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麗擦乾眼淚,堅定地說:「我知道,但是現在,如果韓娜不願意再次捐髓,至少應該把錢還給我們,這是我們唯一的希望了。」林海喬最終還是沉默了。
2008年8月,江麗向法院提起訴訟,聲稱韓娜在給林海喬捐獻骨髓後,就一直向他們夫妻索要財物,他們要求韓娜歸還之前給予的所有財物,共計8.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7萬2千元),這起案子很快就在當地傳開,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