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安靜了。
我聽到媽倒吸了一口氣。
「你說什麼?」媽的聲音在發抖,「你讓她打掉?那你當初為什麼不打掉你自己?」
「我……」
「你在外面養女人、生孩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我?想過這兩個孩子?」
「我沒想到會這樣——」
「沒想到?」媽冷笑了,「你養了她十幾年,給她買房買車,供她孩子上學,你沒想到?」
「那些錢——」
「那些錢是我們的!」媽的聲音尖銳起來,「我們一起供的房子、一起還的貸款、我省下來的每一分錢——都被你拿去養那邊了!」
爸站在那裡,不說話了。
他的表情很複雜。
有愧疚,有心虛,但更多的是——
不耐煩。
「你要怎樣?」他最後問,「離婚?」
媽愣了一下。
我也愣了。
他居然說得這麼輕巧。
「你什麼意思?」媽問。
「我問你,你想怎樣?」爸說,「如果你要離婚,我不攔你。但你要想清楚,離婚之後,你怎麼生活?這個房子是我的名字。你什麼都沒有。」
媽的臉色變了。
我握緊了拳頭。
「爸,你太過分了。」
「我過分?」爸轉向我,「是你們逼我的!你們翻我手機、查我銀行、審我——我是你們的犯人嗎?」
「你心裡沒鬼,我們查什麼?」弟弟說。
「我心裡有沒有鬼,不用你們來審判!」爸指著我們,「我養了你們這麼多年,你們就是這麼報答我的?」
「養?」我冷笑,「你養了我們什麼?我的學費是貸款的,弟弟的學費是媽東拼西湊的,你養了我們什麼?」
「那我沒給你們飯吃?沒給你們衣服穿?沒供你們上學?」
「那是你的義務!」我幾乎是吼出來的,「你是父親,那是你應該做的!」
「行!」爸突然爆發了,「我應該做的!好,我做了!現在我不想做了,行不行?我累了!這個家,你們誰愛要誰要!」
他說完,轉身就往門口走。
「你站住!」媽的聲音從背後傳來。
爸停下了。
他沒回頭。
「你要是走出這個門,」媽的聲音冷得像刀,「你就別回來了。」
爸站在那裡,一動不動。
過了幾秒,他笑了。
「好。」
他打開門,頭也不回地走了。
8.
門關上的那一刻,媽的身體晃了一下。
我趕緊扶住她。
「媽!」
她沒倒,只是閉上了眼睛。
過了很久,她睜開眼,看著那扇門。
「他走了。」她說,聲音很輕。
「媽,你別難過——」
「我沒難過。」她打斷我,「我只是在想,這三十年,我到底在過什麼日子。」
她走到沙發邊,坐下來。
「我十八歲嫁給他。」她開始說,「那時候他什麼都沒有,一個月工資幾百塊,住在他爸媽家的小房間裡。」
「媽……」
「我跟著他,吃了多少苦。」她的眼神很遠,像是在看過去,「他創業那幾年,賠了好幾次,每次都是我幫他收拾爛攤子。有一次他借了高利貸,還不上,人家來家裡鬧,是我跪著求人家寬限幾天。」
我的眼眶熱了。
「後來他慢慢好起來了,有了正式工作,工資也漲了。我以為,我們的苦日子熬到頭了。」
「媽……」
「我從來沒想過要什麼。」她看著我,「我不要名牌包,不要出國旅遊,不要大房子。我只想要一個完整的家。」
她的聲音哽了一下。
「現在我知道了,他給我的,連完整的家都不是。」
弟弟走過來,蹲在媽面前。
「媽,我們還在。」他說,「姐和我,我們都在。」
媽看著他,眼淚終於流下來了。
她抱住弟弟,哭得像個孩子。
「媽對不起你們……」她一邊哭一邊說,「媽讓你們受苦了……」
「不是你的錯。」我也蹲下來,和弟弟一起抱著媽,「媽,不是你的錯。」
那一刻,我們三個人抱在一起,哭成一團。
那天晚上,爸沒回來。
第二天,也沒回來。
第三天,媽接到了一個電話。
是爸打來的。
「我在雅琴那邊。」他說,「有些東西我回去拿。」
媽沒說話。
「你想好了沒有?」爸又問,「要離婚的話,我可以給你一筆錢,你以後——」
「你不用給我錢。」媽打斷他,聲音很平靜,「我要的,是我應得的。」
「什麼意思?」
「這些年你轉給那邊的錢,是婚內共同財產。」媽說,「我要追回來。」
電話那頭沉默了。
「你要打官司?」爸的聲音變了。
「如果你不還,那就只能打官司。」
「你有什麼證據——」
「銀行流水、轉帳記錄、聊天截圖。」媽一樣一樣地數,「我都有。」
「那些東西……」爸的聲音有點慌了,「你怎麼弄到的?」
「你不需要知道。」媽說,「你只需要知道,如果你不還錢,我會起訴你。到時候,那個女人和孩子,都會被傳喚。」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你變了。」爸最後說。
「不。」媽說,「是我終於看清了你。」
她掛了電話。
轉過身,看著我和弟弟。
「媽。」我說,「你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她的眼神很堅定,「我這輩子,當了三十年的傻子。接下來的日子,我要為自己活。」
9.
