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在等待屬於我兒子和我的審判。
法官清了清嗓子,准對我進行最後的問詢:「被告劉女士,對於原告方提供的DNA檢測報告,以及張朵朵女士的證詞,你是否還有其他異議需要陳述?」
我迎上法官的目光,一字一頓,清晰無比地回答:「法官大人,我的證據就是我兒子,我申請傳喚我兒子劉可樂出庭作證!」
法官的法槌落下,法庭大門緩緩打開:「傳被告劉可樂出庭!」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門口,張芬母女更是死死盯著,恨不得要將那個糟蹋了張朵朵的畜生當場撕碎。
然而,當我兒子走進法庭內的時候,在場的所有人都傻眼了。
因為我兒子,的確是個生物學上的畜生!!!
第五章
「什麼情況?」
「劉可樂怎麼會是這個樣子?」
「這...這不是一條狗嗎?!」
人群中爆發一陣驚呼,愣愣地看著被牽進來的金毛。
我的兒子劉可樂,正是一條金毛。
它吐著舌頭,尾巴左右搖擺,好奇地打量著法庭里的一切,渾然不知自己成了這場鬧劇的主角。
我把狗抱起來放在被告席上,玩味開口:「各位看清楚了,這就是我的兒子劉可樂,一條剛滿兩歲的金毛犬。」
張芬和張朵朵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我懷裡的狗。
張芬嘴唇哆嗦著:「不...這不可能,你的兒子怎麼可能是條狗!」
我挑眉看她:「我戶口本上就這麼一個兒子,我說我兒子叫劉可樂,沒說我兒子是人啊!」
張朵朵臉色慘白,開始崩潰了。
她質問我:「你不是說你兒子跟我差不多大嗎?怎麼可能會是狗!」
我笑道:「金毛的兩歲相當於人類的十八歲,沒毛病啊!」
搬家那天張芬打聽我兒子的時候,我隨口提了句「我兒子跟你家朵朵差不多一樣大」,誰能想到她們母女兩會拿這個來算計我和我兒子。
這下張芬母女倆如遭雷擊,張朵朵更是直接癱軟在椅子上。
張朵朵的律師也懵了,手裡的那份證明我兒子體液的文件啪嗒一聲掉在地上。
「劉女士,你兒子真是一條狗?」
我順了順兒子的狗毛,冷笑道:「如假包換。」
律師的臉瞬間變得煞白,她慌忙撿起地上的文件,手指都在發抖:「這...這怎麼可能...」
剛才還在聲討我的陪審團群眾更是徹底懵了,他們面面相覷。
「搞了半天....她兒子是條狗?」
「怪不得她一直那麼淡定,原來我們都理解錯了!」
「那張朵朵身上的傷,還有那個DNA報告......」
人群的目光重新投向張芬母女,眼裡不再是同情,而是充滿了探究和懷疑。
看著眾人審視的目光,張芬母女的臉色比剛才劉可樂出場時還要難看。
我適時開口,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
「張朵朵,你們口口聲聲說我兒子侵犯了你,現在我兒子就在這裡,一條兩歲的金毛犬,它要怎麼捂住你的嘴?怎麼把你拖到天台?又怎麼威脅你脫衣服?」
「還有那份體液報告,市醫院的報告難道連物種都分不清楚了嗎?」
張朵朵頭搖得像撥浪鼓,嘴裡不停念叨著:「不,不可能...不是這樣的!可樂哥哥不是狗,他就是個人!是個人啊!他真的侵犯了我......」
張芬反應過來後,斂去眼裡的心虛,一口咬定我兒子不是狗。
她指著我懷裡的金毛,聲音尖利地嘶吼:「你胡說!這根本不是你的兒子!你休想隨便弄一條狗來糊弄大家,你兒子就是強jian犯!」
第六章
張芬這麼一說,好些人又開始動搖。
「對啊,萬一這狗是她臨時抱來的呢?」
「就是,誰知道她是不是為了脫罪故意找了條狗來演戲!」
「說不定真就是障眼法!」
張芬見有人開始懷疑,更加激動地叫嚷起來:「你們看她,她就是心虛了!她兒子肯定是個人,這條狗只不過是她用來替那個畜生脫罪的!」
張朵朵也像是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猛地從椅子上彈起來,指著金毛犬尖叫。
「對!這絕對不會可樂哥哥!劉阿姨你太惡毒了,你為了包庇那個真正侵犯我的人,竟然找了一條狗來冒充,你也是女的,你怎麼能這麼對我!」
「劉阿姨,我求求你了,你就讓可樂哥哥出來認罪,他都是個十八歲的成年人了,憑什麼敢做不幹當?我就是想要他認罪道歉,為什麼這麼難呢,難道你們真的要逼死我才會滿意嗎?」
張朵朵又哭又鬧,她的哭喊聲迴蕩在整個法庭。
