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崢笑眯眯地對我說:「我事先聲明啊,今天我不是來辦案的,我身上也沒有任何錄音和竊聽設備,你大可放心。」
「說實話,我很同情韓雨,也完全理解你們這麼做的苦衷,我在政法系統還算有點人脈,如果自首,我會為你們積極爭取減刑。」
我忍不住問道:「能減到什麼程度呢?」
吳崢笑意漸濃:「你的話,綁架罪要判五年以上,如果致人死亡十五年起步,但你只要否認自己不知道韓雨的復仇計劃,我可以幫你爭取到五年。」
「至於韓雨,法院會考慮到她痛失愛女,長期處於抑鬱的狀態,應該會減刑到十七八年吧。」
我忍不住苦笑。
劉啟謀殺了小琦,結果一天牢都不用坐,韓雨付出的代價卻是自己最寶貴的年華。
法律的本質難道不是公平嗎?
我逐漸平靜下來,直視吳崢的雙眼:「感謝領導的提醒,我一定會保護好我的女兒不受傷害,不惜一切代價。」
我故意把最後四個字咬得很重,吳崢臉上的笑容消失了:
「我從警這麼多年,還沒見過哪個案子能夠做到滴水不漏,你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我已經想好了,我一定會站在正義這邊。」
「殺一個孩子算什麼正義?你的道德標準也太低了吧?」
「殺人固然不算,但如果法律保護不了我,那我就動用一切手段保衛自己,我認為這就是正義。」
吳崢似乎覺得多說無益,嘆了口氣:「那咱們回頭見吧。」
10
現在認輸還為時過早,說白了,光有動機還不夠,吳崢還需要證據。
刑事立案更加需要完整的證據鏈,兇器,屍體,犯罪現場,這三者,吳崢至少需要找到其中一個。
只要他一個都找不到,那就是我們的勝利。
吳崢果然重啟了調查,十幾個警察把韓雨的店翻了個底朝天。
他們沒有放過地板上每一寸角落,先用膠帶粘一遍,然後噴洒魯米諾試劑,測試螢光反應,甚至連天花板都要全部檢查一遍。
兩個警察在外面拉了黃色的警戒線,聲明任何闖入警戒線的行為都會被視作尋釁滋事,街坊們也只能幹瞪眼。
吳崢沒有搜查我的店鋪,他似乎認定殺死劉啟的一定會是韓雨,所以幾乎把全部精力都用在韓雨身上。
在搜查的過程中,吳崢一直在仔細觀察韓雨。
她似乎心不在焉,手裡拿著一塊乾麵包,一邊掰一邊吃。
這時一個年輕的警員向吳崢彙報:「領導,經過我們的搜查,店內暫時沒有發現任何與案件有關的痕跡,也沒有找到可以當作兇器的工具。」
吳崢搖了搖頭:「殺一個半大孩子,用手就夠了,不一定要用到兇器,你們只要找到屍體和作案痕跡就可以。」
他又問道:「那台烤爐檢查了嗎?有沒有測試爐溫?」
「測過了,最高只能燒到五百多度。」
吳崢繞著烘焙店轉了一圈,他指著煙囪說:「這種爐子只要改裝一下,把溫度升高並非不可能,把煙囪拆下來,仔細查縫隙里有沒有毛髮。」
警員立即照辦,他們把煙囪卸了下來,拆開保溫鐵皮,甚至把裡面的玻璃棉都揪出來仔細檢查。
但煙囪很乾凈,就像嶄新的一樣。
吳崢戴上手套走進店裡,他仔細打量店裡的設備,目光最後落到那台揉面機上。
「咔吧」一聲,韓雨手裡的麵包碎成兩半。
吳崢捕捉到這個瞬間,他立即仔細檢查揉面機,最後發現揉面機的攪拌器是新的,上面抹的潤滑油還沒凝結。
他立即把攪拌器拆下來做魯米諾檢測,但上面卻沒有螢光反應。
吳崢顯然有些失望,他讓警員把揉面機推走,到鑑定中心去做微生物培養,提取劉啟的 DNA。
幾天後,結果出來了。
上面什麼都沒有。
11
吳崢確實很厲害,他只靠觀察就大致推斷出了我們殺人和處理屍體的手法。
但他不知道的是,證據其實就藏在他眼皮底下。
12
吳崢鎩羽而歸,街坊們聯合到公安局門口進行集會,要求警察停止騷擾韓雨,這件事甚至鬧上了熱搜。
最後韓雨主動平息事態,向警方提出賠償,她沒有提太過分的要求,僅僅索要了衛生費和誤工費。

我知道吳崢絕對不會善罷甘休,但他在短時間內無法調動警方資源,上層已經定調,要把劉啟的案子當作走失來處理。
我鬆了一口氣,但這件事仍未結束。
警察宣布解除韓雨的嫌疑後,劉啟的父母仍然堅定地把她當作兇手,多次上門騷擾。
這也難怪,雖然他們對兒子的照顧幾乎為零,但劉啟畢竟是他們的親生骨肉。
