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我起身,「一個月後,如果你還沒搬出去,我會向法院申請強制令。對了,提醒你一下,物業那邊的業主登記,只有我的名字和指紋。」
走出咖啡店時,天空飄起了小雨。
我沒帶傘,徑直走向地鐵站。
冰冷的雨絲打在臉上,反倒讓我清醒。
24
回到酒店,我打開筆記本電腦,開始起草離婚協議。
財產清單列得很順利:
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首付用的確是我個人獎金),車子各歸各,公司股份我占 60%,他 40%,存款大約三百萬,對半分割。
寫完後,我發給了律師朋友。
很快,電話響了。
「林靈,你真要離?」
朋友在那邊嘆氣,「十年感情,可惜了。」
「不可惜。」我看著窗外霓虹,「爛掉的東西,越早扔掉越好。」
「許哲同意嗎?」
「他會同意的。」我說,「他那麼愛面子,不會想鬧上法庭。」
25
掛斷電話後,我又撥通了一個號碼。
「張姐,之前您說想投資我們公司新項目的事,我考慮好了,我們可以談談。」
電話那頭的女人笑起來:
「終於想通了?我還以為你要守著那間小公司過一輩子呢。」
「人總要向前看。」我說。
張姐是我在行業峰會上認識的投資人,一直很欣賞我的設計理念。
她願意注資,條件是獨立成立新公司,我占股 51%。
這意味著,我要和許哲徹底切割。
26
接下來的兩周,我全身心投入新公司的籌備。
許哲沒再聯繫我,朋友圈裡,他發了幾張帶念念去兒童樂園的照片,配文:
「陪小公主的一天。」
共同的朋友悄悄問我:
「你和許哲怎麼了?他最近老跟一個帶孩子的女人在一起。」
我回:「他女兒和女兒的媽媽。」
消息傳得很快。
27
第三天,婆婆的電話打來了。
「靈靈啊,許哲那混帳做的事我都知道了!」老太太聲音氣得發抖,「你放心,媽只認你這一個兒媳婦!那個野孩子我們許家不認!」
我平靜地說:
「媽,孩子是無辜的。但許哲和我,過不下去了。」
婆婆在那頭哭了:
「十年啊靈靈,你們從一無所有到現在……就不能再給他一次機會?」
「我給過很多次了。」我說,「從他說謊開始,從他把人帶回家開始,每一次我都給過機會。是他自己不要。」
掛了電話,我繼續修改新公司的 LOGO 設計。
心很靜,靜得能聽見筆尖划過紙張的聲音。
28
離一個月期限還剩三天時,許哲終於來了。
他直接找到我新公司臨時的辦公地點,一進門就愣住了。
空蕩蕩的毛坯房裡,只有幾張簡易桌椅和電腦。
我和兩個合伙人在討論方案,牆上貼滿了設計草圖。
「你怎麼……」他環顧四周,「這是怎麼回事?」
我讓合伙人先離開,給他拉了把椅子。
「新公司,我做設計總監,持股 51%。」我簡短解釋。
「你要拆夥?」他猛地站起來,「林靈,那是我們一手創辦的公司!」
「是你先拆夥的。」我抬頭看他,「從你出軌那天起,從你讓私生女住進我們家那天起,我們就已經不是『我們』了。」
他頹然坐下,雙手捂著臉。
29
良久,他啞聲說:
「離婚協議我看了。房子歸你,我沒意見。但公司股份……能不能多給我一點?念念以後需要錢,小雅沒工作……」
「撫養費你可以從我分你的存款里出。」我毫不退讓,「公司股份按出資比例分割,這是當初簽過協議的。如果你不同意,我們可以法庭見。」
他抬起頭,眼睛通紅:
「你一定要做得這麼絕?」
「許哲。」我慢慢地說,「這十年,我陪你住過地下室,陪你吃過一周泡麵,陪你低聲下氣求投資人。
公司起來後,我退居二線,讓你當法人、當總經理,自己專心做設計。
家裡買房買車,我都寫你名字,雖然最後房子只寫了我一個人,但那是因為當時你在出差。」
30
我站起來,走到窗邊。
樓下是繁華的街道,車水馬龍。
「我從來沒跟你算過這些帳,因為我覺得夫妻之間不用算。但現在,我不得不算。」
我轉過身看他,「婚內出軌,私生女,把小三帶回家。這三條,任何一條都夠我讓你凈身出戶。我現在願意跟你平分,已經是看在十年情分上。」
他張了張嘴,最終什麼也沒說。
31
一個月期限的最後一天,我回了那個家。
指紋鎖識別成功,「嘀」一聲,門開了。
屋子裡空蕩蕩的。
書房收拾得乾乾淨淨,連一根頭髮都沒留下。
