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和那三個惡魔興味盎然的眼神相比,他們父母的眼睛裡都噙滿了悲憤的淚花。
這讓我感到開心,終於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在痛苦了。
我並沒有躲避他們的拳腳, 只把嗓子眼裡湧上來的血吐出去, 微笑著說:「今天的風,跟那天一樣大啊……
「或許你們很想去見他們吧?」
說著, 我伸手去夠被打落在地上的打火機。
他們這才意識到了不對,抬頭張望起來。
夜色濃重,廢棄的大棚里沒有燈,他們看不出什麼異常,卻能感覺到混合著風一起刮過他們臉龐的細小粉塵。
我不給他們反應的機會,直接用打火機打起了火苗。
隨後就是「轟!」的一聲悶響,一陣火光閃過。
可惜,無人死亡。
自從上次出事之後, 粉條廠就管得非常嚴了, 我無處下手, 只能將就買了兩袋麵粉。
可惜, 我到底不是爽文里的主角,只是一個平凡的學生,知道粉塵可以爆炸,卻不能掌握致死量是多少。
我們幾個人都被燒焦了頭髮, 炸破了部分皮肉, 卻沒有更重的傷。
但這足以讓他們明白自己孩子的死法了,於是他們更加下了死手地毆打我。
在我幾乎奄奄一息的時候,田警官帶著人分開了我們。
神色複雜的小李警察給我戴上了手銬。
我對著他抱歉地笑了笑。
13
後來, 小李警官問過我,為什麼不放過那三個人的父母?
我只反問:「他們難道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孩子霸凌別人嗎?」
言談舉止, 帶血的衣服, 動不動就掛在嘴邊的我明天就弄死那誰誰誰。
做父母的怎麼可能看不出來呢?
只不過他們知道,自己的孩子不是受欺負的那一方,所以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覺得不鬧出大事就好了。
養不教父之過,他們養出的孩子做了惡,他們憑什麼獨善其身呢?
小李警官又問:「那你就不怕他們反殺了你嗎?」
我說:「他們是成年人, 殺了我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也算是為養出霸凌別人的孩子而付出代價了。
「如果我成功了,我們一起死,霸凌者全家死光,應該很能震懾那些潛在的霸凌者。
「如果像現在這樣, 都沒有死,他們也是故意殺人未遂, 會受到一定的懲罰,而我, 連續做出惡性案件, 就能有更大的機率被判死刑了。」
後來,霸凌者的父母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全都進了監獄。
至於我, 在法庭上, 法官問我有什麼要說的。
我說:「請判我死刑。
「不能因為我是未成年就不用承擔殺人的責任, 故意且惡劣地殺人就是應該償命!」
法律或許不夠完善,但我也明白,進步都是需要有血肉的犧牲來搭成台階才能達成的。
我希望用我這一條爛命, 為其他被霸凌殺害的未成年人開一個先例。
讓這個社會在以後遇見這類案子的時候,能夠以我的死刑為標準。
讓該被懲罰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讓真正該被保護的人獲得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