街坊們發現後,大家把這對夫妻堵在韓雨店裡打了一頓,於是,他們不敢輕易出現了。
但韓雨的店鋪經常被人半夜三更丟石頭、磚塊,櫥窗被砸爛了好幾次,用腳指頭想也能猜到是這對極品父母乾的好事。
我建議韓雨報警,但她不想驚動警察。
另一方面,那就是韓雨自己的精神狀態每況愈下。
她原本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人,漂亮到我多看一眼老婆就會吃醋的那種,自從小琦的悲劇發生,她就容光不再,甚至再也沒有笑過。
我們建議她關門,回老家住一段時間,或者乾脆搬走永遠不要再回來,但她始終不願意離開這個和女兒一起生活過的地方。
13
過節的時候,我徵得老婆同意,把韓雨叫到家裡和我們一起吃飯。
她不碰任何肉類,心不在焉地把那碗白飯一點一點扒完,似乎吃飯這個動作對她而言,只不過是維持生命體徵罷了。
老婆洗碗的時候,韓雨對我說:「小琦死後,我經常能聽到她的聲音,有時候就感覺到她好像躲在我身後,跟我玩捉迷藏似的。」
「可當我充滿期待地回頭,就會一次又一次被事實壓垮,原來那孩子走了呀,她再也不會調皮搗蛋,再也不會把麵糊弄得到處都是,也再也不會喊我媽媽了。」
「我以為復仇能撫平我心中的傷痛,所以我殺了劉啟,可這道傷痕卻沒有彌合,反而越裂越大……難道是我做錯了嗎?」
我本來是想安慰她,可韓雨的精神狀態比我想像的還差。
殺人,是非常反人類的行為,哪怕訓練有素的士兵,戰爭結束後也會被困在自責中無法自拔。
韓雨只是一個遭遇不幸的可憐母親,即便憤怒驅使著她完成了復仇,她的人格完全崩潰恐怕也只是時間問題。
韓雨擦了擦眼淚,忽然說:「哥,我想為劉啟做點事。」
我下意識地把這句話當成了她要自首,急道:「你瘋了嗎?我女兒還沒長大,我不能坐牢。」
「我管不了那麼多,這件事我必須做。」
14
韓雨的決定讓我寢食難安。
如果她決定自首,一定會牽連到我,那就意味著我至少要蹲五年大牢,就這已經算是最樂觀的情況。
如果警察追究我對抗檢查,知瞞不報,甚至把我列為謀殺劉啟的幫凶……到時候,我恐怕連女兒的婚禮都參加不上。
就韓雨現在的精神狀態而言,她無論做出什麼瘋狂的事情都不奇怪,我實在沒辦法指望跟她講道理。
如果發生最糟糕的情況,我恐怕得把她也……
我趕緊撲滅這個想法,但一個又一個可怕的念頭從腦海里冒出來。
人,終究是自私的啊。
15
岳父身體不舒服,老婆決定帶女兒回去小住兩天,店裡只有我一個人在。
韓雨忽然給我發來信息,說她店裡有個燈壞了,空開怎麼都合不上,她想請我幫忙看看。
我從抽屜里拿出一雙手套,揣在兜里。
我決定最後再勸說韓雨一次,如果可以,我絕對不希望這麼做。
但如果讓我在我和她之間選一個,我只能選我自己。
我來到韓雨店裡,她說配電箱在一個小房間裡,這個小房間之前是衛生間,沒窗戶,裡面很黑,什麼都看不到。
我掏出手機,打開手電筒,找了半天也沒看到什麼配電箱。
就在這時,身後的門忽然被鎖上了。
我吃了一驚,使勁拍門,質問韓雨為什麼要把我關起來。
韓雨一聲不吭,反而拿來一把大鎖從外面鎖住。
我緊張得心臟「砰砰」直跳——難道韓雨已經猜到我要做什麼,所以乾脆把我關起來,然後報警自首?
他媽的!
我使勁踹了幾腳門,這時樓下忽然傳來腳步聲,來了兩個人。
我不敢發出聲響,這扇門是那種老式衛生間門,底下有一個氣窗,我就趴在地上通過氣窗朝外觀察。
我發現,半夜到訪的人不是警察,而是劉啟的父母。
我有點疑惑:為什麼韓雨要把他們找來?難道她想以死謝罪?
但劉啟的父母可不是傻子,就算韓雨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劉啟的父母也不至於衝動到殺她,他們只需要報警就行。
畢竟,他們對劉啟的愛少得可憐,和韓雨根本沒法比。
韓雨給兩人倒了茶,拿來兩塊乾麵包,就是她最近經常吃的那種。
劉啟的母親使勁拍著桌子:「你到底把我兒子藏到哪了?趕緊把他交出來,不然今天有你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