客廳茶几上放著房產證和鑰匙,下面壓著簽好字的離婚協議。
我走進主臥,衣帽間裡他的衣服全搬走了,只剩下我的衣物整齊掛著。
床頭柜上,我們的結婚照還在。
我拿起相框,看了看,然後打開抽屜,把它放進去。
手機震動,是許哲發來的簡訊:
「東西都搬走了。協議我簽了,下周一去民政局。保重。」
我沒回。
32
走到陽台,江風很大,吹得頭髮凌亂。
對岸的霓虹依舊閃爍,江面上遊輪緩緩駛過,留下一道粼粼的光痕。
三個月前,我還以為這裡是幸福的起點。
現在我知道了,有些房子,住著住著就成了牢籠。
而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成了陌路。
手機又響了,這次是張姐:
「新公司註冊下來了,你過來簽個字?順便看看辦公室裝修方案。」
「好,馬上來。」
我最後看了一眼這個曾經充滿憧憬的家,關上門,轉身走進電梯。
電梯下行時,我在備忘錄里記下一件事:
「周一上午九點,民政局。」
然後新建一條:
「下午兩點,新公司第一次全體會議。」
電梯門打開,一樓大堂燈火通明。
我走出去,沒回頭。
【全文完】
番外:許哲的視角
1
離婚證到手,鋼印壓得有點深,硌著指腹。
林靈沒要我的傘,徑直坐進了張總的車。
車開走了,我看著手裡這把黑傘。
是她買的,說商務人士得有一把像樣的傘。
我給小雅打電話:「辦完了。」
她說飯做好了。
語氣里有一種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開車回那個租來的「家」,念念撲過來喊爸爸,小雅繫著圍裙端菜。
紅燒肉的味道很濃,我卻想起林靈最後摔在地上的那個玻璃杯,碎片折射著光,像我們婚姻的殘骸。
飯桌上,小雅提起幼兒園,一個月得八千。
我說上。
她眼睛亮了亮,低頭給念念喂飯。
我看著她細瘦的手腕,想起林靈的手,握筆的地方有薄繭,畫圖時很穩。
2
錢開始不夠用。
分割的現金流水一樣出去。
公司老客戶撤單,新來的設計師交上來的方案平庸得讓我發火。
王總飯局上那句話像根刺:
「林靈在的時候……」
我在酒店衛生間吐得厲害。
鏡子裡的男人眼窩深陷,領帶歪斜。

我給林靈發微信:「對不起。」
紅色感嘆號。
她刪了我。
小雅說我媽不肯接她電話。
我打過去,母親劈頭蓋臉:
「親子鑑定呢?林靈說那孩子是你的,證據呢?你把人家趕走,就為了個不清不楚的野種?」
「媽!」我聲音拔高,「念念是我女兒!我做過鑑定了!」
「報告呢?拿給我看!」
母親聲音尖利,「許哲,我告訴你,林靈把鑑定報告複印件寄給我了!99.99%!你厲害啊!瞞著所有人搞出個孩子,還把人帶回家逼走自己老婆!你爸氣得血壓都高了!」
3
我攥緊手機。
是,我做了鑑定。
就在小雅和念念搬出去一周後。
我偷偷拿了念念的頭髮。
報告出來那天,我在車裡坐了很久。
白紙黑字,確認親生。
那一刻我是什麼感覺?
不是憤怒,不是震驚,是一種沉到底的冰涼。
我最後那點自欺欺人的僥倖,沒了。
路徹底斷了。
我告訴小雅結果時,她哭了,說對不起,說沒想到那一次就……
我抱了抱她,很僵硬。
她的眼淚是真的,可我腦子裡全是林靈最後看我那個眼神,平靜,失望,徹底死心。
我把鑑定報告鎖進家裡書房抽屜,沒給任何人看。
好像不拿出來,這件事就能模糊一點。
可我媽收到了。
林靈寄的。
她做事總是這麼決絕,不留餘地。
4
我給林靈打電話,不接。
我打到她新公司,前台客氣而冰冷:
「林總在開會。」
林總。
她現在是林總了。
朋友圈共同好友曬的照片里,她短髮西裝,舉杯談笑,眉宇間是我很久沒見過的神采。
那種我們創業初期,一起熬通宵拿下項目時的光。
而我呢?
我在給孩子挑幼兒園,在算這個月公司的虧空,在應付小雅越來越頻繁的「爸爸什麼時候回家」,在聽母親每次電話里夾雜著失望的責罵。
5
我帶念念去遊樂場。
她玩旋轉木馬,笑得很開心。
我坐在長椅上,打開手機銀行,看餘額。
又打開公司報表,看赤字。
最後打開相冊,劃到最底下,是搬新家那天,我和林靈在陽台的合影。
她靠在我懷裡,背後是滿城燈火。
照片上還有日期,三個月前。
三個月就已經物是人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