接下來的日子,我們開始了漫長的「戰鬥」。
我找到了那個律師朋友,正式委託她幫媽打官司。
離婚訴訟。
財產分割。
追索婚內轉移的187萬。
朋友說,這種案子不難打,證據很充分。
但有一個問題——
那個孩子。
「他是你爸的親生子。」朋友說,「從法律上講,他也有繼承權。」
「什麼意思?」
「意思是,如果你爸以後……這個孩子也可以分遺產。」
我愣了一下。
「但那是以後的事。」朋友說,「現在最重要的,是幫你媽把該拿的拿回來。」
官司打了三個月。
過程不複雜,但很煎熬。
爸一開始還想抵賴,說那些錢是「借」給朋友的。
但證據太充分了。
轉帳記錄、聊天截圖、房產信息——
全都指向那個女人。
最後,法院判了。
離婚。
房子歸媽(因為是婚內共同財產,爸有過錯)。
187萬轉帳中,能追回的部分是112萬(有些錢已經被花掉了)。
爸需要在六個月內支付。
判決下來那天,媽站在法院門口,站了很久。
「媽,怎麼了?」我問。
「沒什麼。」她轉過頭,看著我,「我只是在想,如果早點知道,會不會不一樣。」
「媽……」
「算了。」她笑了一下,「過去的事,想也沒用。以後好好過就行了。」
她邁開步子,走向停車場。
背影有點佝僂,但很穩。
官司結束後,我們開始了新生活。
媽搬進了那套房子,一個人住。
一開始我們不放心,想讓她跟我住,或者跟弟弟住。
但她拒絕了。
「我要學會一個人過。」她說,「這輩子都靠別人,以後我要靠自己。」
她開始學做新的事情。
學上網,學網購,學用智慧型手機。
她還報了一個老年大學的書法班,每周去兩次。
有一次我去看她,發現她正在客廳寫字。
「媽,寫什麼呢?」
她把宣紙遞給我。
四個字:
「往事不追。」
我看著那四個字,心裡酸酸的。
「媽,你變了。」
「是嗎?」她笑了,「我覺得,我是終於變回我自己了。」
至於爸——
他和那個女人住在一起了。
聽說那個女人不太好相處。
一開始還對他挺好的,但離婚官司之後,她開始抱怨他「沒用」「沒錢」「連自己老婆孩子都搞不定」。
他們吵過好幾次架。
有一次爸喝多了酒,打電話給弟弟,說自己後悔了。
弟弟沒接。
後來爸又打給我,我也沒接。
「女兒,爸錯了。能不能讓你媽給我一次機會?」
我回復了三個字:
「找律師。」
然後把他拉黑了。
10.
離婚後的第一個春節,我們三個人一起過的。
我、弟弟、還有媽。
沒有爸。
年夜飯是我和弟弟一起做的。
媽坐在客廳看電視,時不時過來指點幾句。
「魚要兩面煎,不然不香。」
「餃子皮別擀太薄,容易破。」
「青菜焯水的時候加點鹽,顏色更綠。」
她的聲音比以前輕快了很多。
吃飯的時候,弟弟開了一瓶紅酒。
「媽,咱們過去的事,就不提了。」他舉起杯子,「以後,咱們三個好好過。」
媽也舉起杯子。
「好。」
我們碰了杯。
紅酒的顏色在燈光下很好看。
「姐。」弟弟突然說。
「怎麼了?」
「謝謝你。」他看著我,眼眶有點紅,「如果不是你,我可能永遠都不敢面對這件事。」
「別謝我。」我說,「咱們是一家人。」
「嗯。」他點頭,「一家人。」
媽在旁邊看著我們,笑了。
那笑容很真,不像以前那種勉強的、忍耐的笑。
是真的開心。
年夜飯後,我們一起看春晚。
看到一半,媽起身去廚房拿水果。
我跟著她去了。
「媽。」
「嗯?」
「你後悔嗎?」
媽切蘋果的手停了一下。
「後悔什麼?」
「後悔嫁給他。後悔生我們。後悔這三十年。」
媽放下刀,轉過身看著我。
「不後悔。」她說,「嫁給他,讓我有了你們。你們是我這輩子最好的禮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