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徐維更懵的,是吳曼珠。
一個沒想到,養的小白兔會留一手還咬人;一個沒想到她的好情人假戲真做,真的犯了罪。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徐維被判了七年。
宣判後,他媽直接暈了過去,徐維惡狠狠地看著陳小芝,表示他要上訴。
我管不了他上訴不上訴了,這一次,我找了吳曼珠在律所的死對頭,主動提起離婚訴訟。現在,他是有刑事案件、被羈押的犯人。
這個罪名,離婚判決時對我是個大大的利好。
同時,我以個人名義,起訴陳小芝敲詐勒索。
在律師還在準備離婚材料時,我申請探望徐維。
我隔著玻璃,看他一臉憔悴,目光陰沉:
「為什麼!為什麼要去告我?
「你讓思思將來怎麼做人?」
我冷笑了聲:「徐維,你干出這些事的時候,想到過思思將來沒辦法做人嗎?」
大概是沒有的,畢竟,在你的認知里,我永遠不可能將你送入監獄,承擔你該承擔的罪名啊!
他低聲咆哮:「我沒有犯罪!陳小芝她說謊!」
「哦,法官應該和你的看法不一樣。」
「真的,你信我!你去找你的閨蜜吳曼珠,她那裡有證據,證明陳小芝說了謊。」
我緊盯著他不放:「什麼證據?為什麼她會有證據?」
徐維並不知道,我已發現他和吳曼珠的姦情。
所以他說不出個所以然,只能一臉頹喪地強調。
「總之,總之她手裡有證據。」
我蹙著眉:「難道,是因為她有證據,才堅定地讓我去告你的?」
徐維一呆:「什麼?」
「那天晚上,我打電話問了曼珠。
「她說,保險起見,還是報案比較好。
「誰知道這是不是你自導自演、轉移財產的方式呢?」
我輕飄飄地說道,滿意地看著徐維的臉色精彩紛呈,繼而定格在咬牙切齒的瞬間。
「這個賤女人!」
婚外情的關係,看來並沒有那麼牢靠啊。
11
回到家,吳曼珠在樓下等我。
「你去哪兒了?」見我出現,她問道。
我站在原地看著她。
我和吳曼珠高中同班,大學她學了法律,我學了工程造價。
這麼多年,我們關係一直很好。
她說她是堅定的不婚主義者,不止一次嫌棄我結婚生子後的樣子,捏著鼻子說我成黃臉婆。
「施微,就算是結了婚、後半生有人接盤,你也不能放棄自己啊!」
確實。即便人生重來一次,對比她的光鮮亮麗和美艷動人,我顯得家庭主婦了點。
可我沒想到,我沒有放棄自己,她先放棄了我們的友誼。
她和徐維到底怎麼走到一起的?
我回想著,也確實想不出個所以然。是那次她在我家喝醉酒,我忙著照顧思思,所以讓徐維送她回家?還是徐維的公司需要法律顧問,恰好徐維在負責,所以我介紹她去了之後?
不過這個答案,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重來一次,主動權在我手裡。
我答:「去看徐維了。」
她走近我試探道:
「你連思思的未來都不考慮,就把徐維送進去,如今還告陳小芝敲詐勒索。
「施微,為什麼?」
我嘆口氣:「曼珠,我不僅僅是妻子和母親,我也是個女人。徐維他真的犯了罪,而且是刑法,我怎麼能放任呢?
「不過,剛才徐維說……」我故意拉長了語調。
吳曼珠盯著我:「說什麼?」
「他說,你手裡有他沒有強姦的證據。我正要找你呢……」
吳曼珠退了一步:「胡說八道,我怎麼會有這種東西,我和徐維又不熟!如果我手裡有,怎麼可能不給你?」
「我也這麼想……」我目光落在她的肚子上,幽幽說道,「我也希望他沒有事,所以我讓人把這話帶給陳小芝了,也許她考慮考慮,就認了敲詐勒索呢。」
「沒準兒徐維能有翻案的機會?」
吳曼珠臉一白,語調都變了:「什麼?」
我一臉愁容:「畢竟,你能體諒我這個當母親的心情吧?我也不想思思的未來,有一個不光彩的爸爸。」
12
事情的發展在我的意料之中——
徐維說的證據,是他們串通好後,和陳小芝簽了份協議。
協議保存在吳曼珠手上,約定了徐維和陳小芝之間屬於自願合作關係及事成之後的報酬,能表明陳小芝事前是對此一清二楚並且同意的。
只是不管吳曼珠還是陳小芝,都沒想到徐維會假戲真做。
為了防止陳小芝拿了錢就跑路, 徐維不僅把陳小芝睡了,還找人拍了視頻。
陳小芝有苦難言,只能按照劇本走,找我要錢。
卻沒想到, 我不僅不顧情面舉報了徐維,還告她敲詐勒索。
這份協議, 如果見光,陳小芝的勝算幾乎沒有,罪名板上釘釘。
現在,協議不見了。
吳曼珠鎖在了保險柜,但不翼而飛。
吳曼珠的死對頭,也是我的代理律師坐在我對面:「你怎麼肯定?吳曼珠一定會把協議交給陳小芝的男朋友?」
「因為, 她是個母親啊。」
陳小芝不幸的是, 她確實家庭困難需要錢, 所以不得不和徐維合作。
幸運的是, 她還有個對她不離不棄的男朋友。
一不做二不休地找上吳曼珠和她的兒子,以她兒子的命要挾,拿回了那份對陳小芝完全不利,甚至可能幫徐維脫罪的協議。
那孩子, 我沒見過。
只是重生後我委託私家偵探查到,已經一歲了。
是徐維心心念念的兒子。
也是他決意要設計我離婚,一分錢也不給我留的原因。
「後面,就拜託你了。」我對著律師說。
13
徐維維持原判,仍是七年。
陳小芝一案,事實確鑿但情有可原, 法官念在她是受害者,最終也沒有事實得利,所以從輕判決。
而那份消失的協議, 連同我在徐維手機和電腦里拿回的材料, 都作為證據提交後,陳小芝把徐維和吳曼珠一併告了。
這樣大一個把柄, 吳曼珠的死對頭怎會放過。於是做了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準備,知法犯法, 教唆犯罪,將吳曼珠送進了監獄。
她的律師執照被吊銷,被律所除名, 上了黑名單。
即便將來出來, 也找不到這樣光鮮體面的工作了。
我的離婚訴訟走得很順利, 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里, 有兩百五十萬的借款都用於徐維的律師費, 剩餘的家庭財產還要歸還表弟的欠款。
一段婚姻, 所剩為零。
現在是徐維倒欠我的錢。
同時提交的, 還有親子鑑定和重婚的證據——誰讓他留下個兒子, 還在吳曼珠的小區附近以父親的名義給孩子請阿姨報早教。
法官雖然最終沒有以此認定徐維的重婚罪, 但我拿回了思思的撫養權以及家裡全部的財產。
最開心的是,壞人去了他們應該去的地方。
不過,徐維的爸媽應該也是開心的,雖然兒子去了監獄,但得到了他們心心念念的孫子呀。
離婚判決下來後, 我賣了房子、辭職回了父母所在的城市。
走出機場,是年邁的爸媽帶著思思在等我。
「媽媽。」
思思朝我跑來。
藍天白雲,萬里晴空。
(完)























