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斷了她。
「恨一個人,是需要消耗感情的。」
「而你,不值得我浪費任何感情。」
我從錢包里掏出幾張百元大鈔。
那是嶄新的鈔票,散發著油墨的香氣。
我手一松。
鈔票飄飄揚揚地落下。
掉在泥水裡,掉在她面前。
就像當年,她把那盒紅燒肉扔進垃圾桶一樣。
隨意,輕蔑。
「拿去買雙真鞋吧。」
「A貨磨腳,走路姿勢太難看。」
說完,我轉身上車。
沒有再看她一眼。
後視鏡里,她顫抖著雙手,在泥水裡撿起那些錢。
緊緊攥在手裡,嚎啕大哭。
那一刻,我心裡的那個初中生,那個跪在地上哭泣的小女孩。
終於站了起來。
她拍了拍膝蓋上的灰塵,微笑著跟我揮手告別。
再見,舊時光。
10、
半年後。
我去一個城市巡店。
商場裡人來人往。
路過一家平價鞋店時,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是李夢琪。
她穿著藍色的工裝馬甲,頭髮紮成簡單的馬尾。
素麵朝天,卻比以前順眼多了。
她正蹲在地上,幫一位顧客試鞋。
那位顧客是一位環衛阿姨。
橘色的馬甲,有些髒的褲腳。
阿姨顯得很侷促,腳縮著,不敢踩在新地毯上。
「姑娘,我就不試了,別弄髒了……」
阿姨不好意思地搓著手。
李夢琪抬起頭,臉上掛著真誠的笑容。
沒有嫌棄,沒有不耐煩。
她握住阿姨的腳,輕輕地放進鞋子裡。
「阿姨沒事的,鞋就是給人穿的。」
「您站起來走兩步試試,這雙鞋底軟,幹活不累。」
這一幕,讓我停下了腳步。
陽光透過櫥窗灑在她們身上。
有些刺眼,卻很溫暖。
我仿佛看到了當年的媽媽,也遇到了溫柔對待她的人。
我看到了人性的另一種可能。
原來,那顆被虛榮和勢利包裹的心,剝開之後,也是紅色的。
也是熱的。
隨行的店長問我:「林總,那是您熟人?
要不要過去打個招呼?」
我搖了搖頭。
「不用了。」
「認錯人了。」
我轉身離開,腳步輕快。
回到辦公室,我拿起筆,簽發了新一季的招聘計劃。
在備註欄里,我劃掉了原本的「名校優先」。
鄭重地寫下了一行字:
「英雄不問出處,人品重於學歷。」
窗外陽光正好。
我擁有了權力。
但我沒有變成第二個王翠花。
屠龍少年,沒有變成惡龍。
這才是真正的復仇。
我不但摧毀了你,還拒絕成為你。
我要用手中的權力,去保護那些曾經的我。
而不是製造新的傷痕。
我看著玻璃上倒映出的自己。
眼神清澈,堅定。
嘴角微微上揚。
林淺,你做到了。
這世界雖然破破爛爛,但總有人在縫縫補補。
而我,就是那個拿著針線的人。
我終於,成了自己的金鳳凰。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