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案件中,紀雪以約P的名義在網上約人出來,進酒店房間後,孫學名再出現,說受害人欺負他老婆,問他們要報警還是私了。
很多人出來約P,本來就不敢見光,怎麼敢報警。
於是他們兩個屢屢得手。
後面遇到一個愣頭青,覺得自己遇到了仙人跳,就報警了。
雖然他的行為屬於嫖娼,也觸犯的法律,但是也把孫學名和紀雪給暴露出來了。
他們兩個被以敲詐勒索的罪名,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
真沒想到,再次有他們的消息,居然成了法制咖。
看來孫學名後面之所以沒有再騷擾我,就是因為他找到了紀雪。
冤有頭債有主,有她這個債主在,也就不需要我這個冤大頭了。
我把這事當成笑話一般發到我的家族群裡面去了。
沒多久,裡面就熱鬧起來了。
我爸:「婊子配狗,天長地久。」
我叔:「賤男配雞,如膠似漆。」
我舅:「畜生配驢,至死不渝。」
我媽:「你們哪來這麼工整的話?」
「逼我減肥是吧?發這麼噁心的東西到群里。」
「現在想想都後怕,當時我回來做了好幾天噩夢。」
「我可憐的乖女兒哦......」
不知道是不是母女連心,我媽見我被打的樣子,回家後竟然夢到我上輩子的事情,醒來後哭得眼睛都腫了,直說不應該就這樣放過孫學名。
我和爸爸安慰了她好久,拚命向她證明這是假的,以後絕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雖然當時讓她平復心情了,可只要想起這事一次,她就難受好久。
8.
終於畢業啦!
我的堂哥和表弟來幫我搬行李,我就舒舒服服地和同學告別。
依依不捨地抱著珊珊,叮囑她一定要來我家鄉來玩,我全程招待。
最後在他們不耐煩的表情中,我們終於告別完畢,坐上裝滿行李的小車,堂哥開著車出了校門。
他一路載著我出城,在高速上路過海邊的時候,他們突然沒憋住笑了一聲。
「怎麼了呀?有什麼好笑的?」
我很好奇。
「沒什麼沒什麼?」
「不能給你說。」
他們兩個異口同聲,露餡了。
「到底有什麼事情不能告訴我?」
我佯裝生氣,逼問他們。
他們兩個對視一眼,過了好久才無奈地叮囑我,讓我千萬不要對別人說,是他們告訴我的。
其實,在三年前,我把孫學名的威脅簡訊發給我爸爸以後,我爸就暴怒了。
他不想給我留下這麼大一個隱患,但是當著我媽的面,也說不出和孫學名一命換一命的想法。
最後,在我舅舅的建議下,他們幾個瞞著我媽,租了一輛麵包車,大半夜摸到孫學名平時吃宵夜的地方,趁他喝醉,把他扶到車裡,一路不停地開到海邊。
趁海邊沒人,他們把孫學名扛著扔到水裡,冰冷的海水讓他瞬間驚醒。
嗆了一口水後,他在淺灘裡面拚命撲騰。
我爸他們幾個就站在旁邊,冷眼看他掙扎。
看他好不容易在水中站起身來,我爸快步過去,當胸狠狠給他一腳,他又重重跌坐到水中。
「你不是要找我女兒嗎?她有事不在,我代她來看看你有何指示?」
我爸一腳踩在孫學名肩膀上,暗暗使勁把他往水裡壓。
孫學名被嚇得說不出話來。
眼看著孫學名的腦袋全部都要侵到水裡了,他臉上的恐懼越來越重,想求救,周圍一群彪形大漢都是一臉殺氣地看著他,他終於絕望了,張嘴想求救,卻又嗆了幾口水,被嗆得鼻涕眼淚糊了一臉。
眼看要被我爸埋進水裡的時候,一隻手把他拉了起來。
我舅舅打斷了我爸釋放殺氣,拍了拍他的肩:「想想我姐和小禾。」
我爸終於恢復了理智,胸口急速起伏,看著在水裡死狗一樣的孫學名,狠狠地喘了口粗氣:
「記住,有事就來找老子。」
「你不是想當我女兒的老公嗎?我這就讓你知道,只要我不滿意,你想進我家門,準備好棺材吧!」
「以後再敢出現在我女兒的視線里,我就當你還想當我女婿,你覺得我弄死你需要幾秒鐘?」
「好好考慮吧,年輕人!」
說著輕蔑地拍了拍孫學名的臉,甩了甩身上的水,一群人就這樣開車走了,把他一個人留在了海灘上。
後面擔心孫學名不肯放棄,還在北京跟蹤了他一段時間。本來好好的遊玩時間,都用來干這事了。
孫學名沒有他們想的那麼有種,從海邊回家後,就急沖沖地收拾東西離開北京了,他們買了同班次的車牌,在火車站盯著他上了火車,還特意在站台上看著孫學名冷笑了半天,嚇得他在上車的時候踩滑摔了個狠的。
「你都不知道你爸當時有多英勇!」
表弟滿是崇拜地總結道。
「既然這麼英勇,為什麼非要瞞著我呢?」我有點不解。
「哪裡是瞞著你,是瞞著你媽呢。」我堂哥插嘴道。
「如果被你媽媽知道他做了這麼危險的事情,你覺得他會不會挨錘?」
「有道理。」我深有體會。
9.
回到家鄉,我按部就班地工作、生活。
平靜而快樂。
快樂得讓我都快忘記前世的那段記憶了。
有時候我都在疑惑,真的有前世嗎?真的不是我的一個模糊的夢?
模糊到我都記不清夢裡的事情了,只剩隱隱約約的痛苦。
直到我在網上看到一個簡短的新聞。
簡短而駭人聽聞。
一個紀姓女子被丈夫騙回深山裡的老家,逃跑無門,又經歷了囚禁,毆打,折磨後,她假意順服了,獲取了當地人的信任,對她放鬆警惕以後,她趁村中辦酒席的時候,向食物下了毒。
一整個村子的人無一倖存。
而這個酒席,是另一個被拐賣進來的女孩的結婚宴。
最後是另一個村的人過來看親戚,才發現這樁慘案。
之所以知道她是兇手,是因為她留了遺書:「他們都該死!」
幾個字血腥又猙獰,是她割破手指用血寫的。
但是沒有發現她的屍體,沒有發現她們的屍體。
只在村外的河邊發現了她們的鞋子,擺得整整齊齊。
警察順著河流找了好幾天,什麼都沒有發現,小河匯入大江,再無蹤影。
我看著熟悉的村莊的名字,遺忘的記憶再次湧上心頭。
被毆打時,我求救,鄰居冷漠的雙眼。
被折騰時,我求饒,窗外縫隙里一雙同樣貪婪猥瑣的眼睛。
逃跑時,一整個村裡燃起的火把,斷絕了我最後的生路。
嘆了口氣,我佩服紀雪的勇敢,至少比我勇敢。
到這一步,我只真心希望她們兩個真的離開了那個貧瘠污穢的地方,去到一個新的地方,乾乾淨淨地重新開始。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