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了。犯法的是葉霞,不是我。生病的是他們自己氣壞的,也不是我氣的。」
「你們永遠只會讓我退一步,為什麼從不要求葉霞前進一步,學會做人?」
「這件事,沒有任何商量餘地。法院怎麼判,我怎麼執行。」
不等她再開口,我掛斷了電話,同樣拉黑。
9.
開庭前第三天,葉霞那邊終於有了新動作。
她通過她的輔導員聯繫到我,表示願意調解。
我直接拒絕了。
然後,葉父葉母直接殺到了我們學校,堵在了我們宿舍樓下。
葉母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求我,葉父則黑著臉,用他能想到的最惡毒的話低聲咒罵我。
「你個災星!攪家精!早知道當初就該掐死你算了!」
舍友們見狀,立刻圍了上來,把我護在身後。
平時溫聲細語的室長,此刻叉著腰,氣場全開地對著他們。
「叔叔阿姨,這裡是學校!請你們放尊重點!是葉霞先犯法誹謗譚妍,你們不管教自己女兒,反而來受害者這裡鬧,有這個道理嗎?」
「就是!我們都可以作證,葉霞在匿名牆和朋友圈發了多少汙衊譚妍的話!你們再這樣,我們就叫保安了!」
另一個舍友立刻附和。
路過的同學也紛紛側目。
葉父葉母在眾人譴責的目光下,臉色一陣青一陣白,最終還是悻悻地走了。
我本來沒想告訴養父母。
但不知哪個好心人,偷偷給我媽發了消息。
第二天下午,我的養父母開了一整夜的車,風塵僕僕地出現在了學校。
他們沒先找我,而是直接打聽到了葉霞的宿舍, 找上門去。
我媽,那個平時連說話都溫溫柔柔的小學老師, 當著葉霞所有同學的面說:
「葉霞!我告訴你!譚妍是我們譚家捧在手心裡養大的寶貝女兒!不是讓你這麼作踐的!你小小年紀不學好,學人造謠誹謗, 這件事我們家和你沒完!」
我爸則在一旁沉著臉,對試圖幫腔的葉霞舍友說:
「這是我們的家事,希望你們不要插手。葉霞的行為已經違法, 法院傳票都收到了, 你們應該清楚誰對誰錯。」
等我接到消息趕到時,戰鬥已經結束。
我媽看見我,立刻紅了眼眶,上來緊緊抱住我。
「傻孩子,受了這麼大委屈,怎麼不跟爸媽說!誰也別想欺負我女兒!」
那一刻, 我感覺我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下來。
10.
開庭那天,養父母一左一右陪著我走進法院。
葉霞那邊,只有葉母陪著。
法庭上,葉霞的律師試圖辯護。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年紀尚輕,情緒激動下發表不當言論,主觀惡意不深,且那些發言並未明確指名道姓……」
我的律師立刻駁斥。
「反對!被告人已滿 22 歲, 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其發布的『自詡大女主』、『低年級學姐』、『普法宣傳』等特定描述, 在特定人群中具有明確指向性,且瀏覽傳播量巨大,對我的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名譽損害。在當事人要求其停⽌侵害後,被告⼈非但沒有收斂, 反⽽在另⼀公開平台繼續散布,情節嚴重!」
……
最終,法院認定葉霞的行為構成誹謗罪。
判決如下:責令葉霞在判決生效後七⽇內在其朋友圈、學校匿名牆及本地晚報發布經法院審核的道歉聲明,為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並賠償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訴訟相關費⽤共計八千餘元。
官司贏了,消息很快在學校傳開。
葉霞所在的學院, 依據校規校紀, 給了她⼀個記過處分。
我們法學院的院長, 在一次全院大會上,竟然把我的案⼦當成了⼀個正向案例進行了宣講。
「我們要向譚妍同學學習, 在自⾝權益受到侵害時,勇於並善於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有同學擔⼼學習的知識沒有用武之處, 可是你們看這不就⽤上了嗎?」
後來,我聽人說,葉霞在判決後, 曾經去找過謝榮。
但謝榮選擇了避而不見,只託人帶了一句話:「我現在自⾝難保,幫不了你,以後別來找我了。」
經歷這一切,我和我的養父母關係更加親密。
我們幾個舍友之間的感情也越來越好。
⾄於葉家和謝榮, 他們徹底成了我⽣命中的過去式。
偶爾聽到消息,說葉霞畢業後找工作不太順利, 那個記過處分和公開的法院判決,終究是留下了痕跡。
我不知道葉霞有沒有後悔過。
但對我來說,這些都是我⼈⽣中最不值得提起的人。
我美好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