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在一旁陰陽怪氣:
「知夏,你這也太絕了吧?一家人鬧上法庭,多難看啊。再說了,你一個女孩子,要那麼多錢幹嘛?以後還不得靠娘家撐腰?」
「這種娘家,我寧可不要。」「好!好!好!」
林志遠氣急敗壞地指著我。
「林知夏,你行!你要斷絕關係是吧?那你拿五萬塊出來,當作買斷費!從此以後,你是死是活,跟我們林家沒關係!」
媽媽停止了哭嚎,從地上爬起來,眼神陰狠地盯著我:
「對!給五萬!給了錢你就滾!我就當沒生過你這個女兒!」
爸爸動了動嘴唇,但在媽媽的瞪視下,又縮了回去。
我看著他們貪婪又絕情的嘴臉,心裡最後一絲溫度也冷卻了。
「好。」
我拿出手機,操作了一番。
「叮」的一聲。
林志遠的手機響了。
他急忙拿起來一看,臉上露出了狂喜的表情:
「到了!到了!算你識相!」
媽媽也鬆了一口氣,擺出嫌棄的樣子:
「行了,錢給了就趕緊滾吧。看見你我就心煩。以後別回來了,我們家廟小,容不下你這尊大佛。」
嫂子假惺惺地笑著:
「知夏啊,你也別怪媽狠心。是你自己太不懂事了。以後在外面受了委屈,可別哭著回來求我們。」
「從此以後,我不欠你們的。」
說完,我轉身向門口走去。
「站住!」
媽媽突然喊了一聲。
我腳步一頓,以為她後悔了。
「把你帶來的那些水果牛奶帶走!看見就煩,不知道哪裡買的便宜貨!」

我沒回頭,也沒拿東西。
拉開門,冬夜的寒風灌了進來,我走進了夜色里。
第二天晚上。
林志遠正拿著那五萬塊錢準備出門去翻本,媽媽喜滋滋地盤算拆遷款到手後怎麼裝修新房。
突然,門鈴響了。
「肯定是你妹那個死丫頭後悔了!」
媽媽得意地撇了撇嘴。
「我就說吧,她那種沒出息的,離了家能去哪?肯定是回來認錯的。志遠,待會兒你別給她開門,讓她在外面凍一會兒,長長記性!」
林志遠嘿嘿一笑:
「放心吧媽,這次不讓她拿個十萬八萬的,別想進門!」
門鈴響了一遍又一遍。
媽媽端著架子,慢悠悠地走到門口,隔著門喊道:
「林知夏,你現在知道錯了?晚了!我告訴你,今天……」
她猛地拉開門,臉上的得意瞬間僵住。
門外站著的,不是我。
而是一個穿著制服的同城快遞員。
「請問是林志遠先生家嗎?」
快遞員遞過來一個沉甸甸的紙箱。
「這是林知夏女士寄給你們的禮物,請簽收。」
媽媽愣住了,心裡突然湧起一股不祥的預感。
「她人呢?」
「寄件人沒說,只是讓我務必送到。」
林志遠不耐煩地走過來,一把搶過箱子:
「搞什麼鬼?該不會是把羊絨大衣寄回來了吧?算她識相!」
他迫不及待地找來剪刀,劃開膠帶。
箱子打開的瞬間,全家人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箱子裡裝的不是大衣,也不是年貨。
而是一疊厚厚的文件,和一隻黑色的錄音筆。
最上面那張紙,赫然寫著三個大字:律師函。
「這……這是什麼意思?」
媽媽手一抖,紙飄落在地。
林志遠撿起來,雖然他書讀得少,但「償還債務」和「法院起訴」這幾個字還是認識的。
「媽!這死丫頭要告我們!」
林志遠瞪大了眼睛,看著手裡的文件。
「她瘋了吧?告自己親媽親哥?法官能理她?」
嫂子眼尖,從箱底翻出一個帳本。
她翻開一看,倒吸一口涼氣。
「天哪,這帳記得也太細了。」
「某年某月某日,替林志遠償還信用卡兩萬。」
「某年某月某日,轉給母親劉桂蘭家用五千。」
「某年某月某日,替林志遠支付摩托車維修費三千……」
每一筆帳後面,都貼著列印出來的銀行轉帳回執單。
最後一行紅字:總計人民幣五十八萬三千元整。
「放屁!這是她自願給的!憑什麼要回去?」
媽媽氣得臉紅脖子粗,一腳踢翻了箱子。
「我是她媽!花她點錢是天經地義!居然還記帳?這白眼狼早就防著我們呢!」
錄音筆滾落出來,不小心碰到了播放鍵。
裡面傳出媽媽在商場裡尖酸刻薄的聲音:
「給我買件幾千塊的衣服,是想讓我把老房子過戶給你吧?」
「她肚子裡那幾根花花腸子我比誰都清楚!」
緊接著是剛才在飯桌上的錄音:
「你哥那是被人騙了!你是他親妹妹,你有能力不幫他,你還是人嗎?」
「早知道你這麼冷血,當初生下來就該把你掐死!」
