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鬆綁, 猶猶豫豫地點開了銀行卡餘額,沒有立馬答應給他們四十萬的要求。
而是拉扯了好一陣,才表示我最多能搞到三十萬, 再多就真的沒辦法了。
只求他們收了錢就別再糾纏我。
劉翠英和張志強貪得很, 居然依舊沒有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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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我再三保證,錢到位後還會幫他們在網上洗白,讓他們再賺一波流量錢,他們才點了頭。
今天對他們而言簡直是不虛此行。
劉翠英很興奮,一臉激動地要我趕緊轉錢:
「三十萬,算你命好, 我們就放過你了。」
「要是你敢騙我們,我們下次直接一不做二不休整死你。」
「反正我們兩個人,你就一個人,你斗得過我們?」
「到時候,有你好看的。」
我一臉心疼與後悔,「行,反正我認了,把錢給你們, 你們可不許來鬧了。」
「我可不想我的人身安全再受威脅。」
劉翠英自然連連點頭。
張志強卻還有些猶豫, 覺得事情不會這麼簡單。
劉翠英看他這樣立馬露出了不耐煩的神色。
「你搞什麼呀,難道你還要說錢都不要了嗎?我們搞了這麼久,不就是為了錢嗎?」
「你不會是看上這個女的就開始心疼了吧?」
她語氣越來越尖銳,手指也戳上了張志強的腦門。
張志強被她這麼一說也顧不得別的了, 連連點頭:
「行行行,就這麼來。」
為了讓他們安心,我主動提出簽署一份電子合同。
內容為我為保證人身安全與保障日常生活的正常開展,願意給他們三十萬。
劉翠英和張志強草草掃了一眼合同, 迫不及待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見狀,我毫不猶豫地把錢給他們轉了過去。
心⾥也樂開了花, 三十萬呀, 正好是搶劫罪中第三檔的起步價。
最⾼一級的搶劫罪, 也不知道他們承受不承受得住。
劉翠英和張志強⾼⾼興興地推門而出。
下⼀秒,全副武裝的警察把他們直接控制了起來。
情況頓時兩級反轉。
兩人興奮的表情都來不及切換, 只能懵逼地沖我怒吼:
「臭彪⼦,你什麼時候報的警, 你果然沒安好心。」
我往警察⾝後一躲,露出了今天的第一個笑臉:「你以為誰都和你們一樣是⽆業游⺠呀?」
「你們蠢到工作日早上綁架我,公司和同事找不到我人可不得聯繫我幫我報警嗎?」
劉翠英還試圖跟警察狡辯。
「我們和她都和解了, 你看,她已經⾃願給錢給我們了,我們和解了呀。」
但那合同上明明白白寫著他們拿了錢就不威脅我的⼈身安全了。
那不明晃晃地搶劫我嗎?
警察表情都變了,⽴馬把我們都帶回了警局。
我的錢被全部退回,案件也被移交至法院處理。
最終, 因涉案金額巨大,兩人按搶劫罪被判刑十年。
而我為了防⽌被他們打擊報復, 在後續的工作升職中選擇了去別的地區發展。
後來我聽說,我原本那個小區周圍開始流傳起了某小區一家⼈因為偷外賣⼀死兩坐牢的恐怖都市傳說。
不少⼩區的外賣櫃也因此加強了管理,外賣被盜率也有所下降。
這也算是他們這⼀家子做出的最大貢獻了吧。
相信有人會感謝他們的。
我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