就連張朵朵的辯護律師也強作鎮定地站出來,試圖挽回局面:「法官大人,被告此舉純屬詭辯,她完全可以臨時找來一條狗假裝自己兒子!」
接著她看向我,勸誡道:「劉女士,事到如今你再怎麼掙扎也沒用,你兒子的犯的是大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最高可判十年,至於你包庇罪,也將面臨三年以下刑期!我勸你還是儘快讓你兒子出來認罪自首,或許還能爭取寬大處理!」
她試圖用法律條文來施壓我,可話語裡的底氣卻早已不足。
我冷冷一笑,看著張朵朵的律師,一字一句道:
「王律師,八字還沒一撇呢,你就這麼著急給我兒子定罪了?你作為律師,難道不知道法律講究證據鏈完整嗎?」
「你作為一個律師,想必你也清楚,你在證據鏈不足的情況下威脅引誘我認罪,你的職業道德呢?被狗吃了嗎?」
她被我說的面上青一陣白一陣,卻又不知如何反駁我。
我查過這個王律師,張朵朵的這個案件,是她第一個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據說勝訴後能給她帶來不少名氣和資源。

所以她在察覺張朵朵母女可能在撒謊的情況下,依然選擇鋌而走險試圖將錯就錯。
可惜我不吃啞巴虧。
我不再理會她,轉而面向法官。
法官目光掃過我和張朵朵母女,隨後開口問我:「被告,你是否能證明這條金毛犬就是你的兒子劉可樂?」
張芬死死盯著我,試圖從我的眼中就看見心虛和恐懼,然而我眼中只有平靜與坦蕩。
我早料到她會來這麼一手,臉上不見絲毫慌亂。
反而平靜地看向法官,聲音鏗鏘有力:「法官大人,我有證據證明這條金毛犬就是我的兒子劉可樂!」
第七章
我從兒子隨身攜帶的小書包里拿出寵物登記證,上面清晰地印著它的照片、晶片編號,以及「劉可樂」這個名字,登記日期更是早在我們搬來這裡之前的兩年前。
我又拿出手機,打開短視頻。
足足幾千個視頻,都是我和我兒子劉可樂的日常。
從它剛滿月被我抱回家,第一次學會握手,第一次拆家被我追著滿屋跑......
不僅如此,我還提供了戶口證明,上面赫然寫著我未婚。
這些證據擺在面前,張朵朵母女的謊言不攻自破。
陪審團對著母女兩就是一頓罵。
「這不是赤裸裸的汙衊嘛!」
「拿這種事誣告人家一條狗,你們要臉嗎?」
「如果劉女士的兒子不是狗,那跳進黃河也不幹凈罪名了!」
「太可怕了,簡直不把法律放在眼裡!」
「還有那狗屁律師,事情真相都沒弄清楚就跟著瞎摻和,根本不配當律師!」
.......
那些原本攻擊我的聲音此刻全都調轉了槍口,直直砸向張芬母女和那位王律師。
張芬癱坐在椅子上,依舊不敢相信這個事實:「姓劉的,這都是假的,一定是你偽造的!」
我頓感無語,人怎麼能無賴到這種地步。
張朵朵則徹底崩潰,蜷縮在椅子上瑟瑟發抖,嘴裡呢喃著不可能。
而王律師臉色慘白,滿目頹然。
她終於意識到,這是她的第一場官司,也是最後一場。
我抱著差點成為替罪羊的狗兒子,輕蔑地掃過那幾人,隨後對法官說:「法官大人,現在真相已經大白,我的兒子劉可樂沒有侵犯張朵朵!」
法官仔細審核那些證據,最後重重地敲下法槌:「經審理查明,被告劉可樂沒有對原告張朵朵實施侵害!」
法槌落下的聲音給了我和我的狗兒子一個公道。
想到剛才張朵朵的律師提到的「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那句話,我看著她開口,擲地有聲:「王律師,『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這句話後面還有一句,那就是『法律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聞言,她低下了頭,再也沒抬起來。
隨後我又看向張芬和張朵朵:「我說過,我兒子不可能侵犯你女兒,現在相信了吧!」
張芬還算精明,她立馬跟我道歉:「可能是天黑我女兒看錯了,也可能只是同名同姓,這才造成了誤會,劉女士,你大人有大量,就當這事沒發生過行不行!」
張朵朵也連忙哭著哀求我:「劉阿姨,對不起,都是我看錯了,你們也受到什麼實質性傷害,就原諒我們吧!」
母女兩道歉得有模有樣,仿佛剛才那個咄咄逼人、試圖將我和我兒子打入地獄的不是她們。我看著她們惺惺作態的樣子,只覺得噁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