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喬麥麥(原名喬雅欣)明知廖銘順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財物,仍積極提供帳戶、協助偽造合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其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共犯。
法庭當庭宣判:
「被告人廖銘順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
被告人喬麥麥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對二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發還被害單位。」
法槌敲響, 一錘定音。
判決書細節被《深度紀聞》等權威媒體披露後, 輿論的浪潮達到了頂峰。
【從「最美家庭」到「獄中鴛鴦」, 這劇情電視劇都不敢編!】
【職務侵占!所以花的都是公司的錢?可怕!】
【什麼外包媽媽, 這是職業騙子吧!】
【支持法律嚴懲!】
【把孩子當工具, 把公司當提款機,毫無底線!】
昔日風光無限的「森森爸爸」, 徹底身敗名裂。
19
探視室內,廖銘順穿著囚服,眼底是一片死寂。
他看到我, 猛地撲到玻璃前, 雙⼿砸在隔板上。
⾯⽬猙獰。
「沈竹溪!!是你!從頭到尾都是你!!」他嘶啞的聲⾳通過話筒傳來, 充滿恨意。
兩側的獄警立刻上前, 將他按回座位。
我平靜地拿起話筒,目光與他瘋狂的眼神相對。
「廖銘順, 」我的聲⾳清晰,沒有⼀絲波瀾, 「法庭判決依據的是銀行流水、偽造的合同,還有你們⾃己商量如何走帳的錄⾳。這些,難道是我逼你做的嗎?」
他劇烈地喘息著, 卻說不出話。
我對著話筒,一字⼀句說道:
「你看, 你和你的喬喬, 到底還是『在⼀起』了。」
「這七年, 你們可要……好好相互照顧。」
「沈⽵溪!」
他猛地再次站起, 不顧獄警的壓制。
他掙扎著向前, 幾乎貼到玻璃上。
「沈⽵溪!你給我等著!我不會放過你的!你等著!」
我緩緩放下了話筒,不再看他最後的癲狂。
玻璃內外,已是兩個世界。
他的怒吼被隔絕在身後,漸⾏漸遠。
而我轉⾝, ⾛向了門外。
那裡陽光正好,是一個沒有他們的、嶄新而清凈的世界。
20
我用離婚後獲得的財產,與小葉⼦合夥成⽴了⼀家工作室。
不是律師事務所。
而是⼀家專門為⼥性、特別是母親們, 提供法律諮詢和權益支持的服務中心。
我不再是「廖銘順的太太」,不再只是躲在背後的「森森媽媽」。
我是沈竹溪。
更希望背後千千萬萬的媽媽,
都能擁有自己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