爸爸的臉色變得很難看,吧嗒吧嗒抽著煙。
「這丫頭,心機太深了。」
「怕什麼!」林志遠把律師函撕得粉碎,往地上一扔。
「嚇唬誰呢?一張破紙就想讓我還錢?做夢!」
「她就是想噁心我們,讓我們過不好年。」
「媽,你別理她。明天我就去找那個王律師問問拆遷的事,等錢到了手,我看她還能翻出什麼浪花!」
媽媽聽了兒子的話,稍微定了定神。
「對,志遠說得對。」
「她就是個沒良心的東西,想訛詐家裡人。」
「明天她要是敢回來,我非打斷她的腿不可!」
雖然嘴上這麼說,但那天晚上,林家沒有一個人睡得著。
那份沉甸甸的帳單,像一塊巨石,壓在每個人心頭。
而我,此刻正坐在新家的落地窗前。
手裡搖晃著紅酒杯,看著窗外萬家燈火。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我的代理律師發來的消息。
「林小姐,材料都準備好了。明天上午九點,準時行動。」
我回了一個字:「好。」
既然你們說我是外人,要算清帳。
那我們就好好算算,這筆爛帳。
這一次,我不只要回我的錢。
我還要拿回我被踐踏了二十七年的尊嚴。大年初二,林家的大門被人敲響了。
「肯定是你妹那個賤骨頭回來了!」
媽媽正在氣頭上,抄起掃帚就往門口沖。
「昨晚寄那一箱子破爛嚇唬誰呢?看我不打死她!」
門一開,媽媽手裡的掃帚僵在了半空。
門口站著的不是我。
而是四個西裝革履,提著公文包的男人。
為首的中年男人推了推金絲眼鏡,神情嚴肅。
「請問是劉桂蘭女士和林志遠先生嗎?」
「我是林知夏小姐的代理律師,我姓張。」
媽媽傻眼了,結結巴巴地問:「律……律師?你們來幹什麼?」
「這是我的當事人委託我們送達的正式律師函,以及法院的傳票副本。」
張律師一揮手,身後的助理立刻遞上文件。
林志遠光著膀子從屋裡衝出來:「幹什麼幹什麼!私闖民宅啊?信不信我報警!」
「林先生,我們正在全程錄音錄像,請注意您的言辭。」
張律師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氣場全開。
「根據林知夏小姐提供的證據,過去五年間,你們以各種名義向她借款、索要財物共計五十八萬餘元。」
「這是不當得利,也是民間借貸糾紛。」
「現在,我的當事人要求你們在三日內連本帶利歸還,否則我們將申請強制執行。」
「放屁!」林志遠吼道,「那是她孝敬父母的!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孝敬?」張律師冷笑一聲,拿出一張轉帳截圖。
「這是昨天林知夏小姐轉給您的五萬元。」
「備註里寫得很清楚:借款給林志遠償還賭債。」
「而您收了錢,並沒有提出異議,這就構成了借貸關係的默認。」
林志遠瞬間臉色煞白。
他當時只顧著高興錢到帳了,根本沒看備註!
「那……那是買斷費!她說給了錢就斷絕關係的!」媽媽急忙辯解。
「買斷親情?」張律師像是聽到了笑話。
「法律上不支持斷絕親子關係。贍養義務依然存在,但前提是,父母必須履行撫養義務。」
「根據林小姐提供的錄音和證據,你們長期對她進行經濟剝削和精神虐待。」
「這五十八萬,是她辛苦賺來的血汗錢,每一分都有轉帳記錄。」
「另外,關於這套老房子。」
張律師環顧四周,眼神犀利。
「這房子是林知夏小姐的爺爺留下的遺產。」
「爺爺去世時沒有留遺囑,按照繼承法,林知夏小姐的父親只有一部分繼承權。」
「而林知夏小姐作為代位繼承人,同樣擁有這套房子的部分產權。」
「什麼?!」
全家人異口同聲地驚叫起來。
「這房子是我爸留給我的!跟那死丫頭有什麼關係?」爸爸終於坐不住了,沖了出來。
「林先生,法盲不是藉口。」
張律師拿出房產檔案複印件。
「房產證上還是老爺子的名字。沒有林知夏小姐的簽字,這房子,你們賣不了,也拆不了。」
「換句話說,那幾百萬的拆遷款,只要林小姐不同意,你們一分錢都拿不到。」
這句話,像晴天霹靂,狠狠劈在林家人的天靈蓋上。
所有的美夢,在這一刻,碎成了粉末。「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