸還住在老家,我偶爾會寄點東西過去。
王傑在外地工作,聽說乾得不錯,結婚了,有了孩子。
我們很少聯繫,但也不再是仇人。
生活就是這樣。
不是所有的傷都能癒合。
不是所有的恨都能釋懷。
但我學會了一件事——
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
過去的二十多年,我活在怨恨和不甘里。
現在,我想活在陽光里。
姥姥在天上看著我。
她一定希望我快樂。
我會的,姥姥。
我會替